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亲民”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试析“亲民”让我们的 时间:2014-06-25
  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就是合同经济、信用经济、法律经济。合同是联结生产、流通、消费的纽带,是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法律形式。是维护商业信用的法律保障。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和公民,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履行合同,可以保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正常运行,实现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预期目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三)《侵权责任法》保护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人身财产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最基本的要求。在刑法中、行政法规中都在此方面有所要求。但是民法在被害人获得损害赔偿,恢复原状等方面与其他法有所不同,最主要表现在《侵权责任法》之中。2009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了诸多之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未规定的事项,包括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看病治疗、交通事故、高空坠物等,将直接影响老百姓的生活。《侵权责任法》将会是未来民法典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与合同法、物权法同等重要。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法典主体的完成。民法典的编撰有助于司法的完善,而司法的完善必将推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
  (四)民法中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人格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属于民事权利,为私权。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而逐渐为社会所确认的一项专属于自然人享有的独立的人格权利,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隐私权的保护,而且呈现了专门化,统一化的趋势。在隐私权严密的法律保护体系中,民法应该是保护它最充分、最完善的法律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把对隐私权的保护纳入到名誉权的保护范围内,并在进一步加大对隐私权的保护力度。现实生活中对隐私权的保护对人们的安定生活具有很大的作用,让人们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还有独处的一方净土,排解心中的不安定,释放压力,从而使自己不再对自己的私事被泄露而乱了生活的方向。

  二、美好生活需要民法,共同进步才能生活的更加美好

  民法最主要是规范私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培育人民的权利意识和法律素养,使人民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并养成积极的法律思维和维护遵守法律的思想和行动,从而发展成法律文化,逐渐变成一种生活方式。著名的德国法学家耶林在他著名的“为权利而奋斗”的演讲中,多次强调为权利而努力奋进,也就是为了法律而奋斗,一个从不为自身私权而奋斗的人,是绝对不会关心公共权益与参与促使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活动。民法使我们认识到为了有美好的生活,我们须为法律而努力奋进。我们享有一定的权利,这样使得我们的平常生活秩序化,同时使得我们各方面的积极性也所提高,让我们在生活学习与工作中变得自如轻松。不仅我们有个人私人空间也有展露拳脚的平台,更有安全的环境保障。可是当我们享受这些权利的同时也必须遵守各类规范,这样一来,法律的实施才会事半功倍,我们要不断的加强自己法律知识的学习,弥补自己的法律空白,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与法律涵养。当然,我们还要学会好好的利用这一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让它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总的来说民法是法律中的基本法,自从它发展以来就给了我们人类社会重大的影响与巨大作用。如,人们素质的提高,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本文以民法的概念研究与主要的权利为出发点,分析民法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使我们对民法的了解更深了一步,对民法的研究探讨也不断深入,同时我们也还是要不断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与之共同进步,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与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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