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售后服务亟待与时俱进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姜丽波 时间:2015-01-02
【摘  要】随着惠农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激发了农机产业的兴旺,随之带来的售后服务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农机大修更是一个潜在的即将到来的严重事实,但从目前看,突出问题聚焦在售后服务和维修质量上。能否做到有针对性的售前培训、售后服务到位,笔者根据多年观察,简单阐述了一些困难的存在,望引起决策部门的注意。
【关键词】农机售后;服务质量;与时俱进 
        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已经成为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依托。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机售后服务近年来却没有与时俱进,反而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最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售后服务责任主体的责任不到位。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原本应由销售商或生产厂家来承担。但由于农机销售市场目前比较活跃,售后服务队伍日趋庞大,鱼龙混杂。其中,有的生产厂家为了抢占市场,增设过多销售网点,有的维修人员在经济实力、技术实力等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实行混合经销、维修,造成农机产品售后服务责任主体的“三包”责任难以到位,从而使部分农机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二是售后服务质量仍有待提高。农机产品售后服务的重点,应该是产品维修。而农机产品的维修服务质量的好坏,又主要取决于维修队伍的配置是否合理和维修人员技术水平的高低。目前,在这两个方面都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首先是维修队伍难以实现科学合理的配置。很多经销商的售后服务主要靠产品生产厂家安排维修人员,而厂家又必须根据地区的市场情况来安排维修人员,有时候甚至出现某一产品在一县、几个县仅有一个维修人员的情况,有时还有跨省调集维修人员的现象。农忙季节,机具“三包”服务不能及时到位,后果可想而知。同时,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令人堪忧。由于厂家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常有限,经销商不得不雇佣一些集摩托车维修、机电维修、农机维修于一体的农村“多功能”维修人员,这些维修人员面对着不断更新的农业机械,很难保证维修质量。三是跨区作业形式下网点服务范围之外的售后服务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 
随着农机装备水平的提升,受土地流转、“绿色”通道等惠农政策的影响,农机具作业功能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其资源流动性不断增强,跨区作业就是国家鼓励的最基本的表现。而这个跨区作业一般都在服务网点之外,而且都是农忙季节,一旦出现故障,其修理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四是依法诉求时常无法产生应有的效果。农机用户在农忙季节操作使用农机具发生责任事故,在无法与经销商或厂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于责任问题一般都是在农业生产操作过程中发生的,农机作业又有自己的特殊性,要提供专业的、有力的证据比较困难。加之,依法诉求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且各种程序较多,仅农忙季节影响生产带来的效益损失,就足以使农机户对走程序化的诉求渠道丧失信心。
        上诉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从今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更以维护农业机械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对涉及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修理、更换、退货、三包责任、责任免除、争议处理等分别作出了规定。同时要求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根据生产者的三包凭证样本、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农机用户投诉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三包承诺、农机用户集中反映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向社会进行公布,督促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维修者未按照本规定履行三包义务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要与时俱进地从根本上解决农机售后服务中所出现的问题,当然不能只靠政府的一己之力,而是需要农机经销商、生产商、维修者,以及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应从为农业生产提供先进、优质的农机产品与服务的高度出发,科学布局三包服务网络,针对跨区作业等作业形式的不断发展,三包服务也应该积极跟进,建立以销售商为主体,生产厂家积极策应的三包责任问题处置机制,加强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与管理,共同维护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满足农机用户的合理合法诉求,为他们提供满意的优质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