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四川禁毒形势与对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建强 时间:2014-10-06
  (四)禁毒法制建设落后于斗争形势的发展,影响了禁毒工作开展《禁毒法》从整合戒毒资源、提高戒毒效果出发,对过去实行多年的公安机关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教戒毒进行改革,构建了强制隔离戒毒这一新的戒毒措施,并授权国务院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等作出规定。但《禁毒法》实施已有两年多,国务院《戒毒条例》一直未能出台,对过去分别由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如何进行整合、如何做好工作衔接以及强制隔离戒毒具体应当如何操作等,目前还缺乏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前,吸贩新型毒品活动出现了从娱乐场所向宾馆、商务酒店、网吧、茶楼、洗浴中心转移的趋势,但由于这些场所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调整的范畴,对相关场所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同时,四川省人大1993年制定的《四川省禁毒条例》已经不能适应《禁毒法》的要求和禁毒斗争形势的发展,亟待修改。
  三、有效开展禁毒工作的对策。
  面对禁毒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省禁毒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和省委、省政府29号文件精神,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为主线,以创建“无毒社区”为载体,以治理突出毒品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禁毒工作,坚决遏制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的发展蔓延。
  (一)以教育、发动群众为目标,全面强化禁毒预防宣传教育。
  把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工程,以宣传《禁毒法》、新型毒品危害、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为重点,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不断丰富、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全民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切实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的需求和危害。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大力扶持戒毒帮教小组、禁毒协会等群众性组织,搭建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平台;进一步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提高其禁毒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其参与禁毒的热情。
  (二)要以整治新型毒品问题为龙头,进一步遏制毒品犯罪高发的势头。
  一要全力开展打击新型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把整治新型毒品问题摆在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的突出战略位置,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新型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打掉一批加工、制造冰毒、氯胺酮、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工厂和窝点。要以歌舞娱乐场所、商务酒店、会所、洗浴中心为重点,组织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寄生在其中的贩毒分子,依法惩治不法业主特别是幕后的“保护伞”,最大限度地挤压吸贩毒活动空间。
  二要大力强化堵源截流工作。按照“堵进口、截出口、断通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3道防线、17个卡点为主体的公路查缉体系。加强对航空、公路、铁路等渠道的管理查验,防止毒品多头渗透。
  三要着力打击方面性突出毒品犯罪活动。继续巩固、深化对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活动的专项治理成果,着力打击向本地贩运毒品、经本地中转向其他地区贩运毒品的犯罪团伙以及操纵未成年人贩毒的幕后头目,努力摧毁一大批危害严重的外流贩毒网络,斩断一批地下贩毒通道。
  坚决铲除各类公开、半公开的地下毒品交易活动,清除零包贩毒活动形成的治安乱点,还人民群众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以增强戒毒实效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禁吸戒毒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为基础的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发现、登记、戒毒、康复、帮教、回归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逐步实现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机构之间吸毒人员信息的实时共享。
  二是大力强化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充分利用公安、司法两个部门管理的戒毒场所,不断探索“分段执行”等办法,依法收戒吸毒成瘾人员。
  三是全面推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逐步形成以街道、乡镇为主,公安、司法、财政、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大力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积极探索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完善集生理脱毒、劳动康复、回归社会“三位一体”的戒毒康复体系,切实提高戒断巩固率。
  五是积极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逐步降低治疗费用,稳定和扩大治疗规模,形成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有机衔接,不断巩固和扩大戒毒成果。
  (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进一步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流失。
  坚持全面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流出地与流入地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大力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行网上申请、审批、发证和监管,转变管理服务方式。坚持“事前核查、事中通报、事后倒查”的工作制度,加强对麻黄碱及复方制剂、羟亚胺等重点化学品的管理,继续完善相关部门联动、异地衔接紧密、覆盖各个环节、全程管理查控的管理机制。坚持“逢制毒案件必查化学品来源、逢化学品必查流失环节”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整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审批制度,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推动成立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
  (五)以创建“无毒社区”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由点到面、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建工作。毒情严重地区要突出抓好重点整治,努力为创建“无毒社区”创造条件。着力抓好对国家禁毒委挂牌的布拖、昭觉、金阳3个重点县以及省禁毒委挂牌的大竹、万源、开江、叙永、筠连、大英6个县的重点整治,务必尽快改变面貌。毒情一般地区要着力抓好攻坚,力争早日建成“无毒社区”。已建成“无毒县”、“无毒社区”的地方要抓好巩固,防止反弹。
  (六)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综合治毒的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现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禁毒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委、政府抓禁毒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禁毒委成员单位开展禁毒工作的部门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关于禁毒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促进禁毒工作长远发展。切实加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充实禁毒执法力量,严格队伍管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禁毒专业队伍。
  参考文献: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200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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