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顾春明 时间:2014-01-03
  四 债务分类不规范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立“借入款”科目来核算各种借款。这些年来,高校纷纷扩大规模,把精力放在大搞基础建设上,造成了沉重的债务负担。2004年,审计署对中央部门直属的18所高校200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至2003年末,18所高校债务总额72.75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了45%。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占82%。而这些债务基本上属于长期贷款,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在报表中合并列报,不利于高校管理者分析债务风险,也不利于金融机构评价高校的财务状况。
  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划分成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大类,按照到期日长短排列。“借入款项”分解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分列于流动负债项和长期负债项下。
  
  五 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与实际价值背离
  
  目前高校设立对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是按照收付实现制执行的,随着被投资企业资产的经营积累投资等变化,高校企业对外投资账面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权益价值严重不符。
  对于校办产业应按照市场化经营。如果对校办产业管的过严,将增加校办企业对高校的依赖性,最终的亏损还是由高校买单,只为某些特权人牟取私利。对于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在短期投资中核算;对于能够取得并意图持有超过一年的投资,在长期投资中核算;对于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在投资性房地产中核算。对于校办产业及其他企业的投资,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资产类科目”。如果按照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大于或小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相应分额的部分,做损益调整处理。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记“资产类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损益调整在一定期间进行分摊。取得投资收益时,借记“应收股利”、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其他收入”。
  对于高校自用的房地产应在固定资产中核算。但对于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做投资性房地产处理,取得时就能确认是作为投资或出租的,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贷记“货币资金”等科目;如果是有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做投资性房地产时,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处理,取得租金时,借记“货币资金”类科目,贷记“其他收入”;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退出使用时,借记“货币资金”、“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应交税金一一应交营业税”,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
  使用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可以使高校对投资进行控制,减少资源损失及投资风险。
  
  六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能准确地反映货币资金的实际收付情况,高校会计用收入支出表反映了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随着高校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也需要利用反映货币资金收支情况的现金流量表进行监管和分析,为有效管理提供准确的信息。因此现金流量表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高校现行报送的三张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还应增加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高校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会计报表体系,一方面可以将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业务及经营活动等综合会计信息,提供给高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另一方面可通过内部报告和文字报告,向校内管理部门提供专用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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