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例重症急性胰腺炎的介入治疗及护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曹艳 时间:2010-07-12

【关键词】  重症

  重症急性胰腺炎(SAP)是常见的急腹症之一,发病急骤,病情凶险,死亡率极高。以往多采用手术,但手术效果欠佳。近年来随着介入放射治疗技术的不断,介入治疗SAP已被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认可。2004年5月~2005年11月,我科为6例SAP患者施行区域选择性动脉置管,采用微量泵持续药物经动脉管灌注治疗,全部病例治愈出院,疗效显著。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病例共6例,男5例,女1例;年龄35~58岁,平均49岁。其中合并胆囊炎胆石症者3例,发病前暴饮暴食者2例,高脂血症者1例。全部病例均经CT检查确定病变部位、范围及严重程度。

  1.2  方法  在DSA监视下采用Seldinger术经右侧股动脉穿刺插管,将5Fyashiro导管头端插入腹腔动脉,做DSA造影确定导管位置。成功后妥善固定,接三通管。然后将患者送回病房,连接微量泵24h持续灌注治疗。药物用量为:每24h用思他宁6mg,生理盐水稀释后持续给药;丹参注射液20ml、黄芪注射液30ml加入低分子右旋糖酐经导管灌注给药。

  1.3  结果  大多数病例在持续灌注1~3天后腹胀、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缓解或消失,血、尿淀粉酶下降或正常,一般保留导管3~7天。在保留导管期间没有发生导管移位及感染,无因置管而引起的并发症。

  2  护理

  2.1  心理护理  SAP患者往往剧烈腹痛,病情凶猛,患者多表现出极度紧张、焦虑、恐惧心理,护理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积极的措施,以沉着的态度、熟练的操作、良好的工作秩序,给患者以安全感,改善患者不良情绪。治疗药物价格昂贵,病程长,医疗费用高。护士应向家属解释药物的作用和用药的必要性及采取区域选择性动脉置管介入治疗的优点,以取得家属的理解与支持,积极配合治疗。

  2.2  动脉留置导管的护理  插管成功后将导管鞘和导管固定在穿刺部位,只暴露出三通接头部分,连接微量泵延长管持续给药,每日更换延长管1次,为预防导管凝血,用肝素1.25万u,生理盐水500ml稀释,每间隔1h向导管推注20ml[1],注意严格无菌操作,观察有无出血倾向。为避免导管移位,穿刺侧下肢用固定支架固定,防弯曲。定时按摩该侧下肢,穿刺点敷料隔日更换,严密观察有无渗液、出血及炎症反应,发现异常及时与医生联系。

  2.3  栓塞或下肢静脉血栓形成的观察  应严密观察术侧足背动脉搏动、肢体温度、色泽,询问患者是否有疼痛、麻木感觉。如果发现足背动脉搏动消失、皮肤苍白、远端肢体发冷等,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予以血管扩张剂、溶栓剂等处理。术侧制动期间指导患者进行踝关节和趾关节的活动。

  2.4  拔管时的护理  备好急救药品:阿托品、利多卡因、地塞米松、多巴胺、异丙肾上腺素等[2]。用物准备:纱布、绷带、沙袋、一次性手套、消毒用物。拔管前对紧张患者给予心理安慰,加强保暖,伤口局部给予局麻药,按压伤口的力度不可过大,以触摸到足背动脉的搏动为准。

  2.5  拔管后的护理  术侧下肢严格制动,重点观察穿刺点周围有无出血、血肿,检查皮肤是否变硬、有无包块、足背动脉搏动及肢体末梢血液循环情况。如无血肿,6h后可松沙袋,12h松绷带。如有出血,压迫止血应重新记时,24h后可活动。

  3  讨论

  3.1  经动脉持续灌注药物  近年来对于保守治疗已达成共识。有报道,经动脉持续灌注胰酶抑制剂,胰腺内药物浓度是静脉给药的3~5倍。思他宁是近年来新开发的广泛应用的蛋白酶抑制剂,通过常规静脉给药不易到达胰腺组织,仅少量到达胰腺,其疗效受给药时间、胰腺蛋白酶浓度及血管结构的影响,而腹腔动脉插管给药则能直接发挥作用。裘正军等[3]研究指出,丹参能调节脂质炎性介质的代谢,减少血栓素的产生和扩大胰腺微血管,改善胰腺的血供,减轻胰腺的损伤。

  3.2  介入治疗的护理及动脉导管的护理  严防堵塞和脱落、保持管道通畅是治愈疾病的保障。密切观察穿刺点局部有无出血,监测凝血功能及有无全身出血倾向,观察穿刺侧肢体末梢血液循环,防止发生肢体缺血及静脉栓塞等不良反应。

  4  小结

  通过腹腔动脉插管用微泵持续给药治疗SAP,方法比较简单,有效地提高了胰腺局部的药物浓度,症状缓解快,可以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缩短治疗时间,是一种简便而有效的治疗方法。

  【文献】
  
  1  吴渭贤,江朝根,邱菊生,等.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的介入治疗.实用放射学杂志,2005,21(2):166.
  
  2  杨慧敏,赵莹.冠心病介入治疗术血管并发症的护理25例.实用护理杂志,2003,19(4):5-6.

  3  裘正军,花天放,夏强,等.丹参和大剂量补液对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大鼠脂质炎症介质的影响.中华肝胆外科杂志,1999,5(2):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