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仁地区区域化农业产业化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慧 时间:2015-01-02
  铜仁地区在大范围内形成区域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表明: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采取区域推进的做法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加快贵州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把贵州省农业生产力推到一个新的水平,不但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将给全省乃至全国的农业带来深刻变化[2]。
  在铜仁地区乃至贵州省目前的条件下,加强农村区域化生产体系建设,发展区域化支柱产业,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实现,必须从指导思想和政策上遵循并坚持以下几点:
  (1)坚持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基础,是完全适应区域化产业发展要求的观点[3]。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村,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生产,是可以联结成为大生产的规模经营的,其条件是发展区域化支柱产业,从当地资源和优势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培植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通过量多、质优、竞争力强的产品开拓市场获得高产值、高效益;在利益的驱动下,使一个地区的农民围绕某项产品进行相同的生产和经营,从而形成区域化生产,即规模经营。
  以现行家庭承包制为基础,以户为经营主体的商品生产,是可以进入大市场的。具体做法是走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道路,搞好社会服务。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已创造了许多好的形式,如公司+农户、服务体系+农户,以及像铜仁地区的基地+农户等。
  (2)区域化生产的组织形成,仍是以坚持家庭承包制为基础,各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生产经营组织[4]。改革传统的农业结构、产品结构,一方面,要引导农民摆脱原承包的山坳和耕地束缚,不再是单家独户地、自发地、盲目地调整结构,而是跨出小农经济格局,通过农户联合办基地的方法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区域化种养;另一方面,要坚持在家庭联产承包的基础上,采用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的组织形式。
  (3)加强区域化生产体系建设,发展区域化支柱产业,以推进农业化、产业化经营的实现,必须以县(市)为单位加强领导,坚持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传光.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石[J].江西农业学报,2008,20(9):166-168.
  [2]吴仲珍,黄丽,龙文虎,等.铜仁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研究[J].现代农业科学,2009(3):245-247.
  [3]王云,杨文选,刘小丽.关于加快陕西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思考[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6(10:13-15.
  [4]易清传,谌洪春.万载县有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调查与思考[J].江西农业学报,2007,19(10):15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