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云南省边境人民币跨境流通法律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方晨曦 时间:2014-06-25
  2.假人民币从境外流入中国:一是犯罪分子将假人民币贩卖到境外或用假人民币到境外购买毒品等,部分假人民币又由境外人员携回境内使用;二是部分中国农民工到邻国打工带回假人民币;三是据有关信息报道,东南亚国家也存在假币生产商,由此,假币跨国境流通给边境地区带来严峻威胁。与此相适应,假人民币的生产和流通所带来的利润也相应滋生了境外从事假人民币犯罪活动的“票贩子”。他们联系收购假人民币用于购买汽车或毒品,经常深入中国边境打听、联系假人民币信息和货源。
  (二)边境地区假人民币案件的主要特点
  1.以大面额假币钞票为主。
  2.以“HB90”、“HD90”冠字开头的百元假钞成为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主要假币。
  3.犯罪分子随身携带的假币数量和金额达不到起诉标准。
  我国对假币犯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在刑法第八修正案中没有关于假币的新的规定或修改,因此,关于假币的规定仍是在原来的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包括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罪,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和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和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罪。但是不能打击假人民币这些规定就是空谈,由于假人民币的流通渠道比较隐蔽,或者受害者没有反假意识或能力不强,打击假人民币是一项挑战,需引起重视。
  四、外币兑换
  人民币由于经济持续上升,币值相对硬通货美元也在稳定提升,汇率和市场稳定,与美元形成强烈对比,更易被人们接受,也更受国际投资者的青睐。中国已与金砖五国就货币支付结算达成协议,可以考虑使用本国货币。云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自2010年7月启动以来,极大地方便了中缅两国贸易的发展。一项调查显示,目前中缅边境小额贸易95%以上都是实行人民币结算,但一般贸易实行人民币结算却不到10%,而一般贸易又占中缅贸易总量的80%。
  调查发现,目前影响推进人民币结算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民币还不是国际上通用的货币,不能自由兑换,影响了缅方政府及企业的积极性;二是交易成本高,汇率价差大;三是双方外汇管理政策、边境贸易政策的及时沟通机制尚不健全;四是中国政府的宣传工作不是很到位,没有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一)外汇利率
  人民币由于不是硬通货不能直接兑换,那么按正常程序走,人民币首先要兑换成美元或其他硬通货,然后再由美元或其他硬通货兑换成云南省周边国家的货币,以越南为例,2011-4-241人民币元=3204.6652越南盾,1美元=20855越南盾,1美元=6.5062人民币元,假设在越南商人有一批货物销售给中国商人,单价每件600元人民币,共有100件,越南商人要将货款打给中方,就应先将600*100=60,000元人民币换算成美元,即60,000/6.5062=9221.97美元,然后再换算成越南盾,即9221.97*20855=192324184.35越南盾。由于我国外汇管制较严,汇款支付时必须提供合同、发票等证明才能结汇,如果资金额较大,分次汇款则每次都要提供证明,增加了交易成本,对交易双方来说都很不方便。如果人民币可以合法地与越南盾之间直接兑换,则60,000*3204.6652=192279912越南盾,那就会省去换算、兑换的成本,为交易双方提供便利。如果必须换成硬通货再换算成本国货币就会产生各种费用,得不偿失,但人民币要成为硬通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短期内不能实现。
  (二)外汇风险
  人民币跨境流通还存在风险,主要是在外汇兑换中汇率不稳定。如一批货物单价600美元,共100件,在2005年的时候,兑换成人民币将近48,000,在2010年则将近4,0000,相差将近10000,现在人民币对美元等大都稳定在6.6左右,但是,由于随着美元信用评级降低,美元贬值的风险越来越大,加上云南省周边国家货币由于经济、政局等原因币值很不稳定,边境交易中贸易额越大,承担的汇率风险就越大,如果国家政局动荡货币一下贬值,差价变化大,那就会损失惨重。因此在周边国家人们更愿意用人民币交易。
  五、结语
  纵观云南省边境人民币跨境流通的法律问题,最根本的在于人民币跨境流通的合法性问题。从法律上讲,人民币跨境流通需要相关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来予以承认和推行,而且计价、结算等具体功能需要相关国家进一步进行细化规定。中国目前已在积极致力于人民币区域化、合法化的探索和研讨,并在近几年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来逐步地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如2008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三定方案,新设立汇率司,其职能包括“根据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2008年12月4日,中国与俄罗斯就加快两国在贸易中改用本国货币结算进行了磋商;1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两国通过本币互换可相互提供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流动性支持。2008年12月25日,国务院决定,将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亚细安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此外,中国已与包括蒙古、越南、缅甸等在内的周边八国签订了自主选择双边货币结算协议,人民币区域化的进程大步加快。2010年6月,六部门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范围将扩大至沿海到内地20个省区市,境外结算地扩至所有国家和地区。⑥事实上,人民币目前在云南省周边国家已成为最主要的结算货币,已经实现了准周边化,下一步人民币可以由准周边化向正式周边化,进而向区域化、国际化推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进程不仅方便了边境的合法交易,也为贩毒、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洗钱提供了便利,国家打击洗钱的责任重大,需要相关国家间进一步加强合作。应当看到,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制造、运输假币猖獗,假币的流通给中国的金融安全和人民币的国际信誉造成影响;其他国家的货币相对人民币币值较不稳定,造成外汇汇率不稳定,风险较大,差价大,造成人民币的损失;而现在人民币始终还不是硬通货,其合法兑换的程序繁冗,早已造成了人民币跨境流通中兑换麻烦、成本高,导致人们更倾向于去地下钱庄或地摊银行直接兑换,这显然是不合法的,但这些都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所必然面临且需要逐步解决的一些问题。对此,笔者建议:(1)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人民币国际化的研讨,进一步就人民币国际化的利弊、可行性及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从而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2)通过签署国际协议逐步实现和推进以人民币和相关国家货币直接结算的目标,使人民币逐步实现区域化;(3)通过制定或完善现有国内立法,将改革成果固定下来,使其沿着一条法制轨道迈进;(4)建立或完善现有机制,实现对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有效监管,以保障人民币逐步向区域化、国际化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洗钱课题组.中国外汇领域洗钱类型报告.中国金融.2006(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3]张弘芬.边境假人民币流动现状调查与分析——以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为例.时代金融.2009(6).
  [4]林华昌.变革与反思:中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
  [5]许少强,庄后响.外汇管理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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