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档案管理中信息失真预防及控制措施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春雨 时间:2014-03-26
  (三)继续推行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度。由于会计委派制度下会计人员在委派单位具有独立性,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委派单位的影响,从而较好地解决会计信,良失真问题,因此应继续推行会计委派制度。但是剖析对现阶段会计委派制度的弊端,笔者认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完善。如果有条件,可以将一部分会计人员从企事业中分离出来,进入会计行业统一管理的自负盈亏的“会计公司”,由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运作和业务操作进行规范,并委托其定期对企业进行审计。企业可以自己进行会计处理,也可委托会计公司进行处理。但不管怎样,都要无条件接受并配合国家委托会计公司进行的定期审计工作。会计公司要对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以及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责。这样就可以较大幅度地减少外部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影响,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行业自律。
  (四)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修改,并增加对那些在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的规定。我们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增加民事赔偿制度的规定,对因有关人员造假而产生的损失,由其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承担,尤其是要明确和加大单位负责人的赔偿比例,这样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旦受到虚假信息损害就会依照有关条款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获取赔偿。民事赔偿责任并不排除刑事责任等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以此达到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益和惩罚违法违规者的目的,遏制失信行为。
  (五)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财经纪律。一是从法律规范上加大对造假失信者的处罚力度,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大于其造假的收益;二是管理部门以及执法部门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杜绝讲人情和执法、司法腐败现象。在对相关会计人员、有关领导及会计主体进行惩处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社会中介机构的整治和规范,强化行业自律性监督体系,加强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其出具不真实、违背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并对会计信息使用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 新技术条件下新的防范策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在会计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会计已经从原有的记账、报账向着经营管理领域的深度和广度发展,对单位的内部控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提高了企业的运营管理效率。这同时也对信息失真的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执行主体的控制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执行主体是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系统由硬件和软件构成。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连网技术广泛应用干会计电算化系统。因此,加强对计算机硬件、软件的管理,保障会计电算化系统在互连网上的安全将成为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1)加鲶计财务软件的研发和维护,(2)财务办公地点引入机房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计算机硬件、软件的管理与维护,(3)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网络环境的管理与维护。
  
  (二)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业务操作的控制
  会计电算化系统业务操作主要包括数据的输入、数据的处理和数据的输出。对数据的输入、处理、输出过程的控制是保证会计核算系统有效的关键。只有经过核准的会计业务经过正确的输入,进行恰当的处理和运行,并及时的输出,会计核算系统才能实现自身的目标,才能确保所存档的信息真实可靠。(1)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输入控制;(2)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处理控制(3)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输出控制。此外,凭证格式标准化控制、凭证顺序号控制、凭证审核控制、重复输入控制、对应科目合法性控制、保留审计线索控制,修改痕迹控制、数据备份控制等都是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输人控制、处理控制、输出控制的有效方法。
  在财务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如果坚持科学管理和责任心,则可以有效地防范信息的失真,从而使得相关信息在质量上得到较大提高,进而对事业单位增强活力、竞争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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