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芳 时间:2014-08-22

  论文摘要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要求。经过多年的法治文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有了明显增强,知法、守法正逐渐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少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把握三大要素,也就是把法律信仰、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作为重中之重。

  论文关键词 法治 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素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吹响了中国迈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军号角。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推动。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法治文化素质直接关系着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一、法治文化素质的含义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法治文化建设。所以,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的新一轮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布局中,不能忽视法治文化建设,它既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法治文化素质,是指一个人的思想意识中对法律及其内涵的价值、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并在行为方式中自觉地将法律规定、法治原则作为行为准则。

  二、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性

  法治文化素质是当代领导素质的构成要素。领导素质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者肩负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因此领导素质面临着新的要求,除具备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专业素质、组织能力素质外,法治文化素质成为越来越不可缺少的素质。
  (一)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履行依法治国方略、变人治为法治历史使命的要求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必须与传统人治决裂。我国是一个具有深厚人治传统的国家,几千年封建社会所形成的“皇权至上”、“重权轻法”等人治思想长期占统治地位。领导干部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率领者、引导者,在公权力的行使中负有重要职责,如果没有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就不能有效地弘扬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就无法改变权大于法、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治现象,人治就很难被法治取代,依法治国发略也很难实施。领导者只有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才能更加准确地把握法治的原则和精神,更好地执行、实施法律,自觉将权力行使置于法律制约之下,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二)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职责的要求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维护社会稳定是领导者的一项重要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最崇高而又最基本的价值目标来追求。一个社会只有是公平正义的,才可能具有恒久的和谐基础。领导者没有较高的法律文化素质,就无法理解公平正义的价值内涵,就不能做到善用法律定纷止争,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具体环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尖锐复杂,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化解和处置难度明显加大。如果领导者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文化素质,不能依法及时处置,个别问题、局部问题可能转化为全局性问题,非对抗性问题可能转化为对抗性问题,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三)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推动科学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基本条件
  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根本途径,也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只有充分发展,才能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领导者只有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才能牢固树立人权观念,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在利益调整中充分依靠立法、执法等手段保护人权,推动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科学发展;才能进一步增强环境与资源保护观念,更好地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关系,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进一步掌握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发展中更好地坚持统筹兼顾。

  三、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途径

  在法治文化素质中,有三个构成要素尤为重要——法律信仰、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内容,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人法治文化素质的高低。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把法律信仰、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作为重中之重。
  (一)塑造法律信仰
  简单说,法律信仰就是人们能够尊重法律、信任法律,进而自觉遵守法律。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足够的社会公众尊崇、认可和遵守法律。否则,法律就会失去权威,犹如一纸空文。对领导干部而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不仅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根本。
  1.塑造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法律信仰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是社会共同意识的体现,代表着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某个阶层或集团,更不应该是个人的意志。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仅仅是写在纸上的一句宪法条文,而更应该是深入领导干部的内心,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信仰,进而体现于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领导干部是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应该对公民权利予以肯定与保护,将保障公民的权利作为一项重要的责任。领导干部塑造这种法律信仰,是实现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两者关系所作的最好概括,也是如何实践主权在民这一原理与原则所作的最全面、最准确、最生动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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