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几点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守录 时间:2014-05-28
   (三)强化专项资金管理
    由于缺乏系统严密的管理方法,相当一部分资金被挤占挪用充做公用经费,有些甚至被截留贪污。因此要从源头上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严格控制新增项目,规范现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一要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管理透明度。其设立要做到有合理明确的分配依据与标准,有操作程序,真正体现公开、公正、透明、效率原则,及时公布各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减少随意性。二要加强监督考核和问责力度,使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一个明显提高。
    (四)要严格国有资产管理
    切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全面衔接和有机结合,制定操作性强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更新报废标准和相关配套制度,依法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切实加强新增资产配置专项审核和资产收费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完整安全,保值增值。
  三、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外部环境助推和内部协同整合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带有鲜明浓厚的改革色彩。从一定程度上讲,一是调整权力,即制约规范“一支笔”审批的花钱方式。二是调整利益,即改善和优化不合理、不公平的支出结构与利益格局,必然要遇到相当的阻力和掣肘。因此,要做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从外部环境上讲,既要做好深人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认同支持,清除各种认识误区和思想障碍;又要注重基础工作,积极取得各业务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摩擦和阻力。从财政系统内部讲,要真正认识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也是一次“权力手术”。首先,管严管细财政干部的理财行为,限制约束规范自身的权力空间和自由裁量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次,要“上下一盘棋”,使新的管理机制在各级财政部门之间无缝对接,同步推进。中省财政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对基层财政部门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第三,在财政部门内部要科学梳理归纳权责对应关系,明确界定岗位职责,确定工作衔接节点和程序,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包括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业务流程、质量标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精细要素的具体岗位工作规范,确保严格按照管理标准和工作规范,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共财政进程的大量实践表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破解资金紧张难题,化解资金使用风险的现实选择,是财政部门必须做实做细的“规定动作”而非“自选动作”。必须在解决主要矛盾上求突破,在管理机制的操作性配套性上下功夫,提升财政管理的效能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