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2-26
    (七)俄罗斯的室内审计
    俄罗斯税法典详细规定了税务审计的类型,以及实施税务审计的方法和条件。法典第87条规定,税务机关实行室内审计和实地审计(也称全面审计)两种形式。室内审计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强制实施。其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材料和纳税人提供的报税单和其他税收凭证。立法规定,室内审计必须在纳税人提交申请书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因此,大部分公司的室内审计至少每季1次。税务机关对某些税收项目进行初审,如果审查中发现填报错误或所提供的材料和凭据相矛盾,税务机关要通知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正。如发现偷税漏税,则对纳税人下发补税和罚款通知书。
      3、发达国家(地区)与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比较
    将国外纳税评估的通行做法与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现状进行具体比较,有利于进1步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下比较主要集中在纳税评估的定位、纳税评估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纳税评估的手段等方面。
    (1)对纳税评估定位的不同
    发达国家(地区)1般把纳税评估定位在管理和服务上,纳税评估是1种非现场的检查,与现场稽查有1定的区别,纳税评估机构与稽查机构的界限也比较清晰,前者侧重税源管理,后者侧重执法打击。发达国家(地区)普遍认为,刻意逃税的纳税人毕竟只是少数,大部分纳税人都是诚信纳税的,不希望被税务机关追究违法责任,出现税收流失问题多是对税法没有正确理解与把握,是1种无知性税收不遵从行为,如果为了打击少数刻意逃税的纳税人而挫伤了大部分诚信纳税的纳税人的积极性,是得不偿失的。通过纳税评估,1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或辅导纳税人纠错,如纳税人仍置若罔闻,那么这种不遵从行为也就由无知性不遵从定性为知觉性不遵从,处理方法也由纳税评估转为税务稽查。这种重过程服务、轻结果处罚的管理理念,比较符合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这也可以从其人员配置上看出来,例如香港税务部门负责评税工作的人数为570人,负责税务稽查的只有160人,两者比例近4∶1。我国近几年将纳税评估主要定位为税务稽查的前置程序,是1种打击偷逃税的手段,纳税评估和现场稽查往往相混淆。纳税评估力量也倾斜到稽查部门,稽查部门人员往往占到全部税务人员的30%左右。在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后,虽然也强调把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管理的手段,但由于在制度、机构、人员等方面未得到有力的保证,征管部门的人员真正能从事纳税评估工作的寥寥可数,纳税评估对税源管理的作用还只是停留在理念阶段。
    (2)纳税评估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的差异
    如前文所述,新加坡税务局的评税部门有税务处理部、纳税人服务部、公司服务部、纳税人审计部和税务调查部,各部门职能界限明确,各司其职。澳大利亚纳税评估机构和稽查机构分设,以维多利亚州税务局为例,总共400人的队伍,除70人从事税务稽查、160人从事电话服务以及信息处理、60人从事内部管理以外,其他110人都从事纳税评估工作。德国税务审计机构比较完整,自成体系,其税务审计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联邦财政部和各州的财政局,联邦财政部下设的税务审计局,负责大型企业及公司的税务审计;州财政局下设的税务审计局,负责中小型企业的税务审计。法国设有专门的税务审计机构,分为中央级、大区级和地区级,其内部审计以各级税务局的管辖范围为界,各负其责。香港为纳税评估人员设置了评税主任、助理评税主任等1系列职位阶梯,形成了1个良好的育才、留才机制,纳税评估方面人才辈出。我国近年开展的纳税评估工作中,税务部门1般不设置专门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征收系列的纳税评估主要由税收管理员兼办,稽查系列的纳税评估主要由稽查员兼办。目前税务部门的每个税收管理员平均管理纳税人400户至500户左右,常常忙于应付案头工作,根本无暇开展纳税评估,而稽查员每人每月稽查的纳税人户数有限,且通常把纳税评估作为稽查的前置程序,纳税评估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能满足税源管理的要求。
    (3)纳税评估手段的优劣
    纳税评估所需的涉税信息量非常大,如果仅靠手工手段就会事倍功半,效率低下,难以完成对所有纳税人的评估,这就需要计算机手段的广泛应用。另外,在运用计算机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时,必须依靠客观准确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发达国家(地区)税源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可凭借大量的涉税信息,运用计算机程序进行纳税评估,再通知或辅导纳税人补税,评估的效率和可靠性很高。目前,美国联邦税收收入约有82%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征收上来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后,税务计算中心通过程序自动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分类、编码、审核和信息汇总,并根据从第3方所获取的信息,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实施自动审核。在美国,大约有90%以上的案件是通过计算机分析筛选出来的。对比之下,我国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不高,纳税评估所需的涉税信息不全面。目前我国税务部门的评估数据资料仅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金税工程的有关信息资料及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这些资料主要由纳税人提供,缺乏社会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这主要也是因为我国税务部门的信息系统没有与社会相关部门如银行系统联网。另外,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尚待完善,虽然个别税务机关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等已针对某些行业探索制定了1些评估指标体系,但由于信息共享性较差,加上评估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工作开展还不尽理想。
      四、进1步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纳税评估制度在组织机构、工作流程、信息来源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地区)还存在1定差距,需要进1步加以完善。有效率的纳税评估制度是1项系统工程,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有效率的纳税评估系统取决于组织机构、工作流程、信息传递以及人员素质等要素的优化和完善。
    (1)完善评估组织体系,分清权限职责
    首先,各级税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纳税评估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评估范围和评估手段的确立、评估内部工作管理等事项,保证纳税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即便不设立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也要从健全职能设置入手,对纳税评估体系中各个机构的职责分工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各级纳税评估机构的具体工作分工为:省(市)局评估机构主要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纳税评估工作业务规程;建立健全纳税评估规章制度和反馈机制;指导基层税务部门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明确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分工、定期对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调查并总结和交流;根据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研究评估方法、评估模型等。基层纳税评估机构负责本辖区纳税人的评估工作;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库;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为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开发评估模型提供基础信息等。
    其次,合理界定税款征收、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职能分工,加强3者之间协调与合作,建立有效的评估协作机制。具体说来,1是加强征收部门与评估部门的衔接,评估部门分析、处理涉税信息后,要及时反馈到征收部门,为征收部门提供信息支持;2是加强评估部门与稽查部门的衔接,评估部门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应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3是稽查部门要充分发挥稽查对评估的促进作用,在查案中发现的新问题及稽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评估部门。
    (2)科学界定工作步骤,优化纳税评估流程
    根据纳税评估的目标要求,基于流程各个环节分工负责、彼此促进、权力制衡的控制原则,应用反馈控制、前馈控制和预防控制的方法,可将纳税评估流程分为信息采集、筛选重点评估对象、案头评估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处理及评估结果反映等七个环节。具体说来,信息采集是纳税评估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主要为计算评估指标和预警值提供足够的基础数据支撑。信息采集的方法主要包括手工录入数据、条码扫描数据、外部导入数据和企业财务报表调整等。筛选重点评估对象是指评估机构利用包括纳税人申报资料在内的各渠道来源信息,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结合各项评估指标及预警值,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数学模型和人工智能技术选择重点评估对象,并能够定性给出主要疑点原因,为后续的评估工作提供案源,以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案头评估分析是指评估人员结合其专业知识与积累的工作经验,利用各种涉税信息,采取人工分析或人机结合分析等方法,对筛选出的重点评估对象或者外部举报的评估对象,使用预先设定好的评估指标对纳税评估信息系统保存的评估对象的纳税信息进行评析,以确定纳税人申报资料及附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进而求证疑点的过程。税务函告、约谈举证是指税务部门对经案头评估分析发现的涉税问题和疑点不能确定或需进1步核实的,通过信函解释或约请纳税人到税务部门进行陈述申辩,评估人员根据函告回复或约谈情况,对疑点问题进1步确认,并作出定性、定量判断,以决定如何采取进1步的征管措施。实地核查是指对经函告、约谈举证环节后疑点问题仍无法排除的,或者纳税人拒不接受约谈的,由评估人员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地,对疑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过程。评估处理是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分析、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核实各阶段反映的情况对筛选出的疑点问题进行综合评估,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具体评估对象疑点问题的性质并作出相应处理。成果反映是对评估结果信息、稽查部门和上级税务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反映纳税评估工作和征管整体状况,找到问题症结,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建议的管理活动。
    (3)完善税收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纳税评估工作是1个获取信息、分析信息、使用信息的过程。充分获取客观、准确的涉税信息是保证纳税评估准确、高效的基本前提。当前,我国纳税评估的1个制约“瓶颈”便是涉税信息获取渠道不畅、信息量不足、信息可靠性较差,其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关键是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顺畅机制,其物质载体便是四通八达的税务信息网络。具体说来,1是尽快实现国税、地税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2是逐步实现税务系统内部网络向外部的延伸,实现与财政、国库、海关、银行、公安、统计、房管等第3方网络的衔接,提高各部门间涉税信息的共享程度。3是为实现税务系统内联网、外联网与互联网的3网集成和协调组合进行前期准备工作,这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四)严格选拔评估工作人员,提高其综合素质
    纳税评估是1项复杂又具有综合性的工作,涉及税收、会计、财务管理、计算机技术甚至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评估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这些方面的丰富知识和综合能力,还需掌握各行业的经营情况和特点,所以说,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充分发挥评估系统功能的根本。这就需要1方面加强税收、会计、财务、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另1方面通过开展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对评估方法、约谈技巧、报表分析方法等进行交流总结,使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在相互探讨中得到提高,培养出1支能够胜任纳税评估工作的专家型评估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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