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石屏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马丽萍 时间:2014-05-28
  2.3强化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管工作,保障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进一步做好动物计划免疫和强化免疫的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使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达到100%,确保出栏和出产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查物验证,无检疫证和运输工具消毒证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一律不准上市交易,同时加强对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查处,一经发现及时销毁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2.4严把饲料、兽药关,强化兽药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控制 
  要控制减少兽药残留、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引导饲养户遵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的要求,做到坚决不用违禁药品,严格遵守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停药期,推动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畜禽生产体系建设。同时畜产品生产者要严格按《兽药使用标准》、《饲料使用标准》、《饲养管理准则》等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生产,确保饲养过程中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产品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饲料标签》标准以及各种饲料、兽药产品标准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在畜产品中的残留。 
   
  2.5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实施可追溯性管理模式 
  在畜产品生产体系中,实施质量档案制度,对原料、成品饲料、添加剂、畜禽谱系、饲养过程防疫疾病治疗用药、屠宰加工、贮运等全过程要有准确完整的记录。一旦发现畜产品不安全因素,可以追根溯源分析可能产生危害及影响安全的因素,突出关键点的控制,通过质量档案实施质量追溯,以确保畜产品质量。 
  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搞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各级政府畜牧部门的重要职责。必须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到从动物饲养到餐桌的全过程,确保动物产品无病原微生物侵害、无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无掺假注水,使广大人民真正吃上“放心肉”。 
   
  参考文献 
   
  [1] 汪保根,汤婕,汤锋.畜产品重量安全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4(9):62-64. 
  [2] 郭强.关于畜产品安全管理的做法与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4(11):69. 
  [3] 许伟.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8(11):3. 
  [4] 刘昌春.对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探讨[J].四川畜牧兽医,2008(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