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
【摘要】胡锦涛在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所做的报告(以下简称十七大报告或报告)中提出:是民族振兴的基石。这一论述意义深远。民族振兴是和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实现民族振兴,要求并且体现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教育以其价值为民族的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民族振兴;教育;基石
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这一论述,首先肯定“民族振兴”是我们中华民族子孙的共同愿望,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和崇高责任。继而指出,为实现民族振兴,教育能够而且也应该大有作为——为民族振兴奠基。
一、民族振兴的时代使命
历史无可否认,中华民族创造了绚丽多彩的中华文化,更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人类文明。前清以前,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程度一直代表和保持着世界文明的先进水平,为世界人民所推崇和向往,中国成为世界文明的极其重要的中心和重心。但由于封建制度的天然缺陷,中华民族之后逐渐落后,随着帝国主义的一步步侵略,中华民族最后沦落到任人宰割,几乎亡国灭种的地步。因此,振兴中华,一直以来成为中华民族亿万儿女的强烈愿望,成为中华民族先进分子的努力方向和自觉行动
振兴中华,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让中华民族巍然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振兴中华,就是首先要实现国家的独立和统一,实现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富裕。振兴中华,就是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目标,实现新目标,做到与时俱进。
中国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先驱——孙中山先生首先喊出了“振兴中华”的口号,他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然而他并未改变旧中国人民的悲惨境遇。随着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国人民经过多年的浴血奋战和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迎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民族的独立与解放,完成了中华民族振兴的第一步。中华民族的振兴进入了第二个主题,即实现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富裕。从社会主义改造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了社会主义化建设的艰难探索。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提出了中国实现现代化的三部曲。随着改革开放水平的不断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的逐步完善,经过又一代人的努力,中国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中国人民已基本步入小康社会(虽然还处于低水平阶段)。
当前,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以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成为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主题,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又一重要阶段。抓住当前机遇,实现这一主题,也就是又一次地实现民族振兴的阶段性目标。正确地认识中华民族当前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使我们明确前进的方向,为我们树立起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心。然而,实现民族振兴,道路何在?
二、民族振兴何以实现
在取得国家主权独立和基本统一的前提下, 实现民族振兴,首要的、也是极为重要的任务是极大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即加快发展经济,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也不是民族振兴。即使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继续保持经济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也是实现民族振兴的最为重要的途径和根本保证。一个兴旺发达的民族,必定是经济发展、国家富强、人民生活安康。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最为重要的标志,也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经济发展也是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安定祥和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
其次,实现民族振兴,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实现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民主,也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必须坚持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观点和原则,认真分析中国的现实矛盾,概括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进一步从上完善人民民主权的规定,规范民主权所派生的各种公共权利机构的职责及机构中任职人员的行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再者,实现民族振兴,要弘扬民族文化、培育民族精神。文化是活的生命,只有发展,才能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只有传播,才有影响力;也只有产生了影响力,国家和民族才能真正强大,走向世界。有例为证,历史上曾出现罗马强权、英国强权和美国强权。它们的强大,无一例外都表现出强大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上的优越感、吸引力,三国凭此推行强权政治。所以,民族的振兴,不仅需要民族文化的积淀传承,还需要进一步地弘扬和不断创新。实现民族振兴,还必须有振奋的民族精神作支撑。民族精神是民族的灵魂和精神支柱,能凝聚和团结起整个民族为实现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努力。民族精神是标志民族发展和社会进步程度的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的源动力。
最后,实现民族振兴,要充分认识和发挥教育的作用。民族振兴不能只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单方面的、各自的、分别的发展和振兴,而应该是人与社会(广义的社会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狭义的社会等,与人和相对举,而非仅指“十七大”报告中的“以民生为核心和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内容)的共同发展和振兴。振兴民族的民众,已不仅是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领域内的活动主体,还是自我实现意义上的人之为人,即全面发展的人。在社会和人的发展的进程中,教育以其质的规定性,全面地促进人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
因此,实现中华民族的振兴,应该大力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与教育为首要和重要内容的社会(狭义)建设。然而,在历数通往民族振兴道路的诸多方面中,我们应该把目光更多地关注教育。十七大报告对此也已有明示,明确地把教育的位置放到了社会建设的领域,而不再是文化建设的从属部分。社会建设是关注民生、以民生为核心的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构,关系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意义深远、关系重大。以此同时,教育的发展亦被摆在了社会建设的首位,可以看出教育对于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以至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振兴的重要意义。关于十七大报告中对教育的论述,我们不妨先来考察其教育价值观基础。
三、对教育价值的全面审视
众所周知,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的社会职能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促进新生一代的成长;教育也是一种转化,解决受教育者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促使受教育者从无知转化为有知,从知之不多转化为知之较多,从不会做转化为会做,从没有一种道德品质转化为有某种道德品质等方面。一句话,也就是把人类积累的生产和生活经验转化为受教育者的智慧、才能与品德,使他们身心发展,成为社会所要求的人。上述论述,从本质上概括了什么是教育。 然而,对于教育的价值,却有着不同的取向和持有不同的教育价值观。
(一)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
社会本位论者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使受教育者社会化,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和延续;在他们看来,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与发展依赖并从属于社会,评价教育的价值只能其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
马克思提出的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给正确地解决教育的价值取向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是对立统一的过程,教育价值取向受这种历史过程所制约。从社会历史的总进程来看,社会进步与个人发展是密切联系的,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的,两种价值取向基本是一致的,并非截然对立;在社会现实中,它们是矛盾的,有时甚至是尖锐的,只有到社会和个人达到高度统一的社会里,这两种价值取向才能完全一致。
(二)目的与手段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培养人是教育直接的目的,用以区别于人的其余社会活动,在这里教育也成为“发展人”的手段,人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得到发展。人除了接受教育外,人还要从事其余的社会活动,而且人从事任何社会活动的各种能力,几乎都依靠教育而得以形成和发展,于是,教育又为人从事其余社会活动服务,为了人的社会活动的进行,教育又成为了另一种手段。而且,由于人类社会活动的日益丰富,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教育的手段功能得到了空前的发挥。以至于人们更多地直接地把教育和、、文化、社会等人类的各种社会活动联系起来,强化甚至异化了教育的手段功能,而忽视或无视教育对人的全面培养,这样的认识使人工具化,教育又成为训练工具的工具。
教育应该是完全意义上的培养人的活动,教育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宗旨,教育可以直接培养人,也可以在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能力的同时,让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得到发展。
说到这,似乎都还是只谈到教育的手段功能。事实上,教育也是目标之一。教育自身发展成为人与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内容和衡量标准。从其余的人类社会活动的视野来看教育的实现和从教育的视野来看其余的人类社会活动对教育的影响,这两个方面的透视就是对教育的全面审视,能使我们更好地认识教育的整体功能。教育不仅是发展的手段,也是发展的目标。推进民族振兴的进程依靠教育,教育自身的发展和进步也是民族振兴的内在的、本质的要求,教育成果的取得反映出民族振兴的水平和进程。因此,教育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
四、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
在全面审视教育价值观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十七大报告对于教育的认识是深刻的、定位是的、选择是明智的。十七大报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价值观,即个人取向与社会取向的统一,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就在于教育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奠基,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基,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发展互为因果、互为基础,教育是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的统一,教育通过培养人,来为人的发展、为社会的发展、从而也为民族的振兴奠基。振兴的民族既是一个社会全面进步、个人全面发展的民族,也是一个教育兴旺发达的民族。报告从整个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的高度和广度,来审视教育、来要求教育、来发展教育,教育以其手段和目的的意义,为民族振兴奠基。
(一)培养人,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奠基——民族振兴的现实要求
社会的全面发展,表现为经济的发展、政治的进步、文化的繁荣和社会(狭义)的和谐稳定等方面,教育通过人的培养,为社会诸多方面的发展服务。教育在整个社会中居于基础性、本源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战略地位。
首先,教育对经济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教育发展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教育是经济发展的源泉。表现在:教育使劳动力素质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产业不断升级。人力资本理论创立者舒尔茨指出,教育是一项生产性投资,其结果可看作资本的一种形式;劳动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知识和技能,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在知识经济社会,优质人力资本能迅速集聚大量物质资本,知识对个人和国家的命运具备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和决定力量。知识创新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舒尔茨1961年研究美国1929~1957年的经济增长时得出结论:美国整个国民收入增长额中33%的贡献率是通过教育投资获得。
其次,教育促进政治民主。一个国家的政治是否民主,与人民的文化水平,教育事业的发展程度有很大的关系。教育的普及程度越高,人的知识越丰富,`就越能增强公民的意识,认识民主的价值,推崇民主的措施,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履行民主的权利,推动政治的改革与进步。一个民族的进步,应该是政治的更加民主,同时也是法制更加健全。教育使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
第三,通过教育弘扬民族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和提高民族素质。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教育是文化的一个组成(下转第98页)(上接第94页)部分,是文化的继承者和传递者。教育要坚持发展民族文化,坚持自己的民族特色,弘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一种文化如果放弃了自身特点也就丧失了存在的理由,“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只有拥有自己的文化的民族,发展自己文化的民族,才是走在民族振兴的道路上。通过教育培育民族精神,凝聚人心;通过教育提高民族素质,振兴民族。
第四,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和谐相处,也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的协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有赖于教育,使得社会通过人的素质的提高变得更加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有序。
(二)培养人,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基——民族振兴的本质体现
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标准。马克思主义认为,发展生产力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和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共生。毫无疑义,这也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价值追求。教育理应坚持为人民服务,促进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全部出发点和归宿。
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完满的人格,增益知识,启发智能。换言之,教育工作是以人为本,而非把人作为达成另一目标的工具来发展,更确切地说,我们所经由教育而获得和产生的知识,将随着经济的成长,让更多的人去享受,教育也就成为目的。增长知识、启发智能、培养人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的应有之义和本质诉求。
(三)优先发展教育,丰富民族振兴的内涵——民族振兴的应有之义
教育以其作为工具的手段,推动社会的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民族的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教育以其作为目的的手段,教育发展的成果,丰富了民族振兴的内涵。教育的发展,反映了社会的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的状况和水平,同时教育的振兴也成为民族振兴的标志之一,教育的兴旺发达是民族振兴的内在要求。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等等,是时代对教育的要求,也是教育发展的目标。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应该以此为己任,加快发展,为民族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
[1]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R].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