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新观念与中国的亚太安全构想(上)
亚太地区是对外开放的主要区域,亚太安全是我周边安全中最突出、最重要的一环。最近二十年来,不论是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和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等领域,还是意识形态斗争和人权事务较量等领域,或者是捍卫海洋领土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防止周边事态恶化等安全领域,美日等国、东北亚和东南亚地区及我国的省一直是我对外工作的焦点和难点所在。因此,探讨近年来逐渐引起重视的安全新观念,进而研究我国的亚太安全构想,逐渐完善其理论依据,对于建立中国之“面向21世纪的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保障国内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均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
上篇:安全新观念
对安全观念及其变化的探讨,是当代国际政治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虽然近一、二十年国际学术界对此问题开始加以注意,近几年来它在舆论界和政治家那里也引起日益增多的关注,近来由于亚洲货币危机更连普通百姓都表示了浓厚的兴趣,但是,总的说来,综合安全问题仍然是一个尚未展开、有待深入的分析课题。[注1 ]
多数人都能感受到的一个现象是,冷战结束以后、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正在经历一个重大的转折时期:经济因素明显上升,地区一体化过程加速,国家间相互依存日益加强,跨国性的问题和更大范围的危机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和民族国家共同关心的焦点。对于研究人员而言,问题还要深入一层:所有的变化似乎都在显示一个迹象,那就是,世界政治和国际关系的性质正在发生变化,不论是积极面或消极后果,变化的方向都沿着所谓“全球化” (Globalization )的轨迹演进;它同时预示着研究观念和研究方法的重大转型。[注2 ]
本文不打算、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地研究安全问题,它将首先扼要界说这一术语的含义,接着探讨基础性的若干重要理论和概念命题,分析一下所需的某些研究观念及方法的转变;然后,把一般原理与特殊问题结合起来,主要是联系中国目前在亚太安全方面的迫切利益关系,就我们国家的安全构想及战略策略原则谈一些看法。
一。新安全观
故名思义,所谓“综合安全”(叫“comprehensive security”),是一种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内容广泛的安全。
在中国人的日常话语里,“安全”的意思与“安定”、“安稳”、“安适”、“安详”或“安心”等词汇常常是类似的或挂钩的,指的是一种和平、稳定的状态;古人曰,“今国已定,而社稷已安矣”,古诗曰,“风雨不动安如山”,亦是形容这种宁静、无战的局面。因此,单从字面上简单理解,安全指的是行为主体(不论是个人或国家或其它集团)在自己生活、工作和对外交往的各个方面能够得到或保持一种不受侵害、免于恐惧、有保障感的状态。
现在人们关注的“综合”安全,在上述界定的基础上,还有两层特殊的含义:第一,从安全内涵上看,综合安全需要同时容纳传统安全与新安全的内容;第二,从行为主体观察,综合安全需要把范围扩展到比国家(state )更大的层面。让我们对它们分别做简要分析:
1.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
从国际政治的看,传统安全观是到目前为止仍占支配地位的安全思想,它的要点是:国际关系——不论古代当代——始终是无政府状态的,它缺少、也不可能具有各国内部那种强有力的统治秩序与权威,从而,这种无序和不安的状态给各国带来了种种现实的或潜在的威胁——对领土边界的威胁,对民族生存的威胁,对国家主权的威胁,对各国统治本国的权力的威胁,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并且根据“自助”(self-helping)的原理,规划本国在国际角斗场上或“搏斗拚杀”或“韬光养晦”或“合纵连横”的各种战略、策略,如结盟制裁,如确立均势,如加强实力,如军备竞赛,以及(偶尔地和局部地)借助国际组织和国际法的力量或威望。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以往国际政治学和国际战略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以及各国政府关心的主要内容,是加强本国实力(综合国力)和动员能力,设计各种各样的用于国家间博奕的理论,和在此基础上展开外交、军事、国际法、联盟与裁军等“争取权力与和平的国际斗争”。[注3 ]古今中外,从“战国七雄”的争霸到“三分天下”的并立,从近代欧洲列强的争锋到两次世界大战的硝烟,现实主义者的上述认识得到了广泛印证,以军事安全为核心的传统安全成为安全观的基本内容。它把国家角色放在国际舞台的中心位置,把上所讲的“人性恶”和“互斥”作为世界观的根据,把人类社会以群体分居的历史视为经久不变的“斗争-妥协-再斗争”的过程之循环。它向人们展示的既是一幅比较严峻和冷酷、带有悲观主义色彩的国际画面,也是——用专业研究眼光看——一幅比较简单的“不打枪不放炮即为和平态势”的“平面示意图”。
70年代以来,特别近些年随着两极格局瓦解之后,世界战争、尤其是核大战的威胁逐渐减弱,军备竞赛的吸引力逐渐下降,而全球经济和跨国公司的、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尤其是区域内经济合作及一体化的加快,以及生态环保、难民救助、走私贩毒、恐怖主义、信息爆炸等“全球性问题”的出现,给世界带来了许多新气象新因素新趋势。军事威胁的相对减轻和非军事性挑战的出现,孕育、推动了一种新的安全观的逐渐形成;概括地讲,它的主要观点是:国际关系及国际格局不是传统现实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恒古不变的,而是不断进步、朝着人类发展的“高级方向”演化的,因此,比如讲,国际关系虽然仍然没有完全克服无政府状态,但它具备了越来越多的协调和合作气氛及机制;国际组织与国际法尽管尚无法与国内政府与比美,但它们毕竟变得比从前更有效和有力;随着边界作用的下降和主权意识的淡化,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很多全球性问题以及各国国内的一些矛盾已经不能用传统的治理办法和思路加以解决。在这种新形势下面,安全观必须加以扩展、转换和充实,它所应当分析和回答的,不止是与旧时的军事冲突和外交斗争有关的内容,而且要有对全球化时代新现实新问题的关注与探讨,如经济安全(又包括诸如金融安全、贸易安全、货币安全、财政安全等多种内容)、信息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跨国犯罪与安全、核扩散与安全、民族主义与安全、移民与安全、社会矛盾与安全等等,甚至还应当从深层次分析国家主权在弱化时面临的不同性质不同方向的演变压力(是少数强国的“霸权约束”所致、还是来自全球村的“同舟共济”意识);总之,新的安全研究所要“综合”探讨的,是如何建立更加稳定与和平的国际环境,更能促进国际关系演化和各国国内进步的国际格局,更有利于整个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秩序。很显然,综合安全观不仅研究范围上广得多,它还有着与传统安全观不太一样的哲学认识论的思想基础,向世人揭示的是一幅复杂得多、充满变数的立体画面。
2.多种行为主体的共同安全(均衡安全)
以往人们讲安全,尤其在国际政治领域,主要是指国家(民族)的安全,如不受外来侵略、不被他国控制、不危害本国主权等等。事实上,这种观念今天仍然十分重要和有效,因为民族国家仍然构成国际社会大家庭的主干部分,也是最有力量、最有影响的部分,各国政府的对外交往和各种政策仍然是各种国际活动的中心。如果一个国家连自己最基本的权益都无法捍卫,例如领土任人分割,外交事务由外部势力操纵,或者经济和社会活动完全取决于本国政府不能左右的因素,那么,可以想象,不仅这个国家谈不上任何安全,而且,由此类国家组成的区域共同体或国际社会同样是不安宁和不稳定的。近五百年来由欧洲发源、逐渐成为全球体系的国际关系格局,以充分的事实一再向世人证明,国家、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存在与维护,过去是、现在仍然各种国际事务有条不紊地进行、各种群体和行为者建立自身保障的主要基石。
然而,发展趋势亦向人们证明,即便在国际政治范围,安全问题绝不仅仅是、而且越来越不单是民族国家的安全事宜,它要求人们(包括政府官员和普通人)用一种新的视角和观念,审察安全概念和规划安全战略。在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综合安全”,指的是既包括民族国家、也包括其他非民族国家单元在内的多种行为主体的共同安全或均衡安全,当然,到目前为止,这种安全仍然主要是由民族国家的政府提供和保证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有可能提出一种新的考虑和安排。
非民族国家的行为主体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说不胜枚举,分类的标准也因分类者的兴趣与要求而异。为了紧扣本文的主题,也从叙述的方便出发,笔者把无关宏旨者撇开,将重要的非民族国家的行为主体及其安全利益分作三个层面:
第一是个人利益。我们的社会是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每一个人都是各个国家及国际共同体的一个“分子” ;个人的安全感(如是否经常焦虑、是否受到各种威胁、是否有自身保障等),乃社区、国家、国际社会之安全的最直观和最当下的评价尺度。在当代条件下,对个人权利(包括不同族群)的尊重,对治下百姓福祉的关心,也是国家政府实现本国安全和获得国际承认的重要前提之一。笔者曾经指出,民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对于强化或削弱政府的国际形象和地位尤其重要。我们看到,所谓‘索马里现象’,是指政府不能运转、社会纲纪混乱、民众失去归位感和忠诚对象、最终不得不求助于大规模的国际干涉的情景。美国英国法国之所以能够在伊拉克北部建立‘ 禁飞区’,借口主要就是库尔德族人遭到了伊拉克政府的残酷镇压。……虽然主权问题一般都被放入国际关系的背景下加以说明,国家主权与社会进步之间事实上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离开了对各国国家内部事务的考察,我们不可能真正认识和理解国际关系。”[注4 ]从某种意义上讲,综合安全观念的提出,要求决策者和战略思想家比过去更加重视个人的价值和安危,重视各种人的权益的实现与保障,而不能仅仅把目光局限在国家间关系和对外政策的水平上。
第二是团体利益。不论在国际社会,还是在各国内部,全球化的一个后果是,促成了越来越多的不同团体和利益集团(英文简称“NGO ”,意指非政府组织和机构)的出现,它同样使得传统国际关系学所说的“安全”变得复杂多样。由于经济日益增长的相互依赖、技术工艺对社会生活的渗透、国界的传统作用的下降等原因,人们面临的许多问题(如环境污染、人口爆炸、毒品泛滥等)越来越严重和具有整体性,单一政府的控制和处理能力却绝对或相对地减弱,在这种情况下,以专门领域或问题为研究或处置对象的各种NGO ,有了施展手脚的更大空间。NGO 色杂样多,形式特点一言难尽,但是,不论组织大小、范围广狭,总起来讲,各种NGO 在世界政治中扮演了越来越多、越来越活跃的角色,而且从发展前景看,国际NGO 在未来的活动范围及其影响可能会进一步扩张(原因之一是联合国的支持和鼓励,另一点原因是冷战结束后出现的世界“缩小和碎片化”趋势)。[注5 ]因此,在综合安全的画面里,不能不考虑各种团体的安全利益,尽一切可能对此加以顾及和平衡;当然,做到完全均衡和让所有人满意是不可能的,例如,生态保护机构要求降低经济开发速度,动植物保护团体希望禁止捕捉稀有动植物,女权保护组织呼吁男女真正完全平等,甚至还有一些在常人看来难以理解和接受的利益集团及其要求,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可能以有限的资源和单一的价值尺度将它们彻底满足。然而,采取灵活多样、“和颜悦色”的办法而非简单粗暴的态度,用建设性“整合”而不是强制性压服的办法,是对待各种势力见长的NGO 的合适途径,亦是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以 “开明”形象自我更新、不断提高的必然。不论是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社会还是安定详和的国内社会,都应当而且可能给予各种NGO 以更大的活动空间和更和谐的共处关系。
第三是全球利益。近些年来国际上要求重视全球性共同利益和“人类整体安全”的呼声明显地日益强烈,所诉求内容涉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气候变暧、大气臭氧层遭破坏、大片森林被毁和田地沙化、微型化基础上的核扩散、公海及极地资源被污染或损耗性开发、太空及外太空有可能变成少数军事大国的试验基础和竞赛场所等严重事态和现象。不管有什么差别,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在于:这些事态和现象已经或可能成为全球性的“公害”,全都威胁了整个人类的生存甚至地球作为一个星球的存在价值,而解决或缓解危机的努力又不能单靠个别国家的实力奏效,不能不超越旧式的国际法范围和主权理解。从综合安全的角度观察,这里面的最大难题在于协调和处理各国的自主发展与全球的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它们彼此间经常存在着一种互相依赖又互相制约、互相支持又互相对立的复杂关系。如前所述,民族国家及其主权地位是国际法得以履行、国际合作得以建立的基础,但另一方面,全球性问题变得如此严重,以致于如果没有必要的主权约束(不论自我约束还是外部性约束),以及使国家的议事日程与国际要求一致的安排,国家自己最终也有可能受到严重损失,包括传统安全利益的损失。换句话讲,别人国家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是你自身的安全问题,在很多场合,一个国家的安全与否是与其它国家(包括整个地区)的安全与否越来越多地联系在一块的。综合安全观的提出,有可能使人们意识到它们之间的辩证联系,并且依照对各种问题重要性先后顺序的认识,逐渐确立解决或缓和人类共同面临威胁的新的国内制度和国际安排。这是一个艰难的而又是必需的过程。
总而言之,综合安全观要求建立新的时代观、新的战争与和平观,同时要求把以军事安全为中心的传统安全利益同个人安全、团体安全和全球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利益结合起来,在它们之间保持某种均衡状态;安全绝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防范问题,新的安全观强调,国家安全是与国际安全密切相关的,而且会变得更加密切;安全只有在相互依存中才能得到更好的实现,也就是说,在一个科技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一个国家的真正的安全,必须是保障综合国力的改善与对外开放的结合,是自身发展和外部发展的结合;归根到底,安全离不开参与和合作,离不开与这个新时代的基本特点的一致。封闭时代所拥有的安全观,要么已经失效,要么变得部分不灵,必须进行调整和充实,因此每个国家都应根据新的时代、新的形势,设想自己的新安全观及其战略策略。
二。若干重要基础观念的再思考
确立综合安全观念,不仅要求对概念本身做出重新界定,更需要对构成这一概念的理论基础做出重要修正。笔者以为,有三组重要理论概念特别需要重新思考,它们是:主权,国家利益,权力及。同样,限于篇幅,在此只能对它们简要说明。
1.主权
主权观念虽然源于近代西方,但它经过几百年的、演化,已经成为全世界各国共同接受的一个基本范畴。古典的主权观念认为,主权(sovereignty )是国家的基本属性,是国际关系的基础;主权国家是完全自治的、因而是独立的、不服从任何其它国家秩序的行为体;在主权国家之上,除了国际法的世俗约定的权威以外,不存在其它任何的权威。主权国家通过一个有效的法律秩序而组成国际社会,主权国家的特殊地位和结构,使它能够代表这个国家的人民参与国际间的往来,决定相互间的重大事务。所谓“完全自治”是指,一个国家可以自由地和不受干涉地规定它的国体和政府形式,它的内部组织和它的国民行为,它的对内政策和对外政策。不仅如此,完全自治的国家,只有当它们在法律上不依存于其他国家或组织,并且只是从属于国际法时,才算主权国家。这种至今仍相当有效的古典观念,包含了三个前提性的假定,它们是:第一,主权国家是国际关系中主要的和重要的行为主体,其他行为主体是次要的和不那么重要的;第二,国际法体系和国际社会是“松散、无力、低效的”,国际准则的贯彻依赖于主权国家的认可与合作;第三,与自治领地等形式不同,主权国家的政府有能力在不依赖外力的条件下行使立法和执法的最高权利。
在当代国际政治背景下,我们不能说上述假定已经失效或被推翻,但它们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冲击和挑战,遭到了更多的束缚和制约。比如,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各种国际制度与规范,以及日益增多的国际干预行为,正在使各个国家控制本国事务的传统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和大量的维持和平行动,国际货币基金和世界银行强有力的贷款方案及“改革建议”,便是其中最突出的两个晚近事例。再一个事例是所谓NGO (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力的扩大。除了正式的、由各国政府派出的代表组成的国际组织之外,在当代世界,还有其他一些非国家的行为主体,它们正越来越多地卷入国际政治事务之中,发挥着不断增长的、对国家主权起着某种抵销的作用,这里面不仅包括各种反核组织、人权组织和生态保护运动,还有跨国公司等贸易领域的机构。然而,在当代,最有力量、影响力所及最广大最久远的当属经济方面的改变;货币、商品、人员、信息和技术都以一种加速度实行跨国界、无领土的流通;市场经济正向全球的每一个角落推进,并且造成了愈来愈明显的经济一体化。经济和科技的一体化趋势,造成了各国间不断加深的相互依赖;传统的主权权益是在封闭的国内实现的,但现在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以及加入国际经济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在APEC中的参与)则给了国家发展及主权权益更大的实现机会。被称为“全球性问题”(难民、毒品、走私、核扩散、生态危机等等)的日益严重化,更是20世纪末主权国家面临的一种新的综合性挑战。这些都要求世人用一种新的态度和办法加以应对,当然,绝不是能按照西方某些人主张的那样弱化甚至放弃主权观念,相反,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思考在新的形势下国家主权如何以多样化多层次的新形式加以实现。举一个例子:我国的领土、领海和联合国海洋法规定的200 海里专属经济区的主权,都是主权的表现形式,但是很显然它们有着不同的特点和性质:领土属于比较核心的主权范围,而领海相对外延一点(国际海洋法规定外国船只可以“无害通过”主权国家的领海和群岛水域),至于200 海里经济区和主权国家在国际海底的某些权益(如矿物所有权和勘探权等),就象更加松散的主权存在形式,因为所有国家在这些区域都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等等。近几十年来各国在大气上层、太空及宇宙的活动越来越多,也使得主权国家的权益及其实现方式发生了类似的、甚至更加复杂的变化。[注6 ]所有这些事例无非是要说明,如果采取旧式的主权观念,很可能自缚手脚、减缓发展,只有从发展主权观念,直面现实、迎接挑战,才能创造出越来越多适应新时代新情况的主权实现形式。
2.国家利益
传统安全观以所称的“国家利益”(是“national interest ”,亦可译为“民族利益”)为最重要的根据,就是说,当国家利益受到损害或威胁时,安全便受到了损害或威胁,因此,安全保障的基本内涵便是保卫国家利益。原则上,这个道理是不错的,问题在于什么是“国家利益”以及如何实现国家利益。[注7 ]
依笔者看,存在两种国家利益观。一种是传统的观念,另一种则基于全球化的理念;前者当为传统安全观的依据,后者才是新的综合安全观的基础。
第一种观念以美国国家利益委员会的说法为典型[注8 ]。它为了“使美国在冷战结束以后的今天继续发挥冷战时的那种作用”,确定了五项“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防止美国遭受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袭击;防止在欧洲或亚洲出现敌对的霸权国家;防止在美国边界上出现敌对的力量,或者出现握有海上控制权的力量;防止全球贸易、市场、能源供应和环境体系发生崩溃;确保美国盟国的生存。不难看出,除开第四项内容之外,其余几项全部与传统的军事安全有关,而且,即使有关全球贸易、金融市场、能源供应和环境体系的说明,也服从于军事安全的主要考虑。象越来越多的人指出的那样,它们反映出一种根深蒂固的“冷战思维”,是近半个世纪的两极对抗给某些战略思想家留下的思想印记;不能说这种思维没有一点根据,事实上今天的世界仍然远不太平,任何国家都不能以本国的军事安全和生存代价作为“赌注”是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但是很显然,仅仅依据“战争理性”思考问题,把安全考量范围锁定在“战与和”、“生与死”的逻辑内,以此来设计本国的战略图谋,这样一种途径在人类即将迈入21世纪的当口是有缺失的甚至是偏狭的。依笔者管见,这种逻辑的最大失误,在于它无视国际社会和各个国家随着发展而出现的演化与进步,试想,除开程度的差别以外,1997年它所规设的安全竞争画面,与一百多年前的欧洲普法战争时期或者两千多年前的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又有多少区别呢?
另一种国家利益观力求避免落入“冷战思维”的误区,是符合时代特点的和正确的观念。它首先承认民族国家仍然是今日世界格局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利益,把国家利益的追求视为合理的、确当的、符合大多数国家需要的追求,同时把国家主权、民族生存与军事安全看成是国际社会的稳定和国际法的履行的重要前提。然而,它特别注意到全球化时代的新特点新趋势,注意到国家民族的安危及发展与国际共同体之“唇齿相依”的关系,注意到和平与发展、协调与合作的主题正在取代“战争与革命”、矛盾与对抗的基调。因此,新的国家利益观大大扩展了其内涵,修正了与冷战对峙时期相联系的某些内容,例如,它要求决策者不是简单根据政治意识形态(各种“主义”)的考虑设计和推广国家的对外政策,[注9 ]要求加大发展安全、贸易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移民或难民安全等内容在安全估计中的份量,要求以发展求稳定、以合作求和平,要求重视国际合作、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问题,要求摒弃旧式的一味“以邻为壑”、“远交近攻”、“先发制人”等博奕策略,代之以“睦邻友好”、“求同存异”、 “合作双赢”等战略设计;尤其是,新的国家利益观要求各个国家不是死守传统主权界限,而是灵活掌握、进退适度,“舍小利求大义”、以短期利益换取长期价值,以新的姿态和贡献,在全球化的国际社会“安身立命”。[注 10]
3.权力和政治
如同传统安全观建立在权力政治学之上一样,新的综合安全观必须奠定在对“权力”(英文是“power ”,也译“实力”)及“政治”本身的重新思考与界说的基础上。
以往的国际政治学分析,不光是谈论安全事务,讨论包括其它问题,几乎把注意力完全聚焦在国家的实力、国家间的较量和国际斗争的问题等范畴上,所以,人们往往不无道理地称之为“权力政治学”(power politics)。一谈起“权力”(实力),似乎只有政治的权力、政府的权力、国家的权力和政治家的权力,连那些流行的“结构” 分析,也多半是关于国家间的政治结构、超级大国和列强的等级结构及力量对比的结构等等的讨论,整个国际政治及国际关系仿佛完全围绕争夺国际权力金字塔的不同位置展开。并不奇怪的是,在以往的国际安全及国际政治研究中——不论中国外国——,所谓“高级政治”(high politics )分析显得特别发达,典型事例有各种战略战术分析(如战争目标、战争手段、战争进程以及信息论、决策论和博奕论等内容)和各种对外政策分析(如战略同盟问题、贸易战问题、大国关系问题、国际组织中的斗争策略问题等内容),而与上述“两枝独秀”相比,涉及广泛内容的所谓“低级政治”(low politics)分析则力量弱得多、深度浅得多,典型事例如生态政治分析、贸易政治分析、金融政治分析、女权政治分析等等;连不同的称谓也能从一个侧面映射出旧的偏好。追根溯源,这种局面的形成既与冷战格局有关,也在一定程度上同美国人在战后的霸主地位有联系(包括对国际政治学的影响)。正如英国当代著名国际思想家斯兰吉奇指出的那样:“美国人有一种国家中心主义的倾向,他们比较愿意把目光集中在民族国家的政府那里,分析国家的对外政策(政治和外交政策)”:“当他们说国际政治经济学时,似乎是指一种狭窄的、有关国家对外政策的分支;他们对所谓‘战略贸易政策’的过分关切,同样反映出这种偏狭性”。[注11 ]
为了使综合安全观深入人心,从研究领域讲,应当以全球化之上的国际关系和国家内部社会关系的全方位研究逐步取代狭隘的权力政治分析,以新的世界政治的探讨逐步取代或充实旧式的国家间政治的讨论,更进一步说,以新的权力观和政治观逐步修正传统的权力观和政治观。首先,新的权力观大大扩展了“权力”的行使主体和范围,就是说,不止政府有权力、政治家有权力,而且界有生产权力,金融寡头有金融权力,知识界有智识权力,社会有舆论权力,恐怖主义集团或生态犯罪分子有特殊的威胁权力,全球共同体有国际道义和组织的权力,……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用这种权力观观察,譬如讲,去年下半年以来震动亚洲和全球经济的金融危机,绝不止是一种金融现象,它更多反映着政治结构、生产结构和货币结构的内在联系,它所产生的巨大的冲击力破坏力绝非由政治家或部长们能够简单创造或缓解,而是由市场力量和国家力量及个人力量综合一体的产物。这种新的权力观向人们展示的是真实的、立体化的世界政治,表现出国际经济政治化、国际政治经济化的日益强烈的互动趋势,以及各种因素作为一种合力的组成部分发挥特有作用的互动框架;包括民族国家在内的任何层次的力量、集团或个人,都只能是顺应而不是逆转这种趋势,适合而不是选择这种框架。其次,新的政治观也要求人们重新思索“政治”的范畴;换句话讲,在新的思维方式里面,“政治”不再仅仅是国家层面的政治,仅仅是政府的政治甚至狭窄化为政治家的政治,而是表现为全方位、多层次、渠道广泛、日常生活的政治现象和政治过程,比如,金融危机创造着金融政治,环境保护失衡产生了生态政治,不同的产生工具和生产方式推动着不同的生产性政治,核扩散和水资源短缺的新形势分别造成了新的核政治和水政治,社会稳定或社会动荡的局面各自构成了社会稳定政治和社会动荡政治, ……这种逻辑和思想方法还可以一直推演下去,直至使人理解,“政治”概念早已超出政治家的“把玩物”范围。再次,作为上两点的延伸,在新的“权力”和“政治”范畴下面,安全观逐渐离开了原有的国际政治学重心,朝着更加全球主义的基点瞄准和靠近。它意味着,人们在谈论新的“安全”时,既有外交的、政治的和军事意义上的安全,也有金融稳定、环境保护、贸易平衡等意义上的安全,还有社会协调、经济稳定、个人安心等意义上的安全;它同时意味着,“政治的”世界与“经济的”世界不是隔绝的,选举过程与金融过程不是分开的,“安全的” 结构与生产的结构或知识及舆论的结构不是对立的;它当然还意味着,一个好的国家政治,不止是能够保证民族整体的不受威胁或领土边界的不受侵犯,而且能够确保公民个人权益不受干扰、各种团体声音和力量的互利互助、国家与社会的协调共处,以及能够合理有效地处理坚持基本的国家主权同向国际社会出让一部分传统权力以便于国际合作之间的矛盾。
以上的研究证明,综合安全的研究不仅对于我们国家重新思考对外方针有利,而且对我们学术界重新定位研究取向有益。在探讨综合安全概念及其理论基础的时候,人们不能不一边针对具体问题做出分析,一边思索旧的研究角度和方法存在的毛病。
经常听人讲,“现在是经济学十分兴旺的时代”。的确,不论是概念的系统性,还是分析逻辑的严谨性,或是研究方法的多样性,经济学都走在其它人文科学的前头。这里面的原因很多,除开历史方面和社会需求方面的因素之外,我想,从当代的情况看,很重要的一点在于,经济学不断地把自己的分析触角延伸到古典经济学以外的领域,用经济学的原理、方法和概念去讨论——比如说——社会过程、政治现象、文化冲突和人的心理,用其它领域的问题更新自己的视野和范畴;它的延展力是如此之强,以致于我们不时听到所谓“经济学帝国主义入侵”的说法(事例之一是,在现在的政治社会问题以及国际问题的探讨中,常常可以观察到“交易成本”、“经济人假设”或“博奕原理”等原属经济学分析的东西被广泛使用)。这一事实对国际问题研究应当是有启发的。安全问题的研究本来属于纯粹政治学或者国际关系学的专业,但是,在面临困境和挑战的今天,为什么我们不能象经济学同行那样,在讨论安全问题的过程中,尤其在分析全球化时代的新的安全难题的过程中,一方面将安全观念(以及政治和权力观念)应用到其它领域,另一方面把应用过程中得出的结论或想法充实、改进、修正原有的安全理论,令国际政治学的“话语结构”扩展到更大范围呢?依笔者管见,这才是使古老的国际政治理论更具生命力的有效方式。所以,从方法论的角度言,综合安全观的提出,亦是国际关系学科回应时代挑战、实现理论更新的一次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