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视角下金融功能的定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6-26
摘要:功能观的提出为金融理论研究拓展出新的研究范式,对认识金融的本质作出了新的尝试,也令“金融功能”这一范畴正式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事实上,对金融功能本身的研究远不止于此——不仅要上溯到金融发展理论乃至金融学的丰富阐释,还要纵观金融发展实践的演进。本文在此基础上对金融功能的层次加以剖析,进一步对金融功能作出定位;并以此为参照,对金融功能的两种错位进行分析,即表现为金融财政化的功能越位和金融市场化的功能缺位,指出复位于资源配置功能才是金融发展和金融体系建设的前进方向。
关键词:金融发展;金融功能;功能定位
自货币产生之后,经济体系便从纯粹的实物经济运行逐步演变为实物经济和货币金融交融运行,因此,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历来是经济学家关注的重要课题。传统理论的研究视现有的金融机构和组织为既定,金融要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在现有的金融结构框架下进行,因此后来被概括为“机构观点”(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1993年,默顿和博迪(Merton & Bodie)提出了“功能观点”(Functional perspective),对研究金融经济关系尤其是认识现代金融的经济本质作出了新的尝试,也为金融发展理论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

一、金融功能观视角下金融功能的价值

对金融功能观的分析依赖两个基本假设:一是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即随着时间的推延和区域的变化,金融功能的变化要小于金融机构的变化;二是金融机构的功能比其组织结构更重要,只有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和竞争才能具有更强的功能和更高的效率。其关注的焦点是理解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金融创新如何推动金融体系结构的演进。静态上,机构和市场作为金融产品的提供者处于竞争态势中,但动态上,二者又是互相补充和促进的。特定的金融机构在技术进步和竞争推动下总是不断进行特殊设计和金融创新,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随着产品规模扩大,以致逐步为市场所接受并实现标准化后,该产品就会从中介移向市场,因为这样更有规模化成本优势。默顿将之解释为金融创新螺旋,它推动着金融体系朝着一个更为有效的金融结构演进。默顿和博迪还将金融的核心功能归纳为六类:(1)便利资源在不同时空和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2)提供清算和结算支付的途径以完成交易;(3)为储备资源和在不同的中分割所有权提供有关机制;(4)提供管理风险的方法;(5)提供价格信息,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部门的决策;(6)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激励问题。[1]
功能范式与机构范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从分析金融系统的目标和外部环境出发,从中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的功能需求,然后探究需要何种载体来承担和实现其功能需求。随着经济增长阶段变化导致金融面临外部环境的改变,对金融的功能需求与原有金融机构所能履行功能间的差距也随之变化,这就要求对金融制度安排、组织形式和市场形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外部环境。因而,在功能范式下,金融形态?包括金融机构、产品和市场?的变迁必然内生于经济增长机制和条件变化,由此就可以解释各国金融体制间的差异。同时,在金融形态变迁过程中,由于金融功能具有相对稳定性,从而在金融变迁和动荡的环境中,运用功能范式可以更清晰地把握金融与经济之间的内在关系及其演化趋势,使金融体系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对其功能要求的变化,因而用这种方法研究金融体系比机构方法更加准确和全面。[2]况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创新日新月异,金融国际化和金融证券化风起云涌,在金融机构观下传统意义的两种金融结构(以银行中介为主和以金融市场为主)和两种银行制度(专业银行制度和混业银行制度)已出现趋同融合趋势。因此,使用功能分析视角,围绕金融功能的发挥来展开对金融发展的研究,才能够将历史比较与国际比较统一于同一个分析框架之下。
对于转轨国家尤其是中国来说,以功能分析方法规划本国的金融发展和稳定战略,就可以更好地利用金融的功能实现制度转轨,促进其经济增长和稳定,从而这一范式可以为政策制定者更有效地改革金融组织结构和体制指明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发展的最终目的就在于实现金融功能的良性发挥。

二、金融发展理论视野中的金融功能衍化

随着金融功能观的提出,“金融功能”这一概念也正式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然而事实上,由于金融功能是指金融相对实体经济而言所起的功效和作用、是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实质,因此对金融自身功能的研究远在此之前便已展开。追根溯源来看,金融发展理论乃至金融经济学都对金融功能作出了丰富而深刻的阐释。
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先哲们主要是从金融的某一项功能出发对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加以认识的。如亚当·斯密强调金融的媒介功能,熊彼特从金融的信用创造功能、格利和肖从金融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中介功能、帕特里克从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希克斯从金融在提供流动性以分散风险方面的功能等不同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而戈德史密斯则强调金融的动员储蓄和配置资源功能。这些研究为后人们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20世纪70年代诞生的现代金融发展理论主要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而对金融体系的功能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 麦金农和肖分别从“金融压制”和“金融深化”两个角度论证了发展中经济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指出发展中国家由于政府过分干预金融、进行金融抑制,“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价格的扭曲以及其他手段”,“使实际增长率下降,并使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相对于非金融量)下降。在所有情况下,这一战略阻止了或严重妨碍了发展过程。而具有‘深化’金融效应的新战略(还有其他效应)——金融自由化战略——则总是促进发展的。自由化对经济发展是重要的”。[3]在论及金融体制如何影响经济发展时,麦金农提出了“渠道效应论”,认为货币当局改善货币供应条件、提高货币的实际收益率后,货币会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价值贮藏手段,从而使资本积累过程借以进行的这种“渠道”得到扩大,促进经济发展。肖则提出了“债务中介论”,认为货币只是一种债务中介而非社会财富,金融中介的任务就是吸收储蓄,并通过引入各种金融资产拓展储蓄者对投资机会的选择空间,使储蓄转化为投资。
麦金农和肖创立的金融发展理论将金融体系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提至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对金融的促进资本形成和资源配置功能机理给予了详细论证,并强调了以市场化和自由化促进金融发展、从而有效发挥金融机制的功能来促进经济发展这样一种基本思路。
20世纪90年代以来,目睹金融自由化的尝试大多以失败告终,理论和实践的困境促使一些经济学家突破了麦金农-肖的分析框架,利用新的研究方法来研究金融体系的发展及其作用,并相应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主张,包括金融约束理论、内生性金融发展理论等,以及前面述及的基于内生性金融发展理论提出的金融功能观点。赫尔曼(Hellmann)、默多克(Murdock)、斯蒂格利茨(Stiglitz)等把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竞争、外部性理论引入金融发展理论,提出了“金融约束”理论(1996)。这一理论认为,对于金融发展水平较为低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金融深化具有极大的社会福利效应,因此应当鼓励银行积极开拓新的市场。但是由于竞争性体系会使银行产生内在的不稳定性(信息问题导致高昂的交易成本),且银行在开拓新市场方面的相关信息具有公共品性质,所以不仅银行没有动力,而且自由竞争也达不到社会的最优结果。这时就需要政府发挥积极作用,利用一组金融政策如存款监管、市场准入限制、限制资产替代等,将实际利率控制在竞争条件以下的水平,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制造租金机会,从而激励这些部门在追逐租金机会的过程中把私人信息并入到配置决策中,缓解那些有碍于完全竞争的与信息有关的问题,以此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金融约束理论充分认识到金融部门在处理信息不对称方面功能的长处和劣势,重视在金融配置资源过程中政府的角色,不再停留在任由金融功能的自由发挥,而是进一步主动运用金融机制的有效部分、弥补非完全信息条件下市场化金融的缺陷部分、以暂时的约束作为培育金融功能发展的过渡性手段。



内生性金融发展理论将金融中介作为宏观模型的内生部分,围绕以下两个问题展开研究:一是解释金融体系的内生生成,二是论证金融作用于经济增长的内在传导机制以及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在理论上突破了仅在资本积累和资本效率上对经济增长效应的理解,将金融与经济之间作用的微观机制作为研究对象,在实证中检验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和相互作用关系。其代表人物莱文提出,在改善交易和信息成本中,金融体系最主要的功能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中,便利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配置。这一主要功能又可分解为五个基本功能:(1)便利风险的交易、规避、分散和聚集;(2)配置资源(主要是指信息揭示功能对资源配置的作用);(3)监管经理人员,促进公司治理;(4)动员储蓄;(5)便利商品和劳务交换。[4]莱文通过检验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两个渠道,论证了每一种金融功能均可能影响经济增长,即金融体系通过影响资本形成的比率和改变技术创新率来影响经济增长。
20世纪90年代重新兴起的金融发展研究,本身处于不断完善之中,还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肯定了金融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功能分析范式,对金融功能进行归纳分类和验证;但是,在理论上尚未能对金融为何具有这些功能、功能的作用机制、功能的发挥受哪些因素影响、如何改进功能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因此,有必要吸取前人对金融功能作用的有关研究成果,使之成为金融功能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金融发展进程中的金融功能演进

纵观金融发展的历史进程,经济发展形态的变迁不断对金融发展状况提出客观要求,引起了金融规模的扩大和结构的调整,金融功能则随之不断演进。
第一阶段:经济或小农经济阶段。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以种植和养殖为主的经济活动贯穿了整个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直到17世纪欧洲资本主义制造业崛起之前,农业无论在所占比重还是实际作用上都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在这段漫长的时期内,货币和信用的相继出现,成为金融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货币产生及使用范围的扩大,不仅大大提高了商品交换及整个经济活动的效率,促进分工的进一步细化,而且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支特殊力量。人们得以突破了维持自我生存需要的低水平生产,转而以积累货币的方式去积累自己的财富,从而进行扩大再生产。信用的出现解决了商品交换在买者和卖者之间时间的不一致,保证了简单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它也为再生产的扩大提供了必要条件:信用使生产者能够超越自己的资本积累去从事扩大生产,并且促进了资本的积累和集中。
此时金融发展(严格地说是货币和信用的发展)处于极低的水平,主要功能是提供货币媒介,满足实体经济部门的交换需求;信用活动局限于数量并不很大的高利贷性质的生活需要范围内,而且主要贷款对象是统治阶层和王公贵族,与生产活动关系不大,能够进行融资的手和商业更是十分有限。
第二阶段:工业化初期和中期阶段。当经济进入工业化阶段,农业在GDP中所占比重趋于下降,工业逐渐成为主导产业。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确立,货币和信用相互融合渗透并产生了一种新的合力,金融范畴正式形成。自此,金融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由适应性从属作用(主要是指货币与信用的便利交换和贸易功能),逐步转化为一支相对独立的力量,促进资本形成和重新配置,向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在工业发展初期,工业所需的大量资金尚能够通过银行信贷完成,但在进一步发展中,大规模、长期的融资则需要通过发展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来满足。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企业经营风险的增加,为了有效地规避汇率风险、远期价格变动风险等,外汇掉期、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及其市场应运而生。资本市场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不仅承担了聚集资本的职能,还成为兼并收购等资本重组活动的重要场所,起到了调整资本存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其资源配置功能。
第三阶段:工业化进程中后期。20世纪70年代以后,微技术的成熟和石油美元的回流促成了金融自由化,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更要求金融体系打破地域限制,在全球开辟新的金融业务、新的金融市场和新的金融组织结构,证券投资的机构化、融资的证券化、金融机构业务的多样化成为新一轮金融变革的趋势。兼并收购市场更加活跃,各类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由于实体经济进一步优化升级,第三产业飞速发展,经济发展更多地依赖科技的创新和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风险投资和科技创新投资,高新技术企业股票市场、风险投资市场等随之崛起。知识和信息的含量增高,金融体系的意义更多体现在解决企业融资和经营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管理等问题,促进信息的创造和交换。
通过以上考察不难看出,在任何阶段,金融最终的功能都是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实体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引致的各种需求促使金融规模更扩大、结构更复杂,全方位的金融创新使得金融功能更为丰富,金融功能发挥的质量在提高、影响渐深渐广。而优化资源配置越来越成为金融体系最本质最核心的职能。

四、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功能

在对既有的进行理论梳理、对金融功能的演变进行历史回顾之后,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寻求金融发展的最终目的就在于有效地实现各项金融功能。因此,有必要对金融众多的功能加以概括、划分层次,进一步明确现代金融体系的功能定位。
考察金融功能的参照系是实体经济,根据金融对实体经济作用的不同途径和发生先后来分析其各类功能,则便利交易和支付结算是金融体系在萌芽时期就已具备的初始功能,并至今仍作为其他功能实现的基础渗透于经济生活各领域各环节之中。而作为融资中介、动员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功能随后出现并不断发展,使得配置资源日益成为金融诸多功能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本质功能,并通过三个环节来实现:促进资本形成、促成资本及资源转移与重组、推动技术进步。在以资本积累为后盾的工业化进程达到一定阶段以后,又拓展出风险管理、信息揭示和监督公司治理等衍生功能,当然其最终的意义也在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此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的调控功能是不可或缺的,它不仅有助于矫正“市场失灵”,还能够战略性地引导资金流向新兴领域。因此这些功能间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无论从历史演进还是作用机制上都处于不同的逻辑层次。现将本文对金融功能层次性的理解加以简单概括如下表:



狭义资源配置指物质财富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再配置以实现更高的福利水平,广义的资源配置不仅包括上述过程,还包括其他能够改善资源配置效率的各种影响机制。
资料来源:根据上文述及的理献中有关提法以及金融功能的历史演变归纳整理得出。

可见,一国战略的目标应当定位于对金融功能加以培育,尤其是要让金融体系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而试图使金融系统达到某一种所谓的“标准结构”或“理想状态”,则至多是实现金融功能的手段和途径,其本身并不是什么金科玉律。判断某国的金融结构是否合理、金融体系是否有效的主要标准,不是其与发达国家的金融结构有什么样的差距,而是与本国的发展阶段和相应的实体经济结构是否相适应(林毅夫,2006)。[5]我国要制定能适应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金融发展战略,也就是要深入研究当前金融体系应当发挥哪些功能、存在哪些妨碍其功能发挥的因素、如何能更好地实现金融功能等一系列问题。




五、转轨时期我国金融功能的错位与复位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前进,金融在经济活动中的力量日益增强。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转轨时期我国金融功能尚未找到正确的定位,其角色错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作为“第二财政”的越位和作为资源配置枢纽的缺位。

(一)“财政化”金融功能的越位
在转轨时期财政能力迅速下降,是货币发行收益和民间金融剩余的收集为国家提供了可供支配的财力,以应付各类、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成本与挑战。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财政扮演了储蓄主体与投资主体的双重角色,改革开放带来的显著变化是储蓄主体实现了由财政主导型向居民主导型的转变,并完成了储蓄主体与投资主体的分离。1978年中国城乡居民储蓄总额仅为210.6亿元;而到2005年已达14.1万亿元。这样,如何有效地配置居民部门的储蓄,动员这些储蓄以供和政府有偿使用,对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速度十分关键,这就需要有力的、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担当此项职能。事实上转轨时期居民储蓄的绝大部分(如1996年居民储蓄存款的92.5%)都是进入到国有商业银行的账户而被国家所掌握,即便是近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占有的存款市场份额持续下降,仍高达70%以上。
在动员金融资源的过程中,金融制度替代了一部份税收制度的功能,提供铸币税和金融剩余;在随后进行的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它又进一步替代财政制度的功能,金融资源被用于平衡预算赤字、对国有经济和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平衡地区经济差距等,因此被视为“第二财政”。据有关研究,财政支出的地区平衡作用在整个改革期间一直在下降,20世纪90年代下降更为显著(由50%下降到25%),而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平衡作用有30%左右,在80年代末略有下降后,90年代又持续上升,在1995年甚至超过了财政的平衡作用,由代行财政平衡功能变成了主导财政平衡功能。[6]金融系统财政化的“这种替代既是促使以往改革成功的关键,又是导致未来改革困境的根源。”(张杰,1998)[7]

(二)市场化金融功能的缺位
我国金融体系在促进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功能,提供结算和支付手段、动员储蓄等功能显著,提供信息、风险管理和解决激励等功能发挥不足。金融体系还没有形成市场化的项目筛选机制,不能通过提供信息引导资金投向,也疏于监控企业经营者按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企业,以减少风险,从而不能确保资源的配置效率。
提供结算和支付手段、便利商品和劳务交易,这是金融体系最原始最基础的功能,也是中国金融发展中作用最为显著的功能。不仅经济货币化比率迅速上升至一个较高的水平,由1979年的36.11%至2005年达到161.70%,而且其中货币结构也不断变化。M0/M2和M1/M2的比重都逐渐下降,分别从1978年的23.83%和80.33%,下降至2005年的8.04%和35.91%。[8]这是货币总量中各类存款大幅度上升和银行结算效率提高的结果。我国金融体系配置资源功能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储蓄-投资转化效率不高。国有商业银行在储蓄的构成形式及储蓄投资转化机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储蓄资金主要集中在银行体系,造成了过于集中的风险隐患:一方面居民债权多而债务少,不易抵消掉通货膨胀损失等风险,在经济呈现较大波动时或有明显通胀时可能发生大规模银行挤兑;另一方面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企与国有商业银行割舍不断的体制联系使得二者之间的债务债权关系约束软化,实体经济的风险逐渐向金融体系倒逼,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低下,1995年末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已占全部贷款的22.3%。此后随着银行商业化运作要求的加强,为了达到《巴塞尔协议》对资本质量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又出现较为严重的“惜贷”现象,致使大量居民储蓄资金沉积在银行体系内,而没有顺利地转化为现实投资,储蓄被转化为投资的比例较低。我国自1995年开始出现存差,至2005年已达93370.07亿元,贷存比仅为0.6890。当然,随着我国银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化,银行体系资产趋于多元化,存差的形成机制和内涵日益复杂,“存差”并不直接等于银行资金闲置;但是,参照较高的储蓄率、银行不良资产比例以及金融机构单位贷款的资本耗费等指标来看,银行体系资金闲置、使用效率降低的问题还是客观存在的。非银行机构,特别是诸如住宅储蓄机构、养老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等机构的发展长期处于压抑状态,因此虽然大量以购房、养老、子女就学或预防失业、疾病等为动机而形成的居民储蓄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特征,但由于有关的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滞后,未能将之从一般商业银行存款中分离出来,有效地用于长期投资。
二是资本的有效产出率较低,有效投资不足。从资金导向机制看,无效投资过度而有效投资不足,低效部门投入多、高效部门投入少的倒挂型资源配置大大降低了全社会经济效率,阻碍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就银行体制而言,资金商品化的观念尚未完全确立,作为资金价格的利率也未实现市场化,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还不成熟。就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言,其融资功能被过分夸大和强调,而相应的对企业的监控机制与功能未得到充分重视和发展。企业信息披露失真、过多的政府行为和利率的非市场化等诸多原因决定了市场价格失真,投资者更关心短期的资本利得,市场上逐渐排斥长期投资,造成资金的严重浪费。另外,机构投资者在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已占有重要地位,而在我国的发展仍很滞后,其长期理性投资、专注于某个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作用也收效甚微。
三是金融促进技术创新的能力较低。我国的金融结构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比例还很低,而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不具备直接上市融资的条件。银行放款一般更注重短期收益和贷款的安全性,对于风险大、周期长的技术开发项目支持热情不高,即使能够提供贷款,也往往由于缺乏调查、评估、筛选和监控机制,不能有效地选择比较有发展前途、预期收益较好的项目予以支持,贷款具有较大的盲目性。从国际经验来看,金融与高科技的融合更多是通过资本市场尤其是风险资本市场完成的。目前,我国沪深股市两个主板市场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微弱,深交所的中小企业板块只是作为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存在,其要求的发行上市条件和程序与主板市场也完全一致,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不够理想。

(三)在金融发展中实现金融功能的复位
财政与金融理应各司其职,财政要实现公平的目标,兼顾效率,而金融除了政策性金融外则应当主要着眼于经济效率和发展,其中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其核心功能。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金融部门的改革基本方向是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促进了我国的金融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金融大法及其配套条例规定的出台,金融制度建设逐步走上正轨,对政、银、企关系进行了调整,金融业不再仅仅发挥筹集资金的功能,其配置资源的功能逐渐得到发挥。在新世纪加入WTO后的五年过渡期间,潜在的外部竞争压力促使金融业采取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改革举措,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先后成功上市,在市场化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大步,将使市场化金融的功能不断得到更大的发挥。
然而,从金融发展的质和量来看,我国在金融规模急剧扩张的背后,质量方面的发展还不够,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远未完善。现在,我国已由忽视金融发展和金融功能进步到重视金融功能的发挥,但是一方面,对如何培育金融功能、令其更好地发挥还没有形成自觉意识,还未彻底从“汲取金融”思维转变成“建设金融”思维;另一方面,还没有完全从亚洲金融危机的阴影中走出,“风险防范”意识仍强于“功能培育”意识。今后要继续完善市场机制和金融体系,改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执行方式,使二者有机结合,既要防止国家过度干预造成的“金融压制”,也要避免无节制的自由化导致的“金融脆弱”,在建设中防范金融风险,在发展中利用金融功能;要改善金融基础设施和公共政策,包括体系、制度、交易和清算组织、监管机构等,这样才能保证金融体系更有效率地行使金融基本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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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良平,黄俊青,覃展辉.金融与经济关系研究的功能范式:一个初步分析框架[J].经济评论,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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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林毅夫.CCER中文讨论稿“经济发展中的最适金融结构理论初探”[J].财经,2006,(13).
[6] 周立.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1978-2000)[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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