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完善安全生产评价体系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徐建 时间:2014-08-22

  二、完善安全生产评价体系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必须从预防事故这一根本目的出发,预先或超前对系统在计划、设计、施工、验收、投产和运行等各阶段的安全性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估,防止和减少在安全上的欠缺和加强安全的投入。安全评价从预防事故的观点出发,对系统可能产生的损失和伤害进行预测和评价,采取有效的手段以实现系统安全的总目标。因此,完善安全评价是十分必要的,完善评价过程是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化被动为主动;从事后处理到事前预防的有效手段。完善安全生产评价体系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完善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完善安全评价标准是需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完善,不管如何,最后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出台,才具有效力。而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其中监管主体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比例未具体说明,安全评价适用的尺度不明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不明确,整改的操作流程没有明确的说明。所以应尽快做好安全生产法的配套和细化的立法工作,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评价法规和条例,使之形成规章制度;其次,要研究制定高危行业市场准入的法律制度,提高企业市场准入的标准,凡是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企业均不可以从事该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违反者要加大处罚力度;最后,根据司法经验和实际操作效果进行总结,对事故频发的行业进行分析,改进其评价标准,加大监管力度。
  (二)强化安全监管部门规范安全评价行为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执行的主体。目前,各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不规范,人员配置不合理,安全监察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均衡,使我们现在的监察工作不到位。要抓紧完善全国安全生产的监管体系,必须确立安全生产执法主体的地位,日常经费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权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评价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减少或者不遗留安全隐患,做好预防,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对评价中介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安全评价机构业务水平。针对评价机构的评价报告加强了对评价报告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时指导,使评价报告具有指导性。
  (三)完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是安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安全生产评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国家的部分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由中介组织来完成,国家对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的中介组织进行认证,得到认证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监督,政府对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因此,我们要加快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发展,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认证、咨询和服务体系。加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考核管理力度,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的考核、监督审查程序和技术规范,对已经取得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机构的运作行为规范程度、评价报告水平、服务质量、过程控制制度合理性和运行状况等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定期向社会发布对安全评价机构的检查和考核结果,并建立、完善资质退出机制。
  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的基础上,还可以衍生出安全生产托管机构,以深圳市为例,对没有聘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非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实行自愿安全托管服务;对安全监管部门认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及高危行业强制实行安全托管服务;此外,对当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也要进行安全托管服务。安全托管服务,可以弥补企业自身的专业安全技术部门的缺陷,使企业达到行业安全评价标准,降低事故的发生。
  (四)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着手完善安全评价体系
  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对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是十分必要的,我们不仅要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也是非常重要的。从事高危行业的一线员工要通过与本工种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及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取得上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评价的全过程应当有企业的安全技术干部、企业领导参加,带领全体员工,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在生产岗位上组织自查,并形成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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