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菁 时间:2015-01-02

  摘要阐述了当前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土地承包管理实际,提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对策
  
  继“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之后,党的十七大再次提出“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建立土地承包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党中央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承诺,是党取信于民的具体体现[1]。随着新一轮土地承包政策的贯彻实施,需要对一些不符合土地承包政策、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问题进行认真梳理。
  1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
  (1)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强。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意义、立法目的和基本规范的学习不深入或不理解,对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总认为自己拥有对集体土地的处置权,不依法办事,随意调整、收回承包土地,干涉土地流转,随意截、扣流转收益,干涉农民土地自主经营权等。
  (2)为增加村级收入而收回农户承包地。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各项不合理负担的清理及村级财务管理的逐步规范,村级收入较改革之前大大减少。在别无出路的情况下,部分农村干部在土地上动脑筋,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再高价发包,甚至将农民的承包土地变成抵债田或为公益事业建设筹集资金。
  (3)民营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增加,是导致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的现实原因。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导致对土地需求的增加。由于受利益驱使,少数农村干部在发展民营经济时,不惜牺牲土地承包者的利益,往往给予招商引资项目以优惠的政策,价格低廉甚至零地价,而农村集体又没有资金给予补偿。对于这种形式的土地占用,手续不合法、不规范,且补偿标准过低,直接影响了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4)机动地及“四荒地”承包不公开。在一些农村,特别是在机动地及“四荒地”的发包上,经常出现个别村干部利用承包经营权变更之机,不采取正当的公开竞价的承包原则,而是徇私情,仗权自己承包土地,或偏亲向友;有的借管理之名无偿占有土地,或者将其无偿发包;有的还将同一块土地在不同的生产时期发包给不同的人,“一女二嫁”,从而引起纠纷;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干部不如实向上级申报本部门、本人及为亲友承包村集体资源的情况,非法承包,暗地经营,此种情况极易引起农户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