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居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蒋冠 时间:2014-03-26
  二、改善我国农村居民获取政府信息状况的现实途径
  
  我国农村地区面积广,农村居民人数多,各地发展不平衡。要改善当前我国农村居民政府信息获取的状况并非易事,需要多头努力,长期进行。
  1、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基础设施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仅仅靠市场的力量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政府应该发挥主要作用。就国家范围来看,政府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对贫困落后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尽量缩小区域之间信息基础设施差距,使不同区域之间的居民都能享受基本的信息通讯服务,从而获得获取外部信息的机会。
  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内容主要是面向农村地区的主干网络建设和接入网络建设,它是使农村融入信息社会的前提条件,也是改善农村居民获取信息条件的基础工程。只有拥有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农村居民才能够从根本上改变其在信息社会中的劣势地位,进而获得获取政府信息的机会。近年来,我国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下,全国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迅猛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信息产业部、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文化部和中央组织部等十几个部委,为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相继启动了“村村通电话工程”、“金农工程”、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项目。这些国家级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力地拉动了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普及应用,加快了农村信息基础设施

建设的步伐。但是,当前我国的普遍服务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还刚刚起步,实施的主要内容还是解决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普遍接人问题,重点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的语音电话服务。因此,我国未来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在于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新机制,创新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在实现“村村通电话”的基础上,推进农村互联网络建设,提高互联网络在农村的覆盖面,逐步实现“乡乡能上网”、“村村能上网”、“家家能上网”的目标,从而为农村居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基础条件。
  2、拓宽农村居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缺少有效的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是制约农村居民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原因。因此,在目前条件下,要使农村居民有机会获取到政府信息,就必须尽可能地拓宽农村居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第一,综合运用多种信息传输手段。信息传输方式是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到人”的媒介和载体。尽管在农村开展互联网服务是大势所趋,但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面积广阔,农村居民数量众多,要完全实现信息网络铺设延伸到村、到户,在短期内是不可能的。即便是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十分完备,农户也未必能够承受高额的上网费用和相关设施的成本费用。因此,在目前条件下,地方政府必须充分地考虑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村民的使用习惯,综合运用多种信息传输方式,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政府信息获取渠道。一方面,要逐步在行政村设立免费或低价接入互联网的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或互联网体验中心,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站,使农村居民有通过互联网络获取政府信息的机会。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农村传统的信息传输手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如在村委会办公地点、农村医疗站点、邮政服务站点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共报刊栏等;开通农村广播、建立宣传小队,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及时将相关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告知农户;各乡镇政府要定期编印与农户密切相关的政府文件,放置在各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供村民查阅。不管是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站,还是运用传统信息传输手段,都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当前,国内正在推行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政府财政逐渐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越来越多的资金将投向农村,政府信息服务作为农村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项目,政府应拨发专项资金对此予以支持,从而建立起农村政府信息服务的长效机制。
  第二,促进农村网吧的发展。农村网吧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农村居民接入互联网尚有困难的情况下,它为农村居民接触互联网提供了绝好的条件。但目前,农村网吧仍属文化部管辖范围,因而在管理政策上更多地是考虑其文化属性,并为此制定了明确的市场准入与日常管理要求。然而,基于当前农村实际情况,农村网吧可能不容易满足当前国家相关的法规与政策(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等)关于网吧管理的具体要求。这些具体规定很可能束缚农村网吧或农村信息服务站的整体发展。如果能够更多地从农村信息化的角度来理解农村网吧的作用,其管理政策可能更富操作性和现实意义。因此,有必要从农村信息化的角度,就农村网吧制定切实可行的、有别于城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政策,使农村网吧真正成为农村信息化的有效支撑点,同时也成为农村居民通过互联网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站点。
  3、提高农村居民信息素质
  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日内瓦阶段会议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赋予穷人,特别是生活在边远地区、农村和边缘化城区的穷人,获得信息和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能力,使其藉此摆脱贫困。”信息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信息获取活动的效果,要使农村居民能够有效获取政府信息,仅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接收设备等“硬件”的改善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信息意识、文化素养以及使用新媒体的知识和技能等“软件”的普及。加强对农民信息素质的培养和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农村信息化人才的培训力度。一是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在农村中小学系统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从青少年抓起,通过义务教育提高他们的信息意识,使之掌握使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二是对农民特别是农村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技人员和青年农民进行信息技术培训。三是加强对服务于农村信息化的政府工作人员、农村干部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强化信息素养,增强信息服务观念。
  其次,开展各种形式的“信息扫盲”活动。前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在2005年国家信息化推进大会上强调:“要特别注意培养广大农民关注信息、使用信息的习惯,努力使他们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看到效益,得到实惠,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与主动性。”文化教育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要通力合作,通过学校、培训班等方式来组织农民进行有关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特别是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帮助农村居民更新观念,增强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提高其对知识和信息的接受、分析能力,尽量减少农村“功能型文盲”,从而改善农村居民获取政府信息活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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