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野下的舆论监督
〔摘要〕舆论监督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是和谐社会的动力和保障。当前舆论监督面临诸多困难:舆论监督显得相对疲软;缺乏完备的保障;驾驭舆论的方式单一;新闻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不高。为此,要借鉴国外新闻立法经验,逐步实现舆论监督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调整舆论格局,使舆论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培育公共领域,为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新闻行业自律,提高新闻舆论界人员素质。
〔关键词〕和谐社会,舆论监督,意义,困难,思路?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民主与法治。舆论监督是实现社会的民主与法治的重要途径与手段。在条件下,新闻传播成为舆论监督的主要渠道,在社会语言中,舆论监督几乎成为新闻舆论监督的同义语。有鉴于此,本文亦侧重从新闻舆论监督的角度来探讨舆论监督。
一、舆论监督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一)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舆论监督则是民主法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民主政治就是民意政治,就是舆论政治。新闻媒介作为大众传播媒介,能够广泛、及时地反映民意。公众拥有舆论表达,民意得以张扬与表现,国家权力才能按照民意组织、运行、发挥作用。“允许每个人发表意见乃是现代世界的原则。”①如果没有舆论监督自由,人民不能对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各种问题发表意见、表明态度,社会事务就无法按照人民的意志来治理,就谈不上民主政治,只能导致专制与独裁。
(二)舆论监督有利于推进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现象滋生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往往因腐败的存在而被削弱”。②任何社会的公共权力都需要监督。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舆论监督是一种社会监督,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但舆论监督有着其他监督形式难以具备的广泛、深刻、直接等特性,决定了它具有强大的威慑力,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在舆论监督中,被监督者的一举一动处在众目睽睽、众口评说的汪洋大海之中,腐败现象将原形毕露,受到人民的公开审判,同时也更多的人,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舆论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的存在使公民普遍地参与反腐败成为可能,并形成强大的反腐败力量。据统计,近年来80%腐败案件是由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而揭露出来的。③
(三)舆论监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社会协调公共机制
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分化加剧,社会利益结构失衡加重,社会规范与价值导向一定程度的紊乱和社会行为失范加剧。诸如此类,必将导致转型期我国社会冲突的普遍化、显性化。
舆论监督是一种社会安全阀机制,是解决社会冲突的手段,能为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提供某些正常渠道,将平时蓄积的敌对、不满情绪及个人间的怨恨予以宣泄和消除,从而在维护社会群体的生存、维持既定的社会关系中,发挥“安全阀”一样的功能。“安全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转移矛盾的焦点、避免矛盾积累的作用,也有利于促使冲突与矛盾得到缓解与解决。
(四)健全人性,促成社会公共道德
作为个体的人,人是他自身的主人,可以自主地决定有关自身的事宜。舆论监督实际上是个人自由意志的外在表现。舆论监督还是个人提升自我、实现个人目标的一种方式,有助于个人的发展。从整个社会来说,人与人之间互相依存,形成了共同的道德规范,要求每个人遵循。舆论作为社会公共道德的守望者,在引导与监督人们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方面功不可没。只要人类存在,舆论监督活动就存在。舆论监督是人类社会与生俱来的东西,是社会组织的维系纽带,是人类向着文明进步的助动器。
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舆论监督面临的困难
(一)舆论监督显得相对疲软
第一,对于政府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其监督的对象大多集中于县处级部门及其人员。涉及到高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政治生活的比较少。主要是有些媒体怕对高层批评多了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甚至害怕打击报复。
第二,舆论引导和监督存在缺陷,缺乏对社会问题进行批判的足够勇气与精神。在内容与方式上,舆论宣传的一元化特征比较突出,信息来源单一,事实的全貌常常难以得到全面的反映。对于社会敏感问题、民众关心的问题,还不善于引导,习惯于沿用过去的不合时宜的做法。
第三,新闻媒体往往将批评报道与舆论监督等同,不善于按照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时效性的要求来形成舆论压力和舆论威慑力,对于事实的把握、监督热点和监督对象的选择、监督信息的有效传递等均有不尽人意之处。
第四,在强调新闻自由的同时,不善于保护个人自由,往往出现一些新闻侵权现象。而新闻官司的增多,易冲淡舆论监督的效果,也易在内部引起分歧。给公众的基本感受就是舆论监督疲软。
(二)缺乏完备的法律保障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新闻工作。在新闻媒体的地位、性质、报道方针、运营模式和经费来源、信息传播准则、特殊事件报道、禁载与保密、新闻自律、新闻审读,以及广告管理等诸多方面,都有详细的政策和纪律。一些地方政府近年来也出台了某些关于舆论监督的办法。但总体上看,它们显得零散而不系统。尽管对新闻法的呼吁自1980年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新闻法》。
由于涉及舆论监督的法规的缺失,致使造成这样的两难困境:一方面,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凸显,媒体为满足这种需要逐渐日益繁荣,另一方面,舆论监督却因法律的不完备,不敢或不愿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披露与揭露,逐渐丧失自身应有的社会批判功能,而遭公众冷遇,不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媒体本身的规律性的壮大与发展。由于涉及舆论监督法律的缺失,不仅使媒体的舆论权利无法保护,而且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也无从保证,造成武力阻碍记者采访,威胁恐吓甚至殴打记者的事情时有发生。
舆论对社会的作用具有双向性,并非任何舆论对社会的都起进步作用,需要对舆论加以引导和调控,使舆论的开放程度与舆论的引导和调控方式相适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我们基本上还是采取过去的一套行政命令和舆论一律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虽然在某种情况下是必要的,但使我们对舆论的驾驭能力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局限。如果仅仅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不仅会阻碍舆论的发展,而且也难以在现代舆论发展面前驾驭自如。
(四)新闻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不高
近几年来,新闻媒体的发展速度很快,特别是有线电视和网络的形成,亟待提高新闻舆论监督主体的素质。新闻舆论监督主体的素质状况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品德上,有些人随风倒,不讲原则,不讲调查研究,人云亦云,不能自觉地坚持新闻工作的正确导向。新闻工作者违背职业操守,收受贿赂,掩盖事实真相。有的搞有偿新闻,炒作明星,甚至不惜当某些集团的“操刀手”,散布虚假新闻。二是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一些新闻媒体的记者,不愿意花时间调研,去思考和发现,而是“电话采访”、“泡会议”、转“摘要”,照抄、照转、照发宣传稿。三是同一个行业或机关办几份报纸,甚至还有刊物、出版社、音像制作等,这些媒体有时会成为行业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宣传工具。
三、改善舆论监督、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思路
(一)借鉴国外新闻立法经验,逐步实现舆论监督的制度化和化
英美法系的主要特征是没有规范性的新闻法。英国既无成文宪法,也没有规范性的新闻法,但是它认为自己有“一个活的宪法”,具有保护言论、新闻、出版自由的传统。美国与英国有些不同,美国没有新闻法,但它有成文宪法。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在新闻舆论监督的立法方面比英美要完备,但在舆论监督功能的发挥方面又相对弱些。当然,资本主义国家舆论监督存在明显缺陷,但西方国家新闻法的合理成分值得我们借鉴。如强调报刊对政党、政府的监督权、新闻舆论监督的社会责任、新闻监督的客观性以及大量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等等。
结合国情,面对新闻舆论监督的紧迫性要求,必须尽快出台《新闻法》,对舆论监督所涉及的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行为的惩罚作出明确规定;建立新闻纠纷仲裁制度,规定凡涉及舆论监督的新闻纠纷和诉讼,必须经专门机构仲裁,仲裁无效方可进入司法程序;还要相应规定对舆论监督中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和程序。
(二)调整舆论格局,使各舆论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与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利益分化这一客观现实相适应,执政党必须高度重视利益整合,而这种利益整合内在地包含了对大众传媒舆论工具的管理进行调整。“在民主国家中必须鼓励与保护朝气蓬勃的新闻事业。”“在民主国家中,培养自由与健康的新闻事业是一项十分重要、极端细致而且需要不断发展的任务”;“另一方面,报纸与电台必须保持独立,其独立应受到保护。”④
强调舆论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和坚持党对舆论机构的领导并不相悖。党对舆论机构的领导是指党从思想上政治上对舆论机构领导,是在思想上加以引导或指导,而不是直接用行政手段干预。舆论机构的相对独立性是指舆论机构在业务上有自主权,有权决定机构内的人事任免,有权灵活地支付和使用经费,有权决定采访某一事件,有权决定刊登什么文章和采用什么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和调动人民参与舆论监督的积极性。
(三)培育公共领域,为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公共领域“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共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本身,以便就基本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⑤公共领域的含义是能够形成公众意见的社会生活领域。要实现中国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公共领域的建立是不可缺少的一环。民主政治的实质是以舆论监督为基础的民意政治,而民意的集中、平衡与协调是民意政治最基本的前提,因此,公共领域的建立实际上就是为广大民众构筑了一个“观点的自由市场”。在这个空间,不同的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看法,通过这个空间可以使不同的意见得到交流、碰撞、沟通、整合。社会越进步,公共空间就越大,人们的个性就越容易得到发挥。
毋庸讳言,中国的公共领域还很不成型,而健康的舆论监督需要一个良好的公共领域。培育公共领域首先要培育具有公共良知和社会参与意识、具有参与性、全面性、正义性和创造性特质的批判精神、对社会表现出强烈的公共关怀的社会群体。通过这一群体在公共领域中的充分自由的交往,才能真正将公共领域的批判功能与国家的命运和前途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实现公共领域与国家之间通过理性对话而建立相互关照和良性互动的关系,并使国家层面的政治活动更加体现广泛的群众基础而具民主性。
(四)促进新闻行业自律,提高新闻舆论界人员的素质
在我国,由于媒体所具有的政治属性,传媒的舆论工具在某种程度上是党政权力的延伸或补充。因而传媒记者对“权力”的误读易导致记者角色发生错位,导致舆论监督发生畸变,使传媒责任和使命迷失。需要建立相应的自律机制或体系,实现监督约束,尽管这种约束并不具有像法律那样的强制力,但足以构成职业生存危机。同时要进行培训,以理性程序在业内张扬专业精神与社会责任。当然仅有自律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对媒介进行社会监督。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新闻传播的行业自律做法,实行行业协会的监督。通过建立行业评议会之类的组织,规定一些新闻工作中必须遵守的细则并强化监督机制,对媒体的职业道德建设进行监督和评比。最后,党和政府和新闻单位要为新闻从业人员提供一个良性的工作大环境,旗帜鲜明地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通过一系列的赏罚机制逐步形成新闻职业的道德规范。
注释:
①〔英〕鲍桑葵.关于国家的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74.
②葛韶峰.反腐倡廉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内容〔J〕.学习,2006,(1).
? ③田大宪.新闻舆论监督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4.
? ④〔美〕科恩.论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60.
? ⑤〔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