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现状及其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梁秀芬 时间:2014-06-01
  论文关键词:建设项目 管理现状 对策建议 
  论文摘 要:建设项目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壮大区域经济实力的增长点。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往往在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一路绿灯,不能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致使污染源头得不到有效控制。本文结合涡阳县实际,就如何在加强项目管理、控制新污染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进行简要分析,提出了几点思考与建议。 
   
  1.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忽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部分党政领导、企业法人对环境保护认识还停留在表面、停留在口头,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如过分热衷于招商引资,给每个政府部门下达招商引资的指标等。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获得一定的地方利益及政绩,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对环保工作干扰多、支持少,事实上造成环保部门执法难、建设项目环评执行难、三同时跟踪难。 
  1.2有关部门没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关不严。《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各级计划、经贸、建设、工商、土地管理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把项目审批、登记、规划、用地、设计、竣工验收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擅自批准建设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共同把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关是法律法规赋予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但有关部门没有很好尽到共同把关的责任,使得环保部门独立承担压力,这也是造成很多项目漏报的一个根本原因。 
  1.3环评单位评价工作存在随意性。部分环评报告书(表)评价及预测模式照搬照抄,泛泛而谈,缺乏科学性与真实性。相当多建设项目的实施结果和环评结论相差甚远,引发了公众对环评的不信任。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造成建设单位的困扰,同时也产生社会的不安,增加行政成本。部分环评单位开展环评的指导思想不正确,以为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拿人财钱替人消灾,就完全按着建设单位的意愿开展评价,失去了环评选择最优方案、为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的意义。 
  1.4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本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制度,但现实中,有的企业将“三同时”往往变成“两同时”甚至是“一同时”(即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只是设计同时)。有些企业对“三同时”有关规则和报批程序不熟悉,执行“三同时”工作时草率处理,不遵循规定程序,不让本单位环保部门人员参与。还有的企业在新、改、扩项目上马时,环保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投产,而是分期分类进行。大多数企业仍处于“先污染后治理”的末端控制管理阶段,无法做到“预防为主”。 
   1.5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问题多。从执法实践看,相当多的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即擅自投入生产。究其原因,有的是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滞后而不能验收,有的是企业逃避环保验收,有的是环保部门未能及时组织验收,还有的因为生产负荷未达到验收要求而长期不能验收。环境监察部门负责项目验收后的日常监管,往往也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但却常常未能参加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中间断了一节,容易产生问题。某地曾有一重污染建设项目,从项目审批到验收,环境监察部门一直不知道,结果项目正式投产后一直未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直至后来发生了污染事故,管理漏洞才暴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