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的汉字简化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韩敬体 时间:2010-08-12


语言是人类的最为重要的交际工具,文字则是语言的书写符号,是人类最重要的辅助语言的工具。人类对于任何一种工具,都要求它具有高效率的特点。所谓高效率,一般说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速度快,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多而且做得好;二是成本低,消耗少,省力气、省时间,也会省财物。理想的工具,人们要求它能达到“多快好省”。人们对于文字同样有这样的要求。我们既要文字简,结构简单,笔画少,写起来快而省力;又要文字明,能很好地表达语言,字与字之间分辨率高,不会表意混淆,妨碍交际。正是两方面的要求,就造成了汉字四五千年的上的不断简化和繁化的现象。简化,要文字简易,好学、好写、好记;繁化要文字明确,分辨率强,好认、好用。
由于汉字历史悠久,使用的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用它记载的典籍数量多、时间跨度大,再加上刊刻、排校方面的原因,使得汉字发展到显得十分庞杂:总的字数太多,异体字太多,一些字笔画太多,使人感到难学、难认、难写、难用。上世纪前半期,不少仁人志士,认为是汉字拖累了国家的文化事业,拖累了技术的发展,以至影响了发展和国家的强盛。他们立志要对汉字进行革命,搞汉字改革,搞拼音文字。这些前辈们的动机是毋庸置疑的,他们是爱国者,是革命者。但是,他们只是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19世纪四十年代以后我国备受帝国主义列强欺凌和掠夺,三座大山压得广大民众喘不过气来。国力积弱,经济落后,文化教育事业难以发展。人民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苟延性命尚不能够,遑论去识字学习,提高科学技术?直到新建国初期,我国的文盲数量惊人,以至于有些人还为自己是大老粗、工农干部为荣呢。这就说明了一个道理,进行革命,强化经济基础,才是发展文化教育,发展科技,解决识字用字问题最根本的问题。不考虑政治、经济的根本问题,只是责怪文字阻碍了社会的前进,只能是本末倒置。当然,无庸讳言,文字作为一种辅助语言的重要工具,有优劣之分、难易之别,有整理、改进甚至改革的问题。文字对文化教育、科技进步以至于经济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方面的革命或改革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汉字的繁难问题确实是突出的,字数多、异体多、笔画多,结构复杂,易生讹变。这给对汉字的学习、书写、使用以及汉字机械化、信息化都会带来一些不良影响。自然,汉字的这些问题不是现代才有,而是在它的发展史上伴随其不断的演变、改进而陆续产生的。我国历代政府也对汉字做过一些整理、统一工作。但简化工作的推动力量还是民间的自发运用和约定俗成。比较起来,新中国建国后进行的汉字整理和简化工作规模之大、力度之强、成效之显著都是以前的任何一次不可比拟的。1952年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重点研究汉字简化问题。1953年毛泽东主席指出:“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缩。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1954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直属于国务院。1955年1月文改会拟定了《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56年1月《汉字简化方案》由国务院正式公布。为慎重起见,方案中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从1956年2月至1959年7月先后分四批推行。1964年5月文改会编印出《简化字总表》。经过补充、调整,简化字由方案收录的515个增加到2236个,198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又对原来总表中的个别字进行了调整。

我国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进行汉字简化的方针规定为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约定俗成,就是广大群众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形成或认定的使用简体字的习惯。现在看来,这条方针基本上是正确的。《汉字简化方案》和总表中的简化字,绝大多数是有约定俗成的基础的,有其稳定性和普遍性。汉字简化使数量可观的常用汉字笔画得到简化,也减少了一定数量的汉字。这次简化基本上是成功的,是受我国大陆的广大群众欢迎的。但是,由于当时推行简化汉字的指导思想存在问题,只是把汉字简化工作当作改革汉字、通向拼音文字的“过渡时期的一种权宜办法”(吴玉章),变成一种短期的行为,对问题想象得过于简单,好像能较快地实现汉字的拼音化,所以对整理和简化汉字的理论和方法、汉字的学理和系统性、古今贯通、繁简转换、海内外协调、字形的匀称美观等问题缺乏深入细致地科学论证。毛泽东主席的指示所说汉字简化应包括形体和数量两个方面的简化,是很正确的。但也必须看到简化中会产生字形简与明的矛盾,字量过少与对语言的精确表达的矛盾以及某些简化造成自乱系统的问题。求稳的方针是正确的,但分批推行,隔一两年推行一批,会使文字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处在不停变动的状态之中,原有系统破坏了,相对稳定的新系统又形成不起来,这不能不给文字的发展和运用带来消极的影响。1977年12月《第二批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布及推行没过多久,即被通知停止使用以至被废止,正是其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所造成的。
我们认为,要确定简化字,至少需要考虑以下三条原则:
一、约定俗成。也就是说要确定的简化字在汉字运用的实践中有普遍性和稳定性,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推行的简化字绝大多数都具有约定俗成的特点,很多是民间长期流行的俗字、简体字,所以较容易在群众中推行。而“二简”中的一些字有的只在个别行业或某个地区使用,普遍性不强。有的为简而简,是少数人新造的,缺乏约定俗成的基础,所以难以在社会上推行。
二、效率原则。前面说过文字作为一种重要工具,人们会从运用它进行工作的速度和质量两个方面要求它。选定简化字同样有这种要求,既要求所确定的简化字字形是简易的,笔画少,学和写快而省力;同时又要求跟其他字的区别性强,对语言的表达是明确的,认字和用字确切、方便。
三、规律性。毛泽东主席对汉字简化的指示,强调“找出简化规律”,“有规律地进行简化”,这是很重要的。汉字的产生、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创造、变化一般说来有一定的理据,发展演变有一定的系统性。当然,理据、系统是相对的,汉字的系统性也是在不断发展的,是动态的。经过简化的汉字系统与原来的繁体字系统就有变化。要求文字的发展变化一点也不去变动旧有系统是不正确的,比如,我们不能以《说文解字》系统约束后来的汉字演变,也不能以繁体字系统限制汉字简化。但是从另一方面说,汉字系统在发展中有传承性,如在原有系统不被打破或较少破坏的条件下一样可以发展到新的系统,还是多一些继承原系统为好。文字的稳定性强,传承性高,有利于文字的运用和对以前及传统文化的继承。

文改会通过制定汉字简化方案,了创造简化字的方法和经验,将简化字划分为八种类型:1、假借字。借用笔画简单的字代替笔画较繁的同音字或异音字,比如脸面的“面”代替面粉的“麵”、山谷的“谷”代替谷子的“榖”,是同音假借;占卜的“卜”代替萝卜的“蔔”、升斗的“斗”代替斗争的“鬥”,是异音假借。2、形声字。指用形声结构造字原理简化汉字,这又有几种情况。A、原字的笔画太繁的形符改为笔画较简的,如刮风的刮-颳、肮脏的肮-骯。B、原字的笔画太繁的声符改为笔画较简的,如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