试析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治理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悦 时间:2013-11-17
  三、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一)企业内部治理是关键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比如健全董事会、建立审计委员会、建立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强力约束、建立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等措施。 
  2.强调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要想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局面,关键是要对单位负责人实施有效的控制,要明确、加重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而我国1993年的《会计法》在这一点上却规定得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在实际中造成了谁负责,结果谁都不负责的混乱局面。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贪污给予行政处分。”新《会计法》的这些规定强化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抓住了会计信息造假的本质,从而能够有效地治理我国会计信息严重的局面。一旦造假事实被发现,单位负责人难辞其咎;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颐指气使、把会计人员当挡箭牌的局面也会大大改观。 
  3.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法》除明确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外,也规定会计人员做假帐,属于明知故犯,不论何种原因,一律处罚。会计人员对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单位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所以会计人员应该透彻理解《会计法》,坚持依法进行会计行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在社会中,如形成崇尚良好的职业道德环境,会促使会计人员在主观上注意加强行使会计监督的义务;反之如果会计职业道德败坏成为一种风气,会计人员协助造假不仅不会受到社会指责还会成为一门值得夸耀的技巧,那么可想而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能有多少。 
  (二)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必要手段。会计行为的内容随着社会关系的改变而不断变化和充实,会计信息、的使用范围也日趋扩大,渗透至社会的各个方面。要使会计信息具有公允性,得到社会的承认,必须有外部的有力监督。《会计法》中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后应出具检查结论,进行鉴定评价,从而使会计信息获得社会的公认。另一方面,应加强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因为专业的监督来得更有效果。目前,我国有数十万的注册会计师,且数量还在不断扩大,应当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推行报表审计签证制度,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起事后控制的作用。通过这些外部监督措施,维护财政纪律和经济秩序,防止会计信息的失真。同时也有利于单位筹资和扩大发展。 
  四、结论 
  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危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对策应运用新《会计法》这把利剑,从企业内、外两部分着手,加强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外部监督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彻底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迎来会计信息的湛湛晴空。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