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世祥 时间:2013-03-22
  (五)Grange因果关系检验
  通过对模型的回归分析可知,金融发展与县域经济增长确实存在一种相关关系,但是这种相关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的研究。Grange因果关系检验可以用来确定经济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其影响的方向。检验的原假设是:“FIR不是引起LGDP变化的Grange原因”或“LGDP不是引起FIR变化的Grange原因”。检验的基本过程是看FIR所估计出的系数与LGDP所估计出的系数在统计上是否整体显著地异于零。
  根据Granger检验原理,可以知道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是通过有限制条件回归和无限制条件回归的残差平方和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来实现的,因此检验统计量为F统计量,对于第一个原假设,其F统计量=10.4086,相应的概率值Prob=0.0006,小于1%的显著性水平,因此拒绝原假设,即可以认为“FIR是引起LGDP变化的Granger原因”。同理,“LGDP是引起FIR的Granger原因”。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过程中滞后长度Lags是任意选择的,并且Granger检验结果依赖于检验回归模型的滞后长度,因此在进行因果关系检验时,通常对不同的滞后长度分别进行检验。
  二、结论分析
  上述检验结果表明,在二至四年的滞后期下,同心地区县域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是存在着双向因果关系,即县域经济的增长和金融发展之间是相互促进、互为因果的关系,但另外也应看到在同心县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这与同心县域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现实吻合。一是县域经济的增长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农村的经济基础是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和发展的物质载体,农村经济的规模、结构和效率决定了农村对于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和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经营规模的扩张所需要的投资会要求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它们发展所积累的剩余资金也为金融机构动员更多的资金提供了必要保证。二是农村金融不断发展和支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是催化剂。涉农金融机构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长期提供着资金支持,虽然由于制度和银行经营体制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村资金不能得到最高效的利用,农村资金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这些金融机构的存在确确实实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持久地作着贡献,为农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着资金支持。
  三、政策建议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为金融支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大工业化进程,努力实现工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大力发展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改变农村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县域居民收入,改善农户信用状况,增强农村金融自身能力的内在动力。依托特色农牧产业和龙头企业,以规模化带动特色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新型能源产业,同心地区具有丰富的风能资源和太阳能资源,这应当成为发展新能源的基础。
  2.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在县域农村建立一个以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为主的农村合作性金融、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的农村政策性金融和以农业银行为主的商业性金融,构建一个分工明确、层次分明、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农村不同需求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权责一致、防范风险”的原则,赋予县域分支机构更多的自主权限,如贷款审批权限、金融产品创新权限等,使其更好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信贷支农力度,重点支持优质特色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介入农业基础项目建设和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的组建,形成良好的农村金融竞争格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3.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创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深入研究农村金融市场特征,积极开展金融创新,重视开发符合农村市场需求的业务品种,努力满足当前农村发展中差异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错位竞争,避免同质产品过多造成的资源浪费。积极开展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等金融服务,满足县域居民更高层次的金融需求。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加大农村自助银行的设立,大力发展农村银行卡业务,方便农民随时随地的金融需求。
  4.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农村担保制度。建立农业生产保险制度十分必要,使农民在遇到风险时,仍然能够安然度日,并使生产得以迅速恢复。适时的组建政策性担保公司,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组建商业化担保公司。发展壮大农村互助担保组织,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