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2012年版准备金计提办法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滢 时间:2014-08-22

  三、2012年版准备金计提办法出台后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与其他金融企业相比,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能力较弱,本文以清远市辖内8家农村信用社为例分析2012年准备金计提办法对其的影响。
  1.对拨备覆盖率和拨贷比较高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备金计提能力影响不大。以清远农信社为例,2012年3月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99318.27万元,其中专项准备74950.64万元,贷款损失一般准备24367.63万元,平均贷款拨备覆盖率达185.97%,平均贷款拨备率达4.08%。按照新的计提标准,全辖农信社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71497.09万元,目前各家联社的计提水平已超过应计提标准。
  2.允许分年补提一般准备,对部分农信社利润水平将有较大影响。根据新法规定,金融企业在年终时按规定计提的一般准备将作为利润分配处理,一般准备余额需要达到风险资产的1.5%,对于一次性难以补提到位的金融企业,原则上允许五年内分年计提。以清远农信社为例,2011年12月末的一般准备余额为32084.67万元,风险资产余额3002261万元,由于部分联社还存在一般准备计提缺口,如果按照新标准全辖农信社共需新计提一般准备12949.24万元,5年时间内每年平均需新计提约3000万元。从总体情况来看,2011年末,辖内农信社的净利润总额为44102.57万元,分年弥补一般准备对整体利润的影响程度不大,但是从单家机构来看,目前部分联社还存在一般准备计提缺口,因此采取新的计提标准对部分联社的利润水平将有较大影响。
  3.部分农信社资本充足率水平将有所下降。根据资本充足率计算规则,在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将不超过贷款余额的1%作为贷款损失一般准备计入附属资本中。由于新法加大了对专项准备和一般准备的计提力度,而一般准备虽有变动,但在计入核心资本时只是子科目的调整并不会影响核心资本总数,因此对核心资本没有影响,但是会导致可计入附属资本的贷款损失一般准备减少。以清远农信社2012年3月底的情况为例,辖内的8家联社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较为充分,均按照贷款余额的1%将贷款损失一般准备计入附属资本。但是按照新法的计提标准估算,只有2家联社因为计提的拨备较为充分,在扣除按照新法需新增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后,剩余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仍大于贷款余额的1%的计提标准,因此资本充足率没有变化。其余的6家联社可计入附属资本的贷款损失一般准备均有减少,且对于资产总额较小的联社影响较大,6家联社中资本充足率最大降幅为0.61个百分点。

  四、目前准备金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1.一般准备的计提口径未明确。(1)“一般准备”存在混淆的地方。根据银监会1104的口径,贷款损失准备细分为专项准备、一般准备、特种准备,这里的“一般准备”与财政部准备金计提办法中的“一般准备”不同,而银监会1104中资产负债表中的“一般风险准备”则与财政部准备金计提办法中的“一般准备”相对应,同一名词指代不同的概念容易产生混淆。(2)“一般准备”计提对象不明确。根据财政部准备金计提办法,一般准备是按照风险资产的一定比例计提,但是在办法中并未对风险资产给出明确的计提范围,因此容易因理解不同影响计提的范围。
  2.表外业务未明确计提的标准。随着近两年信贷规模的调控,越来越多的银行将部分资产由表内转移至表外,造成表外业务量激增,风险增大。而目前表外业务的风险准备计提并未纳入到准备金计提制度中。

  五、政策建议

  1.切实提高贷款拨备计提水平,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根据《商业银行贷款损失管理办法》,贷款拨备覆盖率150%,贷款拨备率2.5%已经作为贷款损失准备监管的基本标准,从对机构采用新法估计贷款损失计提的情况来看,这两个指标水平较高的机构受影响程度较小。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存在一定偏离度的情况下,适当的增加拨备覆盖率将有助于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2.督促农信社制定并完善资产损失计提制度。从农信社目前资产损失计提的情况来看,对于非信贷资产计提水平较低。在新法中明确提出了非信贷资产计提的标准不应低于信贷资产计提标准,随着农信社业务的逐步发展壮大,业务品种日趋复杂,因此农信社必须尽快制定并完善有关资产损失计提制度,加大对非信贷资产的计提力度。
  3.统一管理模式,明确相关准备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应尽快统一准备金管理模式,避免出现概念冲突、标准不一致等情况,并确定准备金计入资本净额的方式,避免金融机构通过调整准备金计提取向出现监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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