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中基于客户价值的联动营销策略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郭玉锟 时间:2013-07-22
摘 要:我国加入WTO后,资本市场逐步开放,外资银行不断涌入。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若想立于不败之地,单纯依靠传统的营销模式已不能满足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需要,严重限制了商业银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经营方式转型。因此,本文通过对基于客户价值的联动营销策略进行研究,以期帮助商业银行开拓新的营销思路,进而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商业银行联动营销客户价值
  
  一、前言
  客户是商业银行一切经营行为的基础,而客户的产品和服务需求更是商业银行的效益源泉。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化,优质客户成为众多银行竞争的热点。商业银行突破条线间、部门间、上下级间的分工,加强与系统外有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立足客户价值展开联动营销,充分利用整体资源优势,增加客户产品覆盖率,提高客户对银行的依赖度和忠诚度,特别是在我国商业银行营销环境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联动营销显得尤为重要。
  二、商业银行联动营销的属性
  对银行而言,联动营销是一种以客户期望为核心,调动本行系统内及相关单位一切必要资源和环节,联动展开的经营管理手段。其特征是多方联动为客户量身定制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满意度,使客户沉淀在本银行系统,并持续创造价值。
  (一)主体的广泛性
  联动营销打破了传统营销模式下单兵作战的格局,参与的主体具有广泛性,与行外相关单位间(如工商局等)、行际间、部门间、上下级间、前后台间、对公和对私业务间以及各种业务产品间均可以展开有机互动,从而充分利用全行的人力、财力、信息及客户资源,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客户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
  (二)方向的可逆性
  联动营销既可由下级行首先掌握客户信息,进而争取上级行的支持,展开上下级之间的联动,也可由上级行首先掌握客户信息,将有关的下级行纳入联动营销体系中;可由对公条线作为发起方,捆绑营销对私业务产品,也可由对私条线在服务个人高端客户过程中掌握到对公业务的有用信息,从而引出对公客户及产品的营销。联动营销体系可形成一个信息链条网,网络中每个节点都可掌握到有用的信息,从而引起其他节点的连锁反应。
  (三)联动的必然性
  在当今金融市场环境下,各家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日益趋同。通过多条线、多部门、多产品的联动营销,抓住更多的优质客户,将客户牢牢绑定在自己银行产品上,是赢得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的关键。同时建立有效的联动营销机制,可以克服银行内部经营专业化带来的部门、条块分割,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对银行优质客户的敏感度和快速反应能力,这在“时间就是效率、信息就是生命”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显得至关重要。
  三、构建科学高效的联动营销体系
  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都开展过规模或大或小的联动,但如果使联动营销成为全行的自觉行为,须立足“早、实、快、新、巧”五个字,构建科学、高效的联动营销体系,通过机制建设充分激发员工的营销积极性,提高优质客户的产品覆盖率及综合贡献度。
  (一)广辟信息源泉,及早谋划,快速行动
  一家商业银行只有拥有尽可能多的优质客户,并能充分满足、挖掘和创造客户需求,才能获得比较优势,赢得可持续发展。要实现该目标就必须占有客户尽可能多的资讯。这就需搭建信息平台,广辟信息源泉,加强信息沟通,实现各条线间市场、客户、产品、政策制度乃至人脉关系等信息资源共享和精准营销,才能提高营销效率。
  (二)加强机制建设,落实配套措施
  1.建立联动营销机制,破除条块分割。完整、高效的机制,是联动营销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将联动营销提高到机制层面并建立起动态的积分考核激励体系,跨行、跨岗营销就不再是“分外事”,而变成能直接提高自身积分买单分值、关乎切身利益的事情,可激发员工的营销积极性,促使其挖掘各种资源,有效提高营销业绩。可在二级分行内部成立联动营销工作组。小组应具备以下职能:一是条线部门在营销各自的客户前沟通,让其他条线部门共同参与,真正做到联动营销。二是定期分析各自条线业务的营销状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使各项业务的营销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三是通报各自条线推出的营销产品,作为其他条线部门在营销业务时作联动营销之用。四是指导并督促下级行开展联动营销。五是组织有关培训,交流经验,提高条线人员营销技巧、能力和水平。联动营销领导小组成立后,要充分发挥作用,真正破除条线部门间的条块分割。
  2.联动营销需落实责任。联动营销是由多方主体参与其中的,须明确各有关责任部门,各方主体内部要细化分工,落实相关责任人。同时,主办单位只能有一个,否则可能会造成责任人过多而互相争抢客户、推诿责任的情形,避免产生“人多无效率”。
  3.联动营销需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联动营销就无从谈起,要解决营销中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须从解决营销利益分配问题入手。一是恰当评估营销效益。对营销利益执行分割。对营销所产生收益进行评估。评估营销成果要充分考虑静态的、动态的,定量的、定性的等多种因素。评估方式有多种,有的须对营销收益执行评估,有的只要对支付的成本执行评估,有的要对收益和成本同时执行评估,还要对参与营销的各方执行评估。对评估结果,一般只能提供一个基本的事实,不是绝对的,对利益的分割也只能建立在相对合理的基础上。二是合理分配各方利益。充分考虑参与联动营销有关方的切身利益,建立分部门、分产品的核算体系,实现内部转移价格市场化。三是以积分制的动态考核方案取代完成数等量化考核机制,可有效避免因重大项目的营销产生产品批发,从而形成巨额买单,并能合理解决内部转移价格及合理分配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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