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比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卢青 时间:2010-06-30

      衍生工具作为传统金融工具的创新,自诞生之日起就有“双刃剑”的效应。它的衍生性、杠杆性以及未来性的特点使更容易转移交易的风险,同时,它也加剧了金融市场上的投机、套利行为,滋生了金融市场的泡沫。20世纪90年代集中出现了一些由于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而带来巨额亏损的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引发了人们对金融监管的思考,同时,也给传统的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不论是FASB还是IASC都开始重新考虑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及披露问题。通过两大组织制定的一系列有关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有两大趋势清晰可辨,即:衍生金融工具从表外披露逐渐转为表内确认和公允价值将逐步取代成本成为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模式。在这种背景下结合我国国情探讨衍生金融工具带来的一系列会计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衍生金融工具情况对比与分析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开申明:目前只关注发达国家的会计问题,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家的差距逐渐拉大,只能先关注经济发达地区和国家的会计问题,再来关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会计问题。两者的会计准则不能等同,但基础框架会基本一致。由此可见我们在关注和借鉴FASB和IASC制定的会计准则时一定要了解其产生的背景和适用的条件。
  回顾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产生背景 20世纪80年代初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金融自由化浪潮。在这个浪潮中,金融界创新了大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以美国为例,当时许多新闻刊物上引用的数字为每年2000亿美元,这个数字还仅是交易的名义价值而不是实际交易金额,如此之大的交易量使诸多企业暴露在这种“表外融资”的金融工具带来的风险之中。当时发生的著名事件有吉森公司、宝洁公司以及加州橙县政府因使用衍生金融工具造成的巨额亏损。当时,尽管FASB从1986年就开始陆续出台一系列“金融工具”方面的项目,但其工作的重心还是停留在如何在附注中充分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相关信息。当时的背景材料有以下几年特点: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以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前提,它的存在会大大增加金融市场的泡沫;一方面有大量的企业运用衍生金融工具,另一方面企业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额急剧攀升,致使金融市场的波动足以使企业处于巨额亏损的风险之中;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繁多,交易复杂。因此,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情况介绍 也是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一些大型国有外贸公司为了避免进口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也开始从事商品期货交易。1990年我国成立了第一个期货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1991年和1992年又分别在深圳、苏州和上海成立了三个期货交易所。后来由于交易所发展混乱,1994年到1997年进入了整顿期,市场规模有所萎缩。
  我国发展起来的衍生金融工具大概有以下几种:外汇期货、互换与远期、投票指数期货、国债期货、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等。目前仅存的少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主要从事者是国内的金融机构。只有少数国内的大企业为规避外汇等方面的风险也委托银行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套期性的衍生交易。所以,目前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的情况是:我国的金融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衍生金融工具的品种单一,政府对基地发展还有诸多限制;虽然没有具体的数字表明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额,但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可以推断其水平要远远低于美国;除部分金融机构外,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的渠道并不通畅。
  我国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情况对比分析 通过背景材料的对比,显然,两者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不可同日而语。因此两者面临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也是截然不同。所以笔者认为,对于我国而言,FASB和IASC发布的设计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更类似于著名的汽车厂商每年推出的“概念车”,并不适用我国当前的情况。但是,通过了解成熟的金融市场出现的会计问题,可以使我们未雨绸缪。尤其是在中国已经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会大大加快,一些会计问题出现的日程也会缩短。所以,一方面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国情定位,另一方面也要关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法。
  
  不同发展程序的金融市场条件下衍生金融工具引发会计问题
  
  衍生金融工具表内确认还是表外披露问题 FASB和IASC目前都在致力于解决衍生金融工具表内确认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在决策有用观下,准则的制定者希望能给报表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信息。企业大量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表外披露无法揭示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而这种风险已经大到足以使企业产生严重亏损甚至破产。所以,衍生金融工具进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势在必行。这里关键的因素有两个:市场上足够比例的企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在企业的交易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并且这些交易是通过金融市场进行,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对于我国而言,首先,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多是金融机构,国家还没有放开企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限制。其次,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企业中也很少有占到交易量重要比重的企业。所以在现阶段,我国面临的问题主要是金融机构和部分企业如何在表外充分披露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问题,而不是表内确认问题。

  全国采用公允价价值计量还是混合模式计量 FASB指出公允价值是衍生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认为采用“盯市”的方法即采用市场价格来追踪衍生金融工具价值的变动可以更好的反映的价值,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信息。这种方法同样得到了IASC的推崇。金融工具国际联合工作组(JWG)在于2000年12月颁布的《准则草案和结论依据——金融工具及类似项目的处理》已经建议对金融工具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然而这一规划却受到了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反对。银行协会联合工作组(JWGBA)提出的《银行的金融会计》指出公允价值的主观性太强,过于激进,不能真实反映银行的盈利,所以未必能比混合模式更能提供充分相关的信息。
  事实上,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条件非常强,IAS39指出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情况有:在活跃、公开的证券市场上有公开标价的金融工具;等级有独立评级机构评定,且其现金流量可以合理估计的债务工具;存在恰当的计价模型的金融工具,且输入该模型的数据取自活跃的市场而可以可靠的计量。
  对我国而言,首先,我国的金融市场还略显稚嫩,衍生金融工具种类单一,交易量少;其次,证券市场仅是弱势有效,股票价格能否作为公司的公允价值尚待考量;最后,计价模型本身具有估计性,能否适用于市场也值得探讨。因此,全面采用公允价值对于我国而言还为时尚早,混合计量模式还有很长时间的生命力。
  
  政策建议
  
  从重要性看,金融机构和个别大型外贸企业易受到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影响 所以,应主要解决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问题。
  进行表外充分披露是较为可行的方式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不宜急于颁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但可以关注FASB和IASC的动态,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当务之急是制定有关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的准则。这种做法也被广大国家和地区采用,比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还有中国的省。根据陈小悦教授衍生金融工具课题组对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调查资料,金融界也有此呼声,希望有关规定尽快出台。
  强化衍生金融工具表外信息披露 要根据衍生金融工具对企业未来损益影响的程度来决定信息披露的多寡,影响较小的只要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与之相关的市场、信用、现金流风险,会计政策、管理政策信息,避免信息过载。对于影响较大的衍生金融工具还要提供公允价值信息。
  总之,衍生金融工具带来的会计问题十分值得关注,它已经对传统的会计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在这场会计变革中,我国应当把握自己的定位,既不能冒进,也不能保守,先解决当前出现的会计问题(一方面加强会计监管,另一方面加强金融监管),同时注意时时关注国际动态。
  
  参考资料:
  1.常勋,《财务会计四大难题》,2002,立信会计出版社
  2.陈小悦,《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研究》,2002,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3.耿建新、徐经长,《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新论》,2002,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美]斯蒂芬·A·泽弗、贝拉·G·德兰主编,夏冬林等译,《财务会计理论——问题与争论》,2000,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