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期的民族语文工作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戴庆厦 时间:2010-08-15

[摘 要]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语言文字平等原则,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从有利于各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出发,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慎重、稳妥地开展民族语文工作。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加强民族语文法制建设;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语文理论、政策的宣传;搞好民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促进民族语文的翻译、出版、、新闻、广播、影视、古籍整理事业;推进民族语文的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和人才培养;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关键词]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民族语文政策

[ Abstract ]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work of national languages in the new age are: adhering to Marxist principle of equality in languages; protecting ethnic minorities' freedom to use and develop their. own languages; seeking truth from facts; giving guidance according to different types; and canying out the work of national languages actively, prudently as well as soundly in order to promote unity, progress and prosperity of all the nationalities. The main tasks of this work inc1ude: canying out the Party's policy concerning the work of national languages; improving the legal system in the work of national languages; publicizing Marxist theory and policy about the work of national languages; conducting normalization, standardization, and information processing of national languages; enhancing national languages in areas of translation, publication, education, news, broadcasting, film and television, and the sorting out of ancient books; promoting academic research, cooperative exchange and ta1ents training of national. languages; and finally encouraging people of different nationalities to learn each other's national languages.

[ Key words] the new age; work of national languages; policy of national languages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民族语文工作也得到了新生。“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给民族语文工作带来了空前的灾难,民族语文工作遭到了惨重的破坏。1976年以后,“左”倾错误逐渐得到纠正,民族平等、语言文字平等政策逐步得到了落实,民族语文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空前未有的新局面。新时期的民族语文工作是我国民族语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这一阶段的民族语文工作,对于做好今后的民族语文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在分析新时期民族语文使用、发展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基本方针、主要任务做些理论探讨。

一 进入新时期以来民族语文使用、发展的状况

从1976年到现在已过27年。这期间,社会全面进入改革开放、化建设的新时期,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有了较大改善,人们的观念也有了很大变化。作为紧紧伴随少数民族进入现代化进程的少数民族语言,其使用功能和语言结构特点必然会随着民族地区的社会变化而变化。实事求是地认识近30年来民族语文使用。发展的现状及其变化,有助于我们认识新时期民族语文演变的特点及其功用,并有助于预测民族语文今后发展的趋势。当前民族语文使用的现状是:

1.总的看来,除少数一些民族和部分杂居区外,大多数民族、多数地区,特别是民族聚居区,都还普遍使用本族语言。本族语言是他们主要的交际工具,不仅日常生活、生产活动需要它,而且发展文化也需要它 根据抽样调查估计,我国少数民族中,占本民族人口90%以上的人仍使用本族语言的有藏、维吾尔、彝、壮、布依等24个民族;占本民族人口70%以上的人仍使用本族语言的,除上述民族外还有蒙古。朝鲜、侗、东乡、阿昌、塔吉克、苗等13个;占本民族人口50%以上的人使用本族语言的,除上述民族外,还有瑶、土、怒、保安等 7个民族;使用本族语言的占总人口的90%以上;使用本族语言人口低于50%以下的有满、土家、畲、仡佬、锡伯等9个民族。列表如右下:

表1显示,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大多数还使用本族语言。新中国建立后,少数民族使用语言的变化,比较明显的是兼用汉语的人数大量增多,但单语人仍占相当比例。单语人占本民族总人口8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哈萨克、独龙、门巴等5个民族;占50%以上的,除上述民族外还有蒙古、苗、彝、朝鲜。侗、哈尼、傣、傈僳、佤、拉祜、水、景颇、布朗、德昂等14个民族,共19个民族。少数民族中放弃使用本族语言而转用其他语言,超过本族人口 50%的有满、土家。舍、花佬、乌孜别克、塔塔尔、赫哲等7个民族。这说明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即使是进入现代化的新时期,在发展上仍具有缓慢性的特点。

语言使用情况是党和政府制定语文方针、政策的依据。民族语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通过调查研究,正确把握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变化状况,并依此制定对策。

2.半个世纪以来民族教育有了大发展

进入新时期,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逐渐落实,民族教育得到较快发展。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在校学生的数量有了大幅增长,民族语文教学普遍展开。在有通用民族文字的地区,确立了本族语文授课为主并加授汉语文的双语教学体系;在无文字民族的地区,则以民族语言辅助学习汉语文,建立具有民族特点的汉语文教学体系。表2是民族自治地方教育事业增长数字①。

随着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在全国学生中的比例也不断增长。据1993年统计,全国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少数民族学生分别比1951年增长了76.1倍、76.8倍和11倍。

有传统文字的一些民族,新中国建立后在学校教育中一直坚持母语授课,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了更大的发展。以藏族为例,从1987年起,西藏自治区逐步建立的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教学体系,规定新招收的藏族学生的全部课程,必须用藏语文授课。1999年,74个高、初中藏语文授课班的近3 000名学生,除汉语和外语课外,其他主要课程均用藏语文授课。藏语授课班从小学到高中的藏文课本、教学大纲、教学书均已采用配套教材。内蒙古自治区20

①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99年9月发布的公报“中国的少数民族改革及其实践”。

世纪80年代以来,除了在小学巩固发展蒙语授课外,中高等教育中的蒙语授课也有了很大发展。至2000年5月,在44所中师、中专学校设置了民族班,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达191 22人,其中蒙语授课学生 4987人。先后在13所普通高校30多个专业设置了蒙语授课专业或民族班,在校少数民族本专科生11 8ll人,博士、硕土研究生413人,其中蒙语授课博士、硕土研究生78人。1998年底,内蒙古全区专业教师共66 176人,有蒙语授课教师32 303人。

南方一些新创的或改革后的民族文字,20世纪80年代以后民族文字在学校教育中的使用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以四川彝族为例,到1990年,凉山彝族自治州开设彝语文课的小学增至 422所,学生 26 634人,占少数民族在校生的 70.6%;初中56所,学生 8644人,占少数民族在校生的58.6%;高中9所,学生973人,占少数民族在校学生的38.9%。到1997年,以彝文教学的中小学达 819所,学生总数达 70 576人,占彝族学生总数的 35.5%。自 1980年起,贵州省先后在9个地(州、市)恢复苗、布依、侗、彝、壮等5个民族8种文字(其中苗文4种)的试验推行工作。至 1994年底,全省用民族文字在扫盲的共计 3230个点(班),学习人数达178969人,脱盲率为 87.5%。全省掌握民族文字的人数达 40万左右②。

云南是一个语种较多的省份,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非常复杂。进入新时期以来,当地政府根据不同民族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使民族语文教学有了很大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 707所学校、1249个班级中开展双语教学,学生人数达58 342人。从 1992年开始,省少数民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自办或与地、州、县(市)合办的民族语文师资培训班和民族语文科技培训班共 85期,参加学习的学员共 4 200多人。1984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2至 40周岁人口的文盲率为 38.6%,至 1996年,文盲率迅速下降为 5.l%。1981年至 1992年,沧源县在全县大力开展扫盲工作,全县脱盲人数达 6180人,其中佤文脱盲人数为 4130人,占全县脱盲人数的 66%。全县12至40岁人口中的青壮年文盲率,由1954年的51.5%下降到1992年的27.74%,出现了12 个无盲村。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汉语文在民族地区进一步普及,特别是在城镇地区的青少年中,兼用汉语文的人越来越多

进入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进步、发展的加快,少数民族对汉语文的需求比过去更高了。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信息化、一体化日新月异的变化,要求少数民族能直接通过汉语文掌握现代化科学知识,促使少数民族对汉语文的学习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随着西部的开发,大批工厂、、学校、科研机构将要在西部地区新建,许多封闭地区将逐步开放,大批农牧民将进人城镇,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包括语文能力)将出现新的标准。这些变化,必然要求语言使用状态与之相适应,也必然引起语言关系的变化、语言功能的调整。过去的单语局面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原有的语文教学模式(包括双语教学模式)也将会出现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革新。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少数民族学习、使用汉语的需求在逐步加强;兼用汉语文的人数在不断增多。如今,少数民族中的干部。知识分子、学生,以及城镇居民、杂居区居民大多均能兼用汉语。

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少数民族兼用汉语文的主要动力。此外,新时期民族团结的加强、民族教育水平的提高。民族地区电视广播的普及,以及农牧区人口的流动,也是促使少数民族兼用汉语文不断增多的因素和条件。为了满足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文的愿望,各地政府都采取了一些具体有效的措施,为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文提供条件。

②以上材料取自贵州省民委民族语文办公室《贵州省苗族布依族侗族文字试验推行总结资料汇编》1995.11。

二 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基本方针

民族语文工作是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方针、任务必须服从于整个民族工作,受民族工作方针、任务的制约。新时期的民族语文工作必须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全面发展,这是衡量民族语文工作做得怎样的标准。

1991年4月30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告人》。这份报告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语文工作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语文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民族语文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措施。同年6月19日,国务院批复了这一报告,并下发了《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报告的通知》。这就是被称之为民族语文工作的重要文件──国发[1991]32号文件。这一文件具体分析了我国民族语文工作的现状,阐述了我国民族语文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措施。文件指出,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语言文字平等原则,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从有利于各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出发,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慎重、稳妥地开展民族语文工作,为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促进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坚持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对待语言文字问题的基本原则,因为语言文字是民族的特征之一,坚持民族平等就必然包含坚持语言文字平等的内容。坚持语言文字平等,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有利于各民族使用语言文字发展自己。进入新时期,少数民族的大多数仍使用本族语言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交际工具,有本族文字的民族也以本族文字为日常书写工具,这一基本情况,预计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还不会有根本的变化。民族语文使用的客观存在,决定民族语文问题的存在,也就决定了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基本方针仍应是坚定不移地坚持语言平等原则,切实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

坚持语言文字平等与保障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是统一的。所谓“语言平等”,就是不管哪种语言文字,不分使用人口多少、功能大小,都一律予以尊重,不能带有任何的歧视,而且每个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所谓“自由”,是指每个民族都有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如何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不能加以干涉。自由与平等的关系是:语言平等必须通过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来体现;而使用和发展的自由则是语言文字平等的主要标志。

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是逐步消除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大力帮助各少数民族加快经济、文化建设,不断缩小民族间发展上的差距,共同进行现代化建设。民族语文工作是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任务也是要加快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建设,也就是要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语言文字的使用与人的素质培养、文化教育建设密切相关,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问题解决得怎样,直接关系到民族教育的质量,而且还会关系到民族间的交流。合作与团结。为保证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做好民族语文工作。

国家提出的西部开发的战略方针,为加强民族语文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西部地区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是多民族、多语种、多文种的地区。我国 56个民族中有 5l个少数民族聚居或散居在西部 80%以上的土地上,使用着 60余种语言、30多种文字。由于社会、历史的种种原因,西部地区的文化教育相对落后于东部地区,在不少地区文盲比例较大、教学质量较低、办学条件较差。西部地区的现实是少数民族大多仍以母语为主要交际工具,必须通过母语普及教育、开发智力。西部开发,必然加速现代化、一体化的进程,也必然引起语言关系的变化、语言功能的调整。因而,如何正确认识西部地区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的新特点、新,如何针对西部地区的客观实际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是西部开发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既有共性又有特性。共性是各民族语言文字都在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中使用,都是民族繁荣、国家昌盛的交际工具,都有共同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大背景。但是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种种原因,我国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存在许多不同的特点,这是民族语文工作所必须正视的。不同的特点包括使用人口多少、语言分布特点、使用语言数量、方言差异、有无文字等。因而民族语文工作者在解决民族语文问题时不能使用同一标准、同一方法,而应实事求是地按照不同民族、不同语言的特点,分门别类地制定不同的解决办法。

三 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主要任务

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加强民族语文法制建设;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语文理论、政策的宣传;搞好民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促进民族语文的翻译、出版、教育、新闻、广播、影视、古籍整理事业;推进民族语文的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和人才培养;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1.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 民族语文政策是民族语文工作的生命线。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是做好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关键。民族语文政策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主要包括:保障少数民族享有自由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规定自治地方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范围,制定少数民族创制新文字的基本原则,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制定少数民族地区扫除文盲的条例,制定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经费的使用及少数民族地名拼写法的原则等。如:1951年5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1956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各民族创立和改革文字方案的批准程序和实验推行分工的通知》,1957年国务院对《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讨论壮文方案和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报告》的批复,1980年8月30日国家民委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八省、自治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的报告》的批复,1980年10月9日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1981年3月1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国家出版局《关于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的报告》,1982年5月27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五省、自治区藏文教材协作会议纪要》的批复,1984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民委《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的通知,1986年11月25日中央宣传部、国家民委关于转发《全国少数民族文字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1987年12月7日《国家教委发布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文教学大纲》,1989年12月19日中央关于重视使用藏语藏文的指示,1992年2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汉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人1998年12月25日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民族语文化规划会议纪要》的通知等。这些文件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民族语文工作的实践经验,以及广大少数民族于部群众的实际需要和意图制定的,既体现了民族语言文字的平等原则,又有利于少数民族的繁荣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今后党和国家还将根据民族语文工作发展的需要,制定新的民族语文政策。

过去的经验证明,凡是正确贯彻民族语文政策的地区,民族语文工作就开展得比较顺利,效果也比较好;反之,不按民族语文政策办事的,就必然使民族语文工作遭到挫折,遭受损害。必须清醒地看到,在贯彻民族语文政策的过程中,常常会受到错误思潮的干扰,使得正确的政策难以得到贯彻。民族语文工作中错误思潮的来源根源于一些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作用、演变以及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认识不清,往往以主观意志、狭隘感情来代替政策。对待民族语文的感情色彩必须重视,但应该看到,有的感情色彩不能反映客观实际,不利于民族的长远利益,因而不能依此来影响政策的制定。总之,在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过程中,必须防止错误思潮的干扰。

2.加强民族语文法制建设 半个世纪以来民族语文工作的实践证明,做好民族语文工作仅靠一般行政条例和工作条例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立法予以保障。过去一些地区出现的违反民族政策的做法,诸如不经任何行政手续停止某种文字的使用,解散某个民族的语文机构,不经任何手续恢复使用老文字等,都与缺少法制保证有关。由于没有立法,民族语文工作中遇到问题时无法可依,在处理中存在任意性。进入新时期,的加速发展、文化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人口、居住、婚姻等特点的变化,都会对民族语文的使用产生各种影响,而人们对民族语文的认识也会出现分歧。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法规来制约,就会使民族语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可依,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就得不到保证。

制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是一件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慎之又慎。由于我国民族语言文字存在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加上少数民族地区的进步发展又时时制约语言文字使用的特点,因而要制定一个既有利于少数民族的发展繁荣和各民族的团结,又能符合少数民族意愿的;既做到基本原则明确,又内容全面、提法到位、涵盖面广的;既在客观上能有指导作用,又在微观上有可操作性的民族语文法规,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需要在不断经验、认清事实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磋商和修订才有可能做好。

3.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语文理论、政策的宣传民族语文工作进行得怎样,在很大程度上与广大干部特别是民族语文工作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语文理论、政策的水平有关。在广大干部特别是民族语文领导干部中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则是民族语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马克思主义民族语文理论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观点,对民族语文本质特点、发展的科学认识,是解决少数民族使用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制定民族语文政策的理论根据。

马克思主义认为,语言是人类交际、交流思想的重要工具,是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的工具;语言与思维、文化教育密切相关,是文化教育发展的重要工具;不同民族的语言,相互之间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性;差异性构成了不同民族的重要特征之一;语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语言的分化与统一受社会的分化与统一的制约;语言具有稳固性和变异性的特点,其演变是缓慢的,不会在短时间里发生突变。语言的变化包括结构变化和功能变化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互为条件。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语言的基本方针是坚持识字平等,反对语言歧视和语言同化,与语言不平等作坚决的斗争。进入时期,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正在不断变化,民族语文的状况也会发生变化,民族语文如何使用、如何发展也将面临新的问题。因而,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必须紧密联系我国民族语文的实际特别是新时期的实际,防止一般化。

为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语文理论、政策的宣传能够收到更大的实效,应当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地轮训各地的民族语文干部。我国目前在岗的民族语文干部,大多是文化大革命以后参加民族语文工作的,虽有较好的文化素质,但未经历过20世纪 80年代以前民族语文工作所走过的挫折道路,因而对如何贯彻民族语文理论、政策缺少正反两方面经验。加上他们正处于语文文字日新月异的新时代,民族语文工作中的种种新问题出现在他们面前,使他们目不暇接,难以对付。他们需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语文问题的基本理论,需要了解我国民族语文的过去和现在,需要研究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新问题。

4.搞好民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等现代化工作 高科技和信息化是推动当代社会迅速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增强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标志。因而,搞好民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是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随着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民族语文的功能和作用在不断发生变化,对民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的需求将会越来越迫切。比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新思想、新事物的不断涌现,少数民族语言中的新词术语不断涌现,这就出现新词术语的规范问题。又如,随着高科技、信息化的到来,语言文字的信息处理已成为世界的潮流,民族文字的出版发行以及民族语言的广播、电影、电视等,都要利用机建立信息处理和精密照排系统,实现现代化手段。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就会因为语言文字现代化手段不到位而影响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就会影响国际间特别是跨界民族间的交流与合作。因而,民族语文的现代化,不仅是国家语言文字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性建设工作。如果这项工作不抓紧做好,就会加人少数民族语文使用与社会需求的矛盾。

语文现代化是受科技发展水平制约的,而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由于社会及历史的种种原因而相对滞后,实现语文现代化的任务相当艰巨。加上我国少数民族语种多、文种多、类型复杂。发展不平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基础差,起点也低,在吸收借鉴国内外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经验和引进先进技术上,比汉语文现代化更为复杂、更为艰巨。

近10年来,在中央的关怀和各地科研教学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民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有了新的发展。在规范化方面,有书面文字的民族,都分别建立了名词术语的规范审定机构,制定了语言规范的原则和条例,包括制定新词术语的规范原则和条例。在标准化方面,一些有传统通用文字的民族,制定了书写地名、报刊名以及拉丁转写与国家通用语。国际通用语相一致的标准。在民族语文研究方面,已逐步引进现代化手段。如:蒙。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傣等传统通用文字,都不同程度地研制了字符处理系统,制定和颁布了国家技术标准,还开发了微机国际音标系统和多文种混合处理系统。以计算机为工具建立了大型资料库,实现了通过计算机对语言的各种属性和规则进行定量分析。研究等等。

根据少数民族语文现代化的需要和我国的具体条件,当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加强民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基础理论和基础应用研究,引进世界先进技术,缩小差距;建立相关的科学规范和标准;加快设施建设;加快民族语文科学研究。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的现代化建设;加强民族语文现代化的队伍建设,重视培养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民族语文人才。由于各民族实现语文现代化的具体条件存在差异,因而在具体措施上应当分类区别对待。

5.促进民族语文的翻译、出版、教育、新闻、影视、古籍整理事业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民族语文翻译、出版、教育、新闻、影视、古籍整理事业,不但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各种相应的民族语文机构,而且还拨出了大量经费支持民族语文事业。进入新时期,民族语文的应用不但不能削弱,而且还应当根据民族地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

6.推进民族语文的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和人才培养 做好民族语文工作,必须建立在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就是说要开展深入的民族语文研究。民族语文研究的价值不仅在于丰富、发展我国的语言学理论,并有助于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的研究,还在于能够解决民族语文的应用问题。

民族语文研究包括民族语文结构特点和使用功能两个方面。在结构特点方面,我们既要研究民族语文的共性特点和历时特点,还要研究新时期由于经济、文化的变化带来的语言文字特点的变化,认识新时期民族语文演变的共性和不同语文的特性。民族的繁荣、富强必然会增强民族语文的交际能力,提高民族语文在民族发展中的作用;而民族语文也必然在社会的更高需求中进入新的层次。这是一方面,也是主流方面。但在另一方面,由于不同民族交流的不断加强、封闭地区的逐步开放、人口变动以及族际婚姻增多等因素的作用,有些语言或部分地区的方言在语言功能上会出现不同程度衰退的趋势,这是民族语文工作者必须正视和认真研究的。

应当说,对民族语文在新时期的作用及其演变规律民族语文工作者并未完全认识清楚,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新课题。这当中既有语言文字现在的因素,又有历史形成的因素;既有语言本身的原因,又有与语文相关的经济形态。人口分布。民族关系、文化特点、教育水平、宗教状况等因素;既要考虑现时利益,又要考虑长远利益;既要从单一民族的利益出发,又要考虑各民族的利益;等等。总之,解决某一民族的语文在新时期的使用和发展,要从多方面考虑,权衡利弊,从大处着眼取其利。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有利于民族的发展繁荣和各民族的团结。

新时期对民族语文人才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因而必须加强民族语文人才的培养。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培养了一大批民族语文工作者,其中大多是掌握本族语言的少数民族,也有一些是志愿献身民族语文工作的汉族,他们都为民族语文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如何提高我国民族语文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批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既熟悉民族语文又掌握现代信息手段的民族语文干部,已提到民族语文工作日程。

7.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我国自古有之,新中国建立后又有了新的发展。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是各民族互相交流、互相帮助的重要保证。进入新时期,现代化的进程进一步要求各民族应当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文的必要性是由我国的民族特点以及汉语文的作用决定的。党和政府一贯提倡、鼓励、支持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文,并为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文创造各种必要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相互学习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小学高年级或中学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984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文教学大纲》指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汉语文事实上已成为各民族之间通用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文,对于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为祖国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都有重要意义。”2002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又一次强调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汉语的重要性。

我国的历史传统、民族关系状况以及现实的需要,决定了少数民族对学习汉语文的渴望,而且学习汉语文的热情会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提高,所以不必过多担心少数民族学不学汉语文。而当前需要防止的是,由于经济的发展、社会特点的不断变化,有可能忽视民族语文的使用和发展。即便是少数民族,有的也会因考虑升学、找工作、出国而不愿让自己的子女过多地学习民族语文。近年来,有许多少数民族家长不愿把自己的子女送进民族语文学校念书,正反映了经济大潮中民族语文工作面临的问题③。

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的双语水平,是新时期语言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的双语现象古已有之,但进入近代才得到广泛的发展,预计进入新时期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双语研究在我国始于20世纪70年代,30多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在双语理论、双语教学方面仍有许多未知的领域,在理论上存在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双语现象表现在双语类型、双语形成、双语关系上各不相同,这当中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

[1]吴仕民.中国民族概览 [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腾星.文化变迁与双语教育 [M]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3]戴庆厦.三论社会主义时期是民族语文繁荣发展的历史时期 [J]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