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基层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农村社会稳定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郭志平 叶岚 傅强 时间:2014-09-22
  论文关健词:检察机关 职能作用 农村 社会稳定
  论文内容摘要:由于各种历史、现实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还存在不稳定因素,在某些方面和某些地区问题还比较严重。历史的经验教训使我们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及其重要性,而维护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就是司法执法,核心、关键的就是要司法公正、执法严明,这都有赖于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近年来,浙江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取得了新的成绩,许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但要清醒地看到,目前一些制约“三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也还没有根本改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难点还在农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合法权利、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深刻认识自身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担任的重要历史使命,切实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农村社会稳定现状分析
  (一)农村社会稳定概述
    社会稳定是指整个社会处于稳固、安定、和谐的状态,它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治安稳定和社会心理稳定等方面,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综台作用的结果。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邓小平就作出了“稳定压倒一切”的英明论断,曾一再强调:“稳定压倒一切”,“只有稳定,才能发展”,“中国的最高利益就是稳定”。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都十分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全面论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明了方向。
    受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影响,加之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正处在对敌斗争复杂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及社会矛盾凸显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明显增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这些论述以及历史的经验教训使我们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及其重要性,而维护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就是司法执法,核心、关键的就是要司法公正、执法严明,司法公正,使法律起到维护国家意志的作用,法律的尊严能得到维护,社会稳定得到保障,这是人心所向,这都有赖于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
    然而,一些地方经济发展滞后,一些地方治安问题严峻,稳定和发展直面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如伺坚持以法律为手段,在保护经济建设促进发展的同时,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保证党和国家一系列利农、富农、强农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是摆在我们面前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1,刑事犯罪缺乏控制。犯罪现象仍然严重,缺乏控制力,以笔者所在的桐庐县为例,本县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大部分属于农村犯罪,在受打击的犯罪分子中,大部分也是农民、据统计,2009年11月26日至2010年4月25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97件133人,其中犯罪嫌疑人身份是农民的就有95件130人,农村犯罪呈现出暴力犯罪上升快、盗窃犯罪数量增多、民转刑案件明显增多等许多新的特点。
    2、外来人口大量涌人。由于中西部地区青壮年农民工涌人我省等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寻找就业门路,大多聚集于物价水平相对较低、租房容易的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工作、生活,但由于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生活困难的农民工难免挺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他们的工伤、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又得不到兑现,而且拖欠工资现象严重,这势必导致一部分人心理失衡,引发对社:会的仇视,产生一系列治安问题,亦是群众性事件不安定因素之一。例如2008年7月,玉环县坎门镇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对公安机关调处纠纷的结果不满,冲击派出所、打伤民警、砸毁警车,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3、利益分配纠纷冲突。随着工业化、城镇才}i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和中央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国家对“三农”的财政支出逐年增加,仅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用于“三农”的支出就达3397亿元。农业和农村结构不断调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相继上马,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走进工厂,“三农”问题无论是形式还是实质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部分群众因对利益的过分追求,有意通过各种途径,甚至是违法途径取得最大利益,导致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4、历史遗留间题突出。土地征用补偿等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增多,当前,随着我省城镇化建设、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征地范围逐渐扩大,征用农民土地越来越多,但由于不同时期项目的补偿政策、补偿标准不统一,从而引起部分群众的不满情绪。而且由于不少城乡结合部的农村拆迁补偿款、土地征用款等数额很大,不加监督,很容易成为村官们口中的“唐僧肉”。
    4、职务犯罪现象严重?。在发展的过程中,农民群众盼发展的心情同少数利益矛盾相交织,求富裕的愿望同眼前暂时的困难相交会,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借发展之机贪污、受贿实施职务犯罪这些情况的出现和客观存在。据浙江省检察院的资料显示,2003年至2008年10月底,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650件1937人,已占到同期立案总数的1/4强,这当中共同犯罪比例平均高达41%,并且呈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在这些窝串案中,尤以村支书与村主任等村官“抱团腐败”更为明显。据统计,在近六年浙江省被查的1164名涉及农村职务犯罪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人员中,有近半村支书与村主任等人结成“另类黄金搭档”共同犯罪,且以联合贪污、挪用土地征用款等犯罪为甚,数额动辄上百万。

    5、法制教育存在漏洞。虽然素质教育已全面推广,但一些学校教育方式依然陈旧,他们不顾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思想品德教育,对成绩较差的学生教育管理不力,出现“教书不育人”的状况,而农村学生或从农村进城的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缺乏普遍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明辨是非的标准,对外界的诱惑抵制力较弱,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一些不爱读书的农村学生纠集在一起,成天四处闲逛,以偷盗、抢劫为业,严重扰乱辖区社会治安,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二、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关系
   (一)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服务于社会稳定。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人民检察院从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事业,当然也是检察机关的事业,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检察权,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执法为民的宗旨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切人点,努力使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自觉把检察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涉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农村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妥善处理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