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检察机关如何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新模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俊杰 时间:2014-09-22

 论文摘要 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新形式下,检察机关可以从加强职能部门合力、扩大教育涵盖面、创新教育方式、完善帮教机制、突出教育针对性、拓宽宣传广度等六个方面极构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新模式。

  论文关键词 检察 未成年人 法制教育 新模式

  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尤其是未成年人法制观念的强弱,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如果公民法律素养比较高,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会比较强,可以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所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不仅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要求,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
  近年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贴校园特色,注重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2011年,花都区人民检察院隆重召开了“法制教育进校园”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花都区30多所高校、中学、小学的教师代表和区人大、区政协、区教育局代表建言献策,通过在多所校园内开展法制讲座、图片展、派送法律书籍、开通检察官信箱、设立法制热线、组织模拟法庭、组织学生和教师代表现场观摩刑事审判庭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活动形式、活动覆盖面、受众结构层次、宣传效果等方面达到新的高度,影响较大,成效显著。
  当前,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要注重创新,立足检察职能,跟上时代潮流,结合未成年人身心成长发育特点,采取新途径,新模式,以确保法制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让更多的职能部门参与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来,形成教育合力

  在以往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担当主力的部门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政法委的组织下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承担以校园法制教育讲座为主要形式的辅助工作。在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情况下,已经凸显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力度较弱的尴尬局面。所以,要形成新的教育合力,拓宽新的法制教育合作途径。
  一要明确中学法制教育在整个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坚持以中学生为对象,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制教育工作,适当在大学和小学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工作。二要加强司法机关与其他单位尤其是教育管理、党团组织、宣传机构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实现不同部门之间职能的互相衔接和补充,构建高效、高传达率的法制教育体系。要把教育部门、共青团委、人大、政协、司法局、新闻媒体等机构都纳入到这个法制教育体系中来。三要所有的职能部门就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活动目的、范围、内容等方面达成共识,最终形成正式文件,发挥不同职能优势,增强活动的影响力,以实现活动效果最佳化。

  二、突破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对象是学生的思维定势,使受教育面涵盖学校、社会、家庭三个平台

  勿庸置疑,学校、社会、家庭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都应当承担责任。而以往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往往只把在校学生作为唯一的教育对象,忽视了对学校教师关于法制教育技能的培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媒体关于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合作开展、父母关于孩子的家庭教育。新形势下,建立“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四位一体教育模式,拓宽受众范围,打造多维平台,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途径。检察机关应当放宽眼界,立足检察职能,把法制教育的视角扩大到学校、社会和家庭。
  一要派出干警深入辖区学校,在对学生开展普法教育之前先面向老师进行授课,讲授法律知识,通过召开老师座谈会,传授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经验,提高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要通报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情况,并针对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方面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建议;二要与校方共建“家长学校”,由检察官亲自给家长上法制课,引导家长通过观察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家长根据孩子特点注意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三要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介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建议相关部门如何加强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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