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道德意蕴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崔翠利 时间:2010-08-12
  [摘要]观具有深刻的道德意蕴。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道德目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道德呈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道德终极目标。科学发展观深刻的道德意蕴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是提升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道德意蕴
  
  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作了最全面的阐释: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作为新时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其目标同样是实现人自由全面的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科学发展,体现了发展的科学精神。但是发展的核心和发展的目标更加体现的是发展的人文精神以及包含其中的深刻的道德意蕴。因此,我们有必要挖掘科学发展观深刻的道德意蕴,以达到对它最本质的理解,并把这种道德要求转化为人们道德的自觉,以促进整个社会和谐、自由、全面的发展。
  
  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道德目的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既是道德的主体,又是道德的目的。科学发展观是对人类主体道德人格的提升,以及对道德目的价值的肯定和自觉追求。
  
  1、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对人类主体道德人格的提升。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认为,人是实践的主体,社会是人们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因此人既是实践的主体,也是社会的主体,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属性。不仅如此,人们还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为了能够共同生产,平等享有劳动成果,逐渐形成了一种潜在共同规范和规则,这样道德就应运而生了。道德是人类在生产实践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它是人类的产物,是人类所特有的。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是为人之需要而产生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的主体性道德内涵的一次回归与发展,是对人类主体道德人格的又一次伟大提升。
  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在实践中发挥其主体性、主观能动性和超越性,而不把人看作是物的附庸,人不被自己创造的物所遮蔽和淹没,在实践中人体现了自己的地位、价值和尊严,保持了自己作为人类的种属人格和尊严。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是对以往片面发展的一次纠正,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的主体性道德内涵的一次回归。
  
  2、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对人类主体道德价值的肯定。“人及其存在是道德的目的,因而道德是以其条件约束而起规范作用的。”道德一开始就是作为一种规范而产生的,它协调人和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约束人们的需要和行为。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与欲望的无限性,“使道德开始获得(抑或被赋予了)一种超出人格价值目的的普遍规范性功能,成为维系人类社会健康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方式和力量”。道德作为一种规范,使人们之间相互让步,达成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实现一种人人共存、人人共生的互利多赢的局面,这样人人都是受益者。
  
  3、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对人类主体道德诉求的张扬。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科学发展观是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产物,根本上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性的产物,它改变了以前我们片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的发展模式,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不仅仅是在以往发展模式上的改变和超越,更是一次中国发展眼光角度的重大转变,是对人类主体道德诉求的张扬。
  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的本性是社会属性。以人为本首先是对人性的一种尊重,是把对人性的尊重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个社会主体和成员要把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作为评价和衡量我们一切制度、一切规范,以及政策措施的终极标准,我们面对的每一件事情都要从尊重全体人的利益眼光和角度去考虑和实践,这是对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次发展和升华,对我们每一个社会主体和成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以人为本,要依靠人民,要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这是对人作为实践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的尊重,它体现了人类发展到现阶段,摆脱了物的奴隶,道德上给了人实践主体的真正尊重,人的精神得到了发扬,这样,实现了对人真正的道德上的尊重。再次,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既是道德对人的要求,也是人对道德目的的要求,是二者的统一。
  
  二、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道德呈现
  
  人类追求道德的生活,追求幸福的生活,这种幸福的生活是建立在人类与社会和平共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的。“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是体现了这种道德的诉求,并且是人类历史上道德目的的一次深刻认识和实践。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平等、公平、正义的和谐相处,达到三者的统一发展,这是道德的诉求。
  
  1、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与自然平等相处,要求人类对自然尊重,并对自然负有责任和义务。科学发展观讲以人为本,但以人为本不是以人类为中心——把人看作是唯一的目的,把自然仅仅看作是人类实现自身价值的工具,它不是从人类无止境的欲望出发,向自然无限索取,造成自然环境的破坏。它包含着人类道德平等观、道德责任观,是人类历史上价值观念的一次深刻变革。它把人类和自然放在同等的地位上,要求人类对自然价值的尊重。人类和自然是平等的,人类本身是自然的一部分,恩格斯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自然界是与人类具有平等地位的。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生活的基础。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生存的空间,提供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来源,马克思指出:“自然界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形影不离的身体。”自然界是与人类有同等价值的。因此,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不仅要尊重自然界,另一方面,从自然界为人类作出的贡献看,人类有责任和义务去尊重它们,保护它们,甚至为它们的生存和发展作出贡献,这与为人类生存和发展作贡献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统一,是它们共同的获得。“人类寻求自身文明发展的权利同时让人类更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珍惜自然,承担起保护自然资源的责任。”   2、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人类对自我的尊重与保护,达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和谐有序的发展。自从文艺复兴运动以及启蒙运动提倡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以后,人类就把自己作为整个宇宙的主宰,不仅对界进行破坏,而且无节制的欲望,使他们对自身的发展造成了威胁。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对人类自身繁衍的不尊重,就是对自然界的不尊重。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是以人类的生存为前提的,人类如果都自身难保,何以谈发展。人类运用自身的智慧,发明出各种新的科技手段,去对付自然界。同时,他们还不满足于此,还对人类的自身生理延续进行改变,对人类自身生存进行挑战,企图创造更高明的人类,消灭有缺陷的人类,使人类完美。可是人类却没有想到,这不仅是对自然界自身规律的不尊重和破坏,而且其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人类将失去自我,可能会成为自己的掘墓人。人类正在超越自己的道德底线,发展观强调科学发展,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正是对这一人类的错误理念的及时纠正。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类的生存为本,在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前提下,求得自身的发展。
  3、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表征了我们需要一个公正的社会,即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平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宽容、相互合作,以达到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也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它的基本宗旨就是达到一个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社会。人人共享、普遍受益就是指:“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应当具有共享的性质,即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推进,每个社会成员的尊严应当相应地更加得到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潜能应当相应地不断得到提高,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应当相应地持续不断得以满足,其生活水准应当相应地得以不断的提高。”这样一个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社会,最基本的准则要求就是社会的公正。“公正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价值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行为准则。”正如罗尔斯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社会公正是维持人类基本生存秩序稳定的前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目的。
  4、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人类代际之间要公平、公正、和谐。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就是这样的发展,它满足当代的需求,而不损害后代满足他们需求的能力。“在人尚未脱离动物界的时候,是谈不上尊严问题的。一旦人脱离了动物界而具有了人的自我意识后,人便具有了人的种属尊严即‘人的尊严’。”“人类种属的延续和发展是靠每一代人的不懈努力和持续贡献来实现的,每一代人的贡献都是社会发展过程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于是,每一代人也就因之具有了种属的尊严和平等的地位。”人类的平等、公正和自由不仅适用于同代人之间,而且也包含代际人之间。后代也同样拥有人类的种属尊严,也同样应该有平等的地位以及生存、发展的各种条件和资源。不仅如此,他们还应该有自由选择自己生存的权利。因此,当代人在满足自身需要发展的同时,有义务和责任为后代人的发展提供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并且有义务与后代人合作,以保持人类的种属延续。
  
  三、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道德终极目标
  
  幸福的生活是人类道德生活的目标,也是科学发展观的终极目标。幸福的生活就是人类的自由和解放,就如《共产党宣言》中讲到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条件,而一切人自由全面发展才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
  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崇高的社会理想。”我们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每个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还没具备,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它同样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最终目标。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体现了科学发展观追求的道德目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一方面以发展为第一要义,为道德终极目标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强调发展的科学性,强调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即发展的科学性表现在人的精神财富的极大丰富,人的道德文化水平的极大提高,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平等、自由、和谐的相处,社会展现出稳定祥和的景象。人们追求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首先是自由的生活,自由是人的一种天赋权利,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不是人的感性的欲望的放纵,它是有自律的理性约束的自由,是与自然、社会、他人协调、全面发展下的道德约束下的自由;自由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它自身又是手段,是人类创造历史,不断前进追求自身全面发展的手段;全面的发展需要追求自由的动力和自由的氛围,真正的自由又需要社会的全面发展,因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如马斯洛的五层次需求理论,人只有满足生理、安全、社交、尊重的需求,才能达到自我实现,即真正自由,自由是一种全面的满足和发展,全面的发展才是真正的自由。自由的发展和全面的发展互为条件、互为结果。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性的不断生成的结果,人性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变革和塑造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活方式,丰富和发展自己,人不断创造着自身。科学发展观深刻体现了人们历史的塑造自身的途径和方式,其倡导的理念,使人们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达到真正的理想社会,道德社会,达到最高的善——幸福生活。这是科学发展观和道德共同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