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低保档案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晓玲 时间:2014-04-25

  一、我国农村低保制度的现状
  
  当前,我国农村低保正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保障因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据有关部门介绍,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部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现全国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共保障低保对象2311.5万人、1074.6万户,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857元(按低保对象参加权平均)。① 从整个情况看,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内陆地区,例如,浙江省确定的农村低保线接近1800元,福建省自2004年以来是1000元,2007年调高到1200元;山西省的平均标准是每人每年676.5元。由上可见,各地发展不平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低保标准的确定人为因素比较多,缺乏科学测算和合理精算。二是低保如何进行动态管理问题。从低保制度建立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管理者。三是低保的规范化管理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管理不够严格,存在人情保、养懒汉、档案材料保管不全,如何信息化管理等问题。四是低保金自然增长机制问题,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并不能依靠某一个指标,它的变化调整应考虑方方面面,需要设计一个合理的指标体系。五是农村居民的收入难以核定。六是参照标准难以确定。
  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与其相适应的农村低保档案是改革传统社会救济方式的需要,是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农村低保的基础性工作。
  
  二、建立农村低保档案的思考
  
  1、加强农村低保档案基础建设
  (1)分类别建立、完善农村贫困家庭收入的评估制度档案、申请承诺制度档案、协查联签制度档案、审核审批制度档案、民主评议制度档案、公示监督制度档案,以及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细则等文书档案。
  (2)建立农村低保档案规范管理制度。分层次、分类别建立市、区(县、市)、乡镇、村四级档案管理制度。县一级应建立农村低保总的档案,下属各乡镇、村、户要普遍建立“一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袋”的档案管理制度,即乡镇有一个档案柜、村有一个档案盒、每户一个档案袋。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象准、资料全。
  (3)档案工作应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做起。要把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列入档案管理中,通过立档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要汇总本地区乡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资料、基本数据,建立健全农村低保档案数据。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资金保障、监督检查、政策扶持、保障金发放等工作。并利用档案的凭据、监督作用,严格把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关。对那些弄虚作假、编造材料的,档案部门不予接收。
  
  2、加强农村低保档案的动态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被批准纳入农村低保档案管理后,决不是进入了“保险箱”,可以永远享受低保待遇。农村低保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合民政部门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不断充实完善档案内容,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在低保线上的家庭,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档案信息,促使有关家庭及时退出低保,停发低保金。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可公示的档案内容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建议民政部门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及时变动档案信息内容,以充分发挥低保档案的证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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