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法理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姚立文 时间:2014-08-22
这些犯罪人员大多数均处于花季或是刚刚进入大学的美好时段,这个阶段应该是好好读书吮吸知识的大好阶段,但因为家庭因素对青少年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无法使其形成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健康的人格,各种各样的缺陷就像一个漏洞百出的电脑系统在网络中的状态随时可能遭受病毒的侵害。家庭成员的缺失或变相确实就像内脏的损伤,内脏的损伤必将危及机体功能的正常发挥影响其成长。所以教师应多对家长进行宣传和教育必须要正自身言行才能对子女产生良性影响,一个温暖的家才是子女健康成长的温床。 
  三、综合思考 
  我国青少年犯罪状况不容乐观,从单人翻案或小团伙翻案已经发展为大规模有组织性翻案,隐蔽性也有所加强;2007年云南省打击涉黑团伙中,发现其中有一个以18-22岁青少年为骨干力量的黑势力团伙,他们贩毒、走私、为他人充当杀手、涉及淫秽生意等等;活动范围也从学校周边的餐饮、娱乐场所进行小规模勒索、斗殴发展为公开的抢劫、杀人、强奸、走私严重违法犯罪行为,2009年四川省破获黑恶团伙其势力辐射达到临近几个乡镇,骨干成员年龄均为24-27岁,其它成员均为17-21岁青少年,78%以上为在校学生隐蔽性及强,犯罪年龄正在呈现逐年降低的低龄化趋势。而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家庭成员的缺位,致使其在幼年缺乏关爱和肯定,在学校读书期间无耐心进行继续教育而辍学;社会的外部刺激因素同样也要引起重视,在青少年尚未形成健全的自我意识同时社会的不良影响2010-2011年银川市在扫黑活动中发现一个以14-17岁少年组成的XX帮小黑恶势力,对附近学校、餐饮、娱乐等行业进行勒索、敲诈,对在中学在校女生进行亵渎,倒卖非法违禁物品数千起。导致青少年追逐利益而不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又缺乏关爱和教导最终走向不归路。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大家共同的愿望只是希望他们能够认识自身的错误从新走回正确的道路度过一个相对有意义的人生。在工作中遇到学生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及通过搜集的近十年来的各种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告诉我们必须加强学生的家庭教育及对其家长的宣传工作,使其配合教师对青少年共同进行教育,家庭作为内因影响这青少年的身心成长,学校教育作为外因辅助青少年在健康身心成长的同时吸取各种知识,两者共同作用才能是青少年健康成长成为日后国家建设的有力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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