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有”字的意义和性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叶红 时间:2010-08-12

  [摘 要] 狭义“有”字句和方言“有”字句是有内在联系的,它们中的“有”都统一在表“存在”的本义下,分别表示事物、性状、事件的存在。“有”字的词性是动态的,根据后接成分从名词到名动词到谓词的不同,而呈现出一个由动词到准谓宾动词再到副词性确认标记的变化过程。

  [关键词] 有;本义;存在;动词;准谓宾动词;副词性确认标记

   关于“有”字句的研究,本文主要涉及普通话和方言中的“有”字句。普通话中主要是“狭义‘有’字句”的研究,该类研究认为“有”是动词,后接名词宾语;方言中主要是“有+VP”句式的研究,两类研究没有为这两种“有”字句现象做一个统一的解释。
  方言是汉语在不同地域的变体,是汉民族共同语的分支,和汉语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二者之间的差异是语言内部矛盾,应该可以统一在汉民族共同语下。本文拟从共时角度出发,结合普通话和方言中“有”字句的研究,根据语言的内部联系,探讨汉语“有”字的本义和性质。
  
  一、“有”字的意义
  
  1. “有”的本义是表示某种事物或现象的存在
  许慎《说文解字》释“有”:小篆字形为“[XC]”,以手取肉形。本义为“不宜有也”。例句《春秋传》曰:“日月有食之。”
  [1]有人根据“以手取肉”的小篆字形,认为“有”字的本义是“据有”,并且进一步解释说,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是不应该的,所以是“不宜有也”。此说没有解释为什么作者选用“日月有食之”作为例句,例句中的“有”显然不是“据有”。
  日食、月食是一种现象,宋代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比较客观的认识。古人的自然知识远没有宋人发达,他们敬畏自然,相信巫术,认为“日食”、“月食”是一种不祥的天象,故说“不宜有也(不适宜存在这种天象——作者注)”。可见“有”的本义是指客观存在日食、月食这种不受古人欢迎的天文现象,“有”是指客观现象的“存在”。
  为什么有以日食、月食为表象存在的对象呢?古人崇拜自然现象,以为这是上天给人类的一种信息,是否遵从这种信息,关系到人类行动的顺利与否。所以古人信奉占卜,巫术盛行。最初的文字被专门用作记录占卜结果,因而有了“甲骨文”,或者干脆直呼做“殷商卜辞”。先秦多次出现“日月有食之”的记载,足以证明“日食”、“月食”现象在古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用它来传达“有”的“存在”意义就更加昭显。
  那么,“日月有食之”这句话该如何理解?孔颖达在解释《春秋经•隐三》中的“日有食之”时是这样说的:日有食之,言有物来食之也[2]。可见,这里的“有”是表“存在”的动词,“据有”义在这里是讲不通的。
  为什么采用“以手取肉”来代表字形?“古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征象。”[3]
  这是《说文•序》中关于古人创作周易的方法描述,反映了古人最初对世界的认知途径:古人对世界的认知始于可以具体感知的客观对象。从具体到抽象,从客观到主观,这也是人类共同的认知方式。古人造字也遵从人类共同的认知方式,所以最基本的造字手段是“象形”,直接描绘物体形状;在此基础上添加有抽象意味的简单符号创造出“指事”造字法,比“指事”更抽象一点便创造出“会意”造字法,直到出现更抽象的“形声”造字法。“事物和现象的存在”是一个抽象概念,只能用抽象的“会意”或者“形声”造字法。“形声”是一种最晚出现、成熟的造字法,“有”又是一个作用重要、使用频繁的字眼,于是用了“会意”法来创造“有”字;再说,从外物的存在会较自然地联想到与己有关的事物的存在,甚至是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事物划归为自己名下,使其为我所有,这就是“拥有”意义的产生。于是小篆用“以手取肉”的形状来表示将外物据为己有。民以食为天,这个外物自然就是大家最熟悉的食物了。
  如此看来,许慎对“有”的解释包含了两个层次的意义:第一层,“有”的本义是“存在”,这主要借助释义和例句来表现;第二层,在本义的基础上,“有”引申出“据有”、“领有”意义,这是借助字形来表现的。这样的分析可能更符合人类对世界的普遍认知。
  
  2.狭义“有”字句中“有”字的意义
  所谓狭义“有”字句,是以“有”包括和“有”对立的“没有”、“没”为谓语或谓语中心词的句子[4]。张豫峰认为狭义“有”字句中“有”的意义有6种[5-6],其实通过合并,这6种意义都能归并为“某一事物或者是事物属性的存在”,并且这种“存在”具有客观性,一般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改变。
  下面以狭义“有”字句的意义类别为例,做如下意义归并分析:
  (1)表存在的如:“地上还有一张纸”,“每一个时代都有很多特殊人才”,句中的“有”字用其本意,表事物的存在。
  (2)表领属的如:“每台机器有近百个零件”,表领有的如:“他也有爸爸”,既表领有(或存在)也表领有(或存在)方式的如:“妈妈养有一只狮子狗”3个句子,首先得有相关事物的存在,然后才是它们分别归属于谁。不存在,哪能领有?所谓的“领属义”、“领有义”,其根本意义都是“存在”,“领属”和“领有”是界定这种“存在”的方式的。可见,领属义和领有义是在“有”的本义上最早出现的直接引申义,或者叫做近引申。它和“有”的本义关系十分紧密,存在着“有”的本义到底是表“存在”还是表“领有、拥有”之论争。
  (3)表估量的如:“爷爷足有七十岁”,我们认为这是“爷爷”这个人身上的一种属性——年龄的存在。“他有五尺高”,这是“他”的身高属性的存在。
  特别要提到的是比较句[7],我们认为它们和“爷爷足有七十岁”一样,都是说明主语所指称事物具备何种属性,即表明事物属性的存在。如“他有小王那么高”表明的是小王所具备的身高属性;“那条蛇有碗口这么粗”表明的是蛇所具备的大小属性;“打球哪有下棋那样有趣”表明的是打球所具备的趣味属性;“黄河没有长江这样长”表明的是黄河所具备的长度属性。由事物的存在到事物属性的存在,是有人类的认知基础的,那就是联想的作用。
  (4)表列举的如:1)玫瑰花有红的,有白的。2)今天参加比赛的有北京队、上海队、黑龙江队和新疆队。我们认为这种句子也是表存在,是并列的多项事物的存在,不妨叫做“并列存在”。自然界的复杂性不允许存在的事物都是单项呈现,遇到多项事物共同作用于某事件时,就会有“并列存在”。“并列存在”呈现的是多项事物,于是就有了“列举”义;但这个“列举”义是我们对事物进一步抽象后得来的认识,其本义还是应该落脚在“存在”上。
  (5)表发生或出现的如:“他有病了”,“这孩子嘴里有牙了”。其实,这中间的“有”不是表发生或出现,还是表事物的存在。已经有不少研究一致认为句后“了”是语气词,表示新情况的出现[8]。如果我们删除了“了”,句子变成:“他有病”,“这孩子嘴里有牙”,句子可以成立,并且“有”表“事物存在”的本义也更明确,可是意义和有“了”的时候不一样:删掉“了”后是表静态;有“了”是表动态,即发生某事或出现某种新情况。可见这两个例句的“发生”或“出现”义不是由“有”,而是由句子后面的“了”表现的,句中的“有”还是表存在。
  综上所述,狭义“有”字句中的“有”本义是表事物“存在”,在此基础上引申出事物具体的“存在方式”、事物“属性的存在”以及多项事物的“并列存在”。
  
  3. 方言“有”字句中“有”字的意义
  方言“有”字句和狭义“有”字句中都有“有+NP”结构和“有+准谓宾动词”结构,方言“有”字句还存在典型的“有+VP”结构。
  人们已经认识到,描述客观世界的最常用的一组概念是时空维度。客观世界包括了静态的空间和动态的事件(体现时间性),时空是对称存在的。但是因为空间可触可感可见可闻,比时间来得更具象,所以人们对这两种维度的感知是有先后的:首先感知了当前空间世界,然后才感知到过去或未来的空间世界,最后抽象出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时间概念。语言是一组概念符号,忠实反映着客观世界,其组成成分和客观世界有着奇妙的对应关系。正如前人已经研究证明的,名词性词语指称的对象呈现出空间性,是静态的;动词性词语陈述的对象呈现出时间性,是动态的。其实,这条规律的适用范围还可以扩大,名词性词语的上位概念——体词性词语和动词性词语的上位概念——谓词性词语也都适用这条规律。
  时间和空间这两种存在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具有客观实在性,不为人的意志而改变的。它们自然也可以有相同的表达方式,那就是都用表存在的词“有”来表达:当“有”后面接体词性成分时,体现的是静态的事物的存在;当“有”后面接谓词性成分时,体现的是动态的事件的存在。方言“有”字句完整地体现了这种对称存在:
  (1)尚有2个设备完善的野地帐篷营区。营区内有售汽油与机油。恩佛落芝的住宿收费大约……
  (2)肤浅耶,而且……你身体好臭哦!∥臭?我有洗澡呀!∥我是说你一身的铜臭呀!∥是……例(1)中的“有”可以理解为表示存在“出售汽油与机油”这件事;例(2)中的“有”表示存在“洗澡”这件事。
  (3)有点畸形。欸,不会啦,其实爸爸,∥你有很偏激,我觉得爸爸觉得我比较静。“偏激”是形容词,描写人的个性特征,“有很偏激”是表明某人存在偏激的个性特征。
  汉字外有字形、字音,内有字义,是一个形、音、义结合体。一个汉字形音一定,那么,不管这个汉字出现的场合多么复杂,我们认为出现在不同场合里的这个汉字应该有共同的意义基础(同音词除外)。如“有”字,它既可以出现在体词性成分前面,又可以出现在谓词性成分前面,字形、字音都没有变化,它也不是同音词,所以我们认为体词性成分前面和谓词性成分前面的“有”是同一个字,有共同的基础意义——表“存在”。但是体词性成分和谓词性成分毕竟是相互对立的一组概念,语境的差异必定会给“有”带来某些影响,于是谓词性成分前的“有”便有了和体词性成分前面的“有”不一样的意义:在“有+VP”结构中,句子的语义重心在谓词性成分上,“有”的动词性降级,在句子中的作用降低,根据谓词中心论的原理,“有”是辅助后面的谓词性成分的。“有”的词性虚化,其意义也逐渐变得空灵:事情客观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因而从表示事件的“存在”进一步抽象出“肯定”、“强调”的语法意义:
  (4)……∥《李娃传》。∥对、对,我有看,我有看。∥那个李娃很不一样,他就是完全……
  (5)“我有买一盏露营灯,我拿到客厅。妳等我。”(痞子蔡 《夜玫瑰》版)
  例(4)中的“有”表达的是存在“看《李娃传》”这一事件,例(5)表达的是存在“买一盏露营灯”这一事件,但是两个句子没有就此而结束,而是在此基础上继续展开。前一事件的存在是后续话语得以承接的前提条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是需要首先就着重表明的,于是语境便赋予了“有”字以“肯定、强调”义。当然,我们可以去掉“有”,再加上“了”补足句子,如下:
  ……∥《李娃传》。∥对、对,我看了,我看了。∥那个李娃很不一样,他就是完全……
   “我买了一盏露营灯,我拿到客厅。妳等我。”这样,两个句子都照样成立,但是句子的语气要平淡得多,少了先前的强调口吻。
  客观世界影响着人类的主观感受,当客观肯定带上主观倾向性,变为人类对外界的判断时,“有”字的意义进一步由“肯定、强调”义抽象到“确认”义:
  (6)……就摆个三也不讲话。∥因为节目我都有看,我真的是忠实观众。所以你觉得一定……    

  (7)“有煮我的份吗?”“当然有!”叶梅桂又瞪了我一眼。(痞子蔡 《夜玫瑰》版)
  例(6)和例(7)的“有”具有的“确认”义,也与语境有关。两个句子分别出现了情态副词“真的”和“当然”,这使得句子的强调语气更加强烈,“有”的“肯定、强调”意义也更加彰显,于是,“有”便逐渐被赋予了“确认”的意义,不管句子中是否有情态副词帮助表达,“有”都以“确认”义出现:
  (8)唐经天奇道:“怎么这样快就回来了?有受伤么?”(电子版《冰川天女传》梁羽生 第三十回)
  (9)……非常不好的时候,我的作文,我级任老师有给我十个字的评语,他是说,上气不接下……
  由此可见,“有+NP”,“有+VP”结构分别表示事物的存在和确认事件的存在。“有+AP”是“有+NP”和“有+VP”过渡环节,主要表示事物属性或特征的存在。“有”的本义是表“存在”,在谓词性成分前面,又引申出“肯定”、“确认”义。
  我们认为,狭义“有”字句、方言“有”字句都统一在“有”的“表存在”的本义下:名物、性状、事件的存在。由于“存在”是客观的,于是进一步可以引申出“肯定”、“确认”义。
  
  二、“有”字的性质
  
  “有”字的性质应该在具体的语境中来理解。在“有+NP”结构中,“有”字是动词,这在汉语、方言中是大家都已接受的事实。
  在“有+VP”结构中,“有”字的词性出现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有”是助词[9-11],一种意见认为“有”是副词[12-13],最前沿的意见认为“有”是完成体标记[14-15]。我们倾向于认为“有”是副词性确认标记词。这是基于“有”的语法意义、句法位置以及副词产生的机制而言的。
  
  1. “有”的语法意义
  “有”的语法意义与“有”的本义密切相关。“有”的本义是表存在,用在名词前面表示事物的“存在”,用在谓词前面表示事件的“存在”。
  事情客观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因而从表示事件的“存在”进一步抽象出“确认”、“肯定”的语法意义,并且与表示“确认”、“肯定”义的情态副词连用,组成 “确实有”、“真的有”等组合形式:
  (1)……来一视同仁的愈演愈盛呢?哦,政府确实有抓,但人手不够嘛!何况不能说有人……
  (2)……脚踏实地又做什么呢?∥真的呀?我真的有显示脚踏实地吗?∥有呀!∥没有……我……
  如果要给副词“有”归类的话,取张谊生的副词分类系统[16],“有”既不是以表示词汇意义为主的描摹性副词,也不是以表示语法意义为主的限制性副词,而是以表示情态意义为主的评注性副词,其基本功用是对相关述题进行主观评注,确认事件存在。
  
  2. “有”的句法位置
  “有+VP”结构中,“有”用在谓词前面,做状语,确认动作、行为或事件的存在,与否定副词“没有”对称存在。例子:
  (1)根据我在那边的观察,因为我的学校有协助整个调查,所以我没有办法,很确实……
  (2)那辅导员义工他冲进来说,那个地摊有卖那个长裤,那个运动裤,一条二十块。
  上面例句中的“有”都作状语修饰后面的谓词,确认谓词所描述事件的存在,相应的“有”都可以置换成“没有”,意思由肯定转为否定。
  
  3. 副词产生的机制
  副词主要由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实词虚化而来。副词“有”源于动词“有”的虚化。
  “有”后面最初接名词,这时候“有”是动词,我们将其记作“有1”。“有”后面一旦接了谓词,根据时间一维性的认知原则,语义重心后移,谓词成为句子语义重心,“有”修饰、限定谓词,“有+VP”呈状中关系,“VP”前的“有”词性降级,不再是动词,而成了修饰谓词的意义比较空灵的副词,确认“VP”所描述的动作、行为、事件的存在。我们将这个副词“有”记作“有3”。见下例:
  (1)夏天我们到秋雪湖的西湾放牛要经过陈庄,庄东头是有这么一户人家。(石言《秋雪湖之恋》)
  (2)而四号窗口小姐则说未收常某存折,如有收会给号码牌不会出错,常某则坚称未拿……
  在例(1)中,句子的谓词只有“有”,所以“有”的动词性地位毋庸置疑。例(2)中,“有”和动词“收”并列,重心在动作“收”,“有”位于谓词前面,词性降级为副词,起确认作用。
  虚化是一个漫长和渐进的过程,从原目标虚化为现目标,中间一定有过渡环节,这个过渡环节有的已不可见,有的还可以见到。从“有1”过渡到“有3”,可以清楚见到一个过渡环节,那就是准谓宾动词“有”,我们将其记作“有2”。例:
  (3)……的提升而改善。在防火方面,目前法规有规定,在使用管理上却没有有效执行的……
  (4)北海,有希望也有能力为越来越多的国内外者一展其秀美风姿。
  例句中的“规定”、“希望”都是名动词。前一例取自地区说法,后一例是大陆说法,可见两地都有这种说法。
  “有+NP”中“有”是动词,“有+VP”中“有”是副词,当“有”后接介于名词和动词之间的名动词时,我们就难以给这个“有”定性了:如果突出名动词的名词性特征,那么“有”将是动词;如果突出名动词的谓词性特征,那么“有”就应该是副词。“名动词”本身词性游移,所以它前面的“有2”的词性也处于游移中,既有动词词性,也有副词词性。但因为名动词的词性更倾向于名词性,所以“有2”更多的还是偏向于动词性。
  “有2”的本质是一种妥协的语言现象。“有”后接名词是大家都已经接受的普遍语言现象;“有”后接谓词只存在于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受到时空限制,是一种非普遍语言现象。普遍语言现象和非普遍语言现象之间并非毫无关系的真空地带,而是有着某种连接。“有2”就连接着普遍和非普遍这两个端点,既满足了“有”后接名词性成分的普遍语言现象的需要,又暗含着“有”后接谓词的可能。语言是不断向前变化的。语言使用者接受了“有2”以后,“有2”的后接成分又进一步向前变化发展,完全丢掉名词性,变成纯粹的谓词,其典型形式就是带上宾语,如:
  (5)内部隔间部分,除了法规对公共使用空间有规定一米二以上的部分必须是耐燃材料……
  (6)……的谢德茂、张肇烟两位代表也认为,既然有通知开会,代表们就应出席,才是负责任……
  上面例句中的“规定”、“通知”是典型的名动词,它们带上宾语后,突出了谓词词性,是典型谓词,于是它们成为句子或短语的语义重心;相应地,前面的“有”字词性从准谓宾动词再次降级,进一步虚化,成为修饰、限定后面谓词结构的副词。这一语言现象已经在南方方言、港、澳及台湾地区口语中完成,并出现在书面语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有1”、“有2”存在于普通话中,“有1”、“有2”、“有3”存在于南方方言、港、澳以及台湾地区书面语中。从“有1”虚化到“有2”再虚化到“有3”,是一个连续体。这个连续体是开放的,“有3”并不是最终的虚化结果,它还有可能进一步虚化,成为意义更加空灵的标记词。
  “有”不同变体的分布见下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有”是一个不断向前发展的词,发展水平并不平衡,它在普通话和南方方言、港、澳以及台湾地区语言中的差异正是这种不同发展水平的反映。“有”的发展趋势是否能启发我们,普通话最终能否接受“有3”呢?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注:例句后没有注明出处的都取自台湾师范大学华语研究所语料库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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