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做法和体会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龚瑛 时间:2014-04-25

    摘要本文从档案信息的数字化、档案信息接收、传递、存储和提供利用的一体化及档案信息的网络化总结了在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实践的基础上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档案信息化 网络化 服务

  一、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
  (一)把档案信息化纳入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把档案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格局,加快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管理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的进程。我院信息化建设开创初期,即将档案信息化纳入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为档案管理配强专业设备、专业软件,开展档案人员的计算机操作培训,并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中开发了带有档案管理模块的办案信息系统。在每两年召开的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中,始终把档案信息化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题回顾,认真展望,使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深入人心。
  (二)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
  近年来,我院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院里始终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专门建设了档案管理的专用库房。整个档案库房设计引入了先进的档案管理理念,管理系统采用自动化的密集架管理系统,库房的温度、湿度控制均可由楼宇管理信息集成系统(BMS)直接控制;并配备了专用空调设备,保持档案保存要求的恒温、恒湿条件。整个基础设施的不断加强,为我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初呈网络化
  检察机关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分为七类:诉讼档案、文书档案、声像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荣誉档案。目前,我院的文书档案归档软件采用神夹软件,采用B/S构架,实行文书档案的网络化目录级管理;诉讼档案归档采用我院自行开发的检察业务办案软件,跟诉讼流程保持同步,有效地提高了归档效率。以上两个软件今后均可与密集架管理软件实现无缝连接,并通过应用软件开启或关闭密集架。声像档案的研发工作也已进入实战阶段。上述三类档案的软件实现,初步构建我院立体化、网络化的档案管理应用体系,为深入应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打下了良好的应用基础。
  (四)档案信息化配套机制初步完善
  1.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为了加强院档案信息化工作,先后制订并实施了我院诉讼档案立卷归档暂行规定等文件制度,保证了档案信息化工作持续、健康、稳步的向前发展。
  2.形成了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诉讼档案归档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改变过去少数人参与归档的局面,使档案信息化成为全员参与的工作。档案信息化的质量直接由内勤、书记员、检察官等所有诉讼流程参与人员决定,而且环环相扣,责任更加明确,促使人人参与。
  3.形成了与技术部门相互依托的衔接机制。基层院档案室和技术部门在开展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技术上、工作上相互依托、优势互补的关系。档案部门具有档案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是信息资源的汇聚地,具备一套完整的信息收集的机制和体制,是技术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所要寻找的理想的合作伙伴。而档案部门在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中,设备、人员等技术力量都较为薄弱,必须依托技术部门的信息技术装备和计算机专业人员,两者形成一种紧密合作、优势互补的态势是档案信息化建设成功的要件之一。我院档案部门和技术部门通过多年合作,基本实现了所有档案的案卷级目录机检、部分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机检和部分档案的全文机检,积累了大量的电子信息,也积累了电子档案生成、整理、移交、归档、利用等实践经验,为我院档案管理的高效优质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当前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不足
  (一)软件开发多头现象还比较严重
  存在以下现象:一是上级机关开发的软件往往不能满足下级机关的实际工作需要,单靠行政手段予以推广。而下级机关为满足本单位的工作需要自行开发软件,其个性有余,共性不足,缺乏标准。二是一个单位运用多套系统进行数据录入,技术上难以解决数据整合,造成操作人员重复劳动,档案信息收集整理困难重重。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是缺乏详细明确的规范化标准和实施细则,使软件开发工作混乱无序。二是缺乏权威机构牵头,造成软件开发重复和浪费。就档案信息化建设而言,要围绕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原则来开展工作,要严格遵照权威机构的档案信息化标准开发软件、建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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