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对检察院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崔怀安 时间:2014-09-22

  论文摘要 本文简要的介绍了检察院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就当前司法警察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解决对策,以期对检察院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有所助益。

  论文关键词 检察院 司法警察 教育培训
 
  一、强化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时代发展的新要求需要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犯罪活动智能化、动态化趋势日益凸显,对法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司法警察教育培训迫在眉睫。
  (二)检察工作的不断推进需要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新时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保障司法安全,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法警业务的拓展需要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在新的形势下,司法警察队伍也将面临一些新型的工作任务,如一些重大案件和应付突发性事件等,都离不开司法警察的积极参与。然而,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还停留在看管、押送、送达提解等一些简单培训,不能和检察工作发展相适应。因此,司法警察教育培训改革势在必行。

  二、当前司法警察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教育培训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
  一些法警队认为教育培训是软指标,只要把当下的工作干好,教育培训只是一种形式。一些法警认为法警只是配角,进入法警队等于个人发展就此终止,丧失工作热情,得过且过。认识的偏差就造成思想上的轻视,导致工作中擅长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法警个人也把教育培训当负担,参与培训的热情不高。
  (二)师资力量薄弱,教育培训效果不佳
  高校聘请的教师教官,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情况不甚了解,导致教授的课程缺乏实用性、针对性;从检察机关所属的法警部门聘请的兼职教师教官,在一定程度上又缺乏理论功底和授课技巧,尽管有经验但往往讲授不到位;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教官,缺乏实践经验是他们普遍的“软肋”。
  (三)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
  目前,司法警察在教育培训工作,尚未形成系统化的培训机制。因此,面临着缺师资“跟谁练”的问题,缺教材“练什么”的问题,缺制度“怎么组织”的问题,缺标准“如何考”的问题。以至于教育培训工作大多流于“只看形势、不看实效、只有要求、没有落实”的形式化结果。司法警察教育培训模式“教”、“用”脱节,“训”、“战”脱节现象非常突出
  (四)教育培训内容老套,难以达到目的
  司法警察教育培训课程设计缺乏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无法满足法警多样化、多层次的培训要求,教学内容陈旧、滞后,难以适应当前警务工作的需要。其训练往往课目内容老套、形式单一,无非是一些简单的单兵队列,打一套擒敌拳,做两个俯卧撑等。而对那些内容复杂,组织较困难的课目,如追捕、处突等,常常就避而不训。而所训科目又缺乏主动性和灵活性,更没有开拓和创新改革精神。

  三、新时期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路径选择

  (一)思想重视是司法警察教育培训的关键所在
  抓好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的关键在于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把法警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法警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政工部门要在各级院领导下履行职能,业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法警教育培训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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