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3-02-26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

(九)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继续巩固“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较多的稽查局等直属单位要设置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未单独设置机构的单位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市、县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今年将举办市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培训班;各市局也要组织分级分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专题研讨等活动,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和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敢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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