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本公积沿革透析会计准则的演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谢国珍 时间:2010-06-30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资本公积的沿革分析透视了我国会计准则演变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理念缺陷,指出遏制利润操纵应通过增强会计规则的透明度来实现。最后本文建议应从全面收益观的角度还原资本公积本来面目,不要再让它扮演利润操纵的控制角色。

  关键词:资本公积 会计核算
  
  我国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时提出资本公积概念,随后对其构成内容及核算进行过多次改革。
  
  资本公积会计核算沿革
  
  根据财政部2000年末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发布的《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2003年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规定,当前资本公积明细科目具体内容包括:资本(股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及其它资本公积。由于“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及“股权投资准备”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准备,所以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或股本),只有等非现金资产、股权投资处置时,“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及“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它资本公积”之后才能转增资本。关联交易差价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再予以处理。
  这些规定与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比,在资本公积的核算上,做了较大变动:将原在“接受捐赠资产准备”项目下核算的内容,改在“接受非现金捐赠准备”项目下核算;将原在“其他资本公积转入”项目下核算的企业接受的现金捐赠,改在“接受现金捐赠”项目下核算,后又改在“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下核算;将原“住房周转金转入”项目核算的内容取消;取消了“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资产评估增值准备”两个项目;取消了“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和“被投资单位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三个项目,其核算内容改在“股权投资准备”项目下核算;增加了“拨款转入”项目,将原在“其他资本公积转入”项目下核算的国家拨入的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项目拨款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改在该项目下核算;用“其他资本公积”项目代替原“其他资本公积转入”项目;将债务重组收益及债权人豁免的债务纳入“其他资本公积”项目下核算;增加了“关联交易价差”项目核算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所得超出公允价值部分的差额。
  发生上述变化的原因是:一是为了理顺资本公积各项目的关系;二是因为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企业已经没有了此项业务;三是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由“公允价值”计价改为“账面价值”计价所致;四是修订了原制度的错误;五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利用资产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即为了遏制上市公司利用各种可能虚增利润的特殊情况所作的规定。
  
  从资本公积会计核算剖析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理念缺陷
  
  用账面价值替代公允价值
  为了遏制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中滥用公允价值现象,我国各具体会计准则均回避公允价值的运用,从而强调账面价值,但公允价值仍然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中作了定义及运用,这是令人困惑的现实。
  公允价值概念的提出和应用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结算的金额,是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一般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更符合决策有用观这一财务会计目标的要求。目前公允价值已被越来越多国家、地区的会计准则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也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计属性在各项准则中予以运用。
  1998年,我国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中规定:将企业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增值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资产评估增值准备”明细科目。但在2001 年《 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后,企业间资产交易主要采用“账面价值”计量。相应地,资本公积的明细科目中不再包括“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其实这种做法不恰当,它使会计实务中某些业务不能得到准确的反映。
  笔者认为,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最大问题是对会计改革过程中个别企业或较多企业运用“公允价值”、“协议价格”、“评估价值”随意操纵利润的现象,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而是采取禁止使用“公允价值”、“协议价格”、“评估价值”的原始办法,过分强调使用“账面价值”这一不科学的做法。如果用账面价值作为计量标准进行会计处理,无法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不能客观公允地披露相关会计信息。所以,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取消“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的做法是不现实的,应该恢复“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的核算内容,以反映企业因股份制改制或兼并重组所导致的资产评估增值。
  
  误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会计原则。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经济活动频繁创新的会计社会里,受到世界上主要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推崇。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1989年7月公布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实质重于形式作为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之一,其中指出,实质重于形式是指:“信息如果想如实地反映其所意图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那就必须根据它们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它们的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
  我国在发布的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997)中首次提到了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具体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即有关各方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应当按照其关系的实质进行判断,而不能仅仅依据其法律形式加以确定。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正式将实质重于形式作为企业会计核算时应遵循的原则之一:“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为了遏制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及债务重组操纵利润,现行制度规定将债务重组收益及非公允关联交易收益计入资本公积。除此之外,还把拨款转入及接受捐赠作为资本公积,并规定准备类资本公积不能转增资本,从资本公积这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及有关规定可以看到会计标准制订者希望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高一点,对于一些有水分嫌疑的收益不进入当期损益而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同时还对其转增资本作了限制。

  制度具有引导及规范行为的功能毋庸置疑,但是这种“引导与规范”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一方面,这些会计标准出台后,利用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现象减少了,对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的确起到了良好作用;但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为了规避这些规定,增加了交易成本,其代价是与国际惯例背道而驰,而且实际上由于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产生了更多不是以市场而是以会计规则为导向的经济行为,并带有更大的欺骗性。
  会计准则的一个指导思想是“发现实质”,也就是会计准则制订时,不是以准则直接认定交易事项的实质,而是让编报者和审计师去发现交易事项的实质。只有形式与实质不符时才启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准则制定者的任务是指导编报者和审计师如何发现实质。实际上,对于我国资本市场出现的许多非理性经济行为,笔者认为更多应从披露入手,从政策入手,而不是从会计确认和计量入手。
  
  把行为性失真当作规则性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分为规则性失真和行为性失真,前者是准则制定者的失误,后者是准则执行者的失误。就准则本身而言,很多准则过于理想化,如果是严格解释和运用,应该是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有些准则往往柔性十足,赋予企业管理当局很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这种准则是“原则导向型”的。但是事实往往相反,企业管理当局错用或滥用了准则制定者赋予的会计选择权,结果造成会计信息的行为性失真,这时准则制定者为了遏制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也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出台了刚性十足的“规则导向型”的会计准则,但由于交易和事项的复杂多样性,以及企业管理当局交易安排和组织设计,最终导致即使正确运用会计准则也无法真实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果造成会计信息的规则性失真。这就使会计准则制定者陷入两难境地,为了防范行为性失真,必须以规则性失真为代价;为了防范规则性失真,又得以行为性失真为代价。会计标准制订者将债务重组收益、非公允关联交易收益计入资本公积实质是以规则性失真换取行为性失真,也就是为了防范行为性失真,付出了规则性失真代价。如果是规则性失真,则修订会计标准是必要的;而如果是行为性失真,则不能修订会计标准,而应从加强执行(包括信息披露及监管机制)监督会计标准执行。我国在遏制利润操纵的会计处理过程中有两方面是不恰当的:一是过度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忽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没有找到理想的平衡点;二是错把行为性失真当作规则性失真,从而不断修订规则,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准则的修订,实际上,公允价值的滥用更多是行为性失真,而不是规则性失真。
 从全面收益观的角度还原资本公积本质
  
  笔者认为,资本公积应还原其本来面目,只设三个明细科目,即资本(或股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准备和其他资本公积。西方把所有权权益分为缴入资本和留存收益,缴入资本是股东投入的资本,资本公积只能核算股东投入超过股本或实收资本的溢价部分,至于接受捐赠、拨款转入等是一种利得,不能在资本公积核算,类似于我国的营业外收入。美国会计要素有十个,除了我国现有的六要素外,还有利得与损失以及业主投资与分派业主款等。根据FASB的SFAC No.6定义,利得是指“一个企业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收入和业主投资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它交易和事项导致的业主权益(净资产)增加”,利得主要来源有四类:偶发或非经营活动的收益;企业与其他主体间的非交换性资源转移,如接受捐赠资产、赔偿费收入等;持有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变动;灾害或其他环境导致的利得。
  当前对资本公积的这些规定主要是基于反数字游戏的需要,而不是会计规则的改变。根据国际惯例,笔者认为我国当前资本公积核算大部分项目属于利得,而不是资本投入,对现行的明细科目可以如此清理: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其他资本公积、拨款转入、债务重组收益、非货币性收益进入营业外收入,股权投资准备计入投资收益或递延收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合并进入资本(或股本溢价),关联交易差价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核算,为此建议废除《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并恢复修订前的《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这样,会进一步消除或缩小会计与税法在损益上的确认差异,减少企业的纳税调整。
  从经济的角度看,会计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内在要求,是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今后应继续推进会计国际协调,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经济发展要求和国际惯例的高质量会计准则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会计基础,降低我国企业在海外进行筹资的费用。
  还原资本公积本色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会计标准制定者要与会计监管层配合,通过高质量的会计标准和监管政策激励上市公司及时提供清晰、透明的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资产减值等会计信息给投资者,以此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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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葛家澍,林志军.西方会计理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
  2.孙合珍.公允价值会计的选择与实践.南都学坛,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