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中的教育学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田宏忠 时间:2010-08-14
  摘要:学院是我国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的主阵地。经过20多年探索,教育学院创造并承载了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理论和实践财富。在新时期,教育学院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应创造出适合特色的教师培训体系。
  论文关键词:教育学院;教师培训;继续教育
  教育学院(本文专指省级教育学院,下同)在50多年的发展中.始终坚持服务基础教育和中小学干部教师.根据不同时期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开展了教师教材教法培训、学历补偿与提高培训、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是我国中小学干部教师在职进修的主阵地,为中小学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为干部教师师德修养与业务素质提高做出了性的贡献在新时期,教育学院面临我国高等教育布局调整,教师教育目标专业化、层次大学化、体系一体化、机构综合化的挑战.要在发展观的指导下。站在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高度.积极主动地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师教育体系中做出新的贡献
  一、教育学院是我国教师教育的重要资源和重要力量
  (一)教育学院对我国基础教育的历史性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来.师范院校和教育学院分别承担了我国中小学教师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两大任务,构成了我国教师教育的两大支柱。教育学院把中小学干部和教师的专、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作为核心任务.是我国干部教师培训基地的主阵地。教育学院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探索.是新世纪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师教育体系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基础。
  “文革”期间.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受到很大冲击。出现了“数量不足、质量不高、队伍流失”的严重状态。1978年.全国大多数地方恢复和建立了教育学院,编写了大量教材和学习用书,从实际出发,遵照“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培训,使教学有困难的教师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达到“教正确、讲明白”初步胜任教学工作的目的。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发挥了主力军的重要作用。建立了奇功。大多数教师教材教法过关。取得了《教材教法合格证书》,只达到了国家对教师的最基本的要求.而要从根本上提高教师素质.还应使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即小学教师达到中师学历、初中教师达到大专学历、高中教师达到本科学历。但是,当时大量教师学历不合格,成为完成“普九”的瓶颈。因此,从1984年开始.全国开展了以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为重点的培训教育学院在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中立下汗马功劳.做出历史性贡献。
  由于学历教育要求高、学制长,而中小学教师知识水平差异较大以及工学矛盾.不可能要求所有学历不合格教师参加学历培训。因此.在进行学历补偿培训的同时.1987年到1992年.国家实行了《专业合格证书》制度。教育学院对初中教师进行了“三沟通”培训.解决初中教师参加学历培训“出不来、考不上”的问题,加快初中教师学历补偿教育的步伐.适应“普九”对教师的学历要求。
  到20世纪9O年代初期.小学教师的大多数、中学教师的半数已经取得合格学历,师资培训工作的重点逐步向继续教育转移。1991—1995五年期间,原国家教委陆续出台了《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国家教育部的领导下.教育学院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制定继续教育的近期与长期规划.开展了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教师职务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三个层次的教师培训。
  为了落实《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1996年第五次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九五’期间,师资培训工作要在继续完成部分教师的学历补偿教育任务的同时.不失时机地转向全体教师的继续教育。”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开始进入全员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阶段
  1999年.为了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面向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适应我国教育改革的发展和中小学教师培训在新时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教育部决定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这个工程是我国教师教育史上第一次以教育部部长令颁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由国家组织的约1000万中小学教师参与的全员性岗位培训.第一次以教育部直接组织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带动全国百万名骨干教师各级培训.第一次有国家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投人的、在世纪之交实施的重大教师教育创新举措。这个工程的实施.我国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奠基工程之一.是教师教育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实践和重要里程碑,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的领导下,教育学院边实践、边研究、边,始终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工作方针.以终身教育理念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指导继续教育的实践.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由局部发展到全国.由骨干教师扩展到全体教师.由单项技能培训上升到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到2002年.初步形成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政策法规体系、运行机制和开放的培训体系.具有我国特色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已见雏形。

  (二)教育学院承载的具有中国特色教师教育财富
  近30年的探索.教育学院创造并承载了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财富。这在我国教育体系中是独一无二。不可代替的,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
  在理论方面.由北京教育学院牵头,全国20个省级教育学院和18所地、县教师培训院校参加了国家教育科学“九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本模式与实践研究》。该研究在对发达国家教师继续教育的发展和我国教师继续教育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发展阶段(或者称为形态)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地区继续教育形态或者所处的发展阶段是由该地区、、基础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状况四方面因素决定的:我国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有其自身发展的。要经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才能达到教师继续教育发展的理想水平在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的领导下.以北京教育学院和上海教育科学院研究院专家为主体,编辑出版了《更新培训观念.变革培训模式——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纲要》,全面概括了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思想体系.总结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培训模式。
  在实践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并举是我国教师继续教育的特色
  第二.制度创新是教师继续教育发展的支柱。
  第三.科学制定实施策略是推进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
  第四,创新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等是提高教师继续教育质量的关键
  第五.以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带动全员培训是教师继续教育的发展机制
  第六,培训队伍开放性与专业化、培训基地的稳定性是现阶段推进教师继续教育的基础。
  第七.学习经费和学习时间的保障是教师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管培俊司长曾指出:“教育学院在教师培训方面有很多优势.如善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研究,把培训当作事业来做;与中小学的紧密结合:研修一体化的体制等。不足之处在于学科的基础较弱、体制上培养和培训相分离等。”“在中国,教师教育是一项宏伟的事业.我们对前景应该有很好的预期。教师教育是学习型社会的基础.每个教师是学习的典范.教师群体是学习型组织的典范.教师行业是学习型社会的典范”“教师继续教育要适应新的形势不断创新教育学院需要有鲜明的、有自己特色的教师研修模式和学习模式.要探索出一套我们自己的东西来”   二、站在新的起点上,努力成为我国教师的重要力量
  (一)特色教师教育体系的构建
  进入2l世纪.经过百年历史的我国教师教育正处于一个历史性转折和重要的时期“九五”、“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进人以提升层次、走向开放、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为主要特征的发展新时期三级师范教育向两级过渡取得阶段性成效.教师教育办学层次整体提高。教师教育体系趋向开放.开始形成师范院校与综合性高校共同培养教师的新格局。
  2005年,培养本专科师范生的综合性非师范院校达到207所,培养的师范类毕业生占全国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35%.非师范院校已经成为我国教师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教师培养培训相分离的状况正在改变.教师教育开始呈现一体化的新趋向。普通师范院校更多地参与教师培训.大多成立教师培训专门机构通过与省级师范大学和教育研究院合并.独立设置的省级教育学院正在减少.到2005年.我国省级教育学院从每省l所减少到全国共有17所还有一些著名的综合性大学建立了教育学院.开始承担师范教育和教育研究的职能。
  2003年.教育部启动“全国教师教育联盟计划”,旨在促进教师教育体系和卫星电视网、机互联网及其他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有效运用远程教育手段.充分发挥相关高校的优势,构建以师范院校、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和教育机构为主体.以高水平大学为先导和核心.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为支撑.中小学校本研修为基础.职前职后教育一体化,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相沟通,覆盖全国城乡、开放高效的教师教育网络体系.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水平这个网络已覆盖全国21个省(区)。建立了183个市、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目前,我国抓紧推进教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研究修订《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现行法规,加快研究制定《教师教育条例》、《教师资格暂行办法》、《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教师教育质量标准》等新的规章.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构建开放灵活、规范有序,培养培训衔接、学历非学历教育并举、多种教育形式沟通、教育和远程教育结合的中国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二)教育学院发展面临的体制性障碍
  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130号文件.对教育学院的性质、定位、办学目标和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在这个文件指导下.教育学院得到了很大发展.对我国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20多年中,我国高等教育和教师教育发生了很大变化.而我国教师教育体系中的这支重要力量面临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日益突出
  第一.成人师范院校的性质阻碍了教育学院向高层次大学发展的路子.在我国高等教育大发展的“九五”和“十五”期间.教育学院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第二,在学科建设方面.教育学院不能享受到普通高校相同的政策待遇,导致在教育管理、学科教育等优势学科发展方面停滞不前:
  第三,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国家对成人院校教师专业职务比例的控制.造成优秀人才只出不进:
  第四.由于对成人院校学位授予权的政策性限制.使教育学院在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高水平师资方面难于发挥自身的优势:
  第五.由于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经费缺乏制度性保障,使教育学院得不到应有的发展.教师的业务能力得不到发挥.严重挫伤了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三)教育学院对发展战略的积极探索
  面对以上体制性障碍的困难和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难得机遇.全国教育学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探索1:改制为地方性普通大学。改制的目的是摘掉成人教育的“帽子”,仍将师范教育作为主要责任.同时兼有文科、社会和高职教育领域的本专科专业。如果改制成功。必将彻底突破学校发展的体制性瓶颈,但是教育学院在教师培训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有丧失的危险。
  探索2:教育学院并人师范大学。此举是为了维持其培养师资的性质.可以达到“培养培训衔接、学历非学历教育并举”的教师终身教育的目的教育学院享有了与其他专业完全同等的地位和尊重。但问题是,由于师范大学也在走向综合大学的方向.原教育学院的教师融人师范大学的院系.是走向科学和社会科学主要学科的基础研究,而不是教育研究.有丧失教育学院重视教育实践研究和对小学教师尤为适合的学科整合的优势:也容易造成教育学院的资源挪用给其他教育领域。
  探索3:教育学院独立发展,成为地方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主的终身教育平台这样做可以打破以学科结构为主的传统高等师范院校机构设置的体系.进行学科整合;打破学科课程体系.建立以教师专业发展为纽带的课程体系,探索和实践符合成人学习的教育思想、内容、方法、技术和手段;打破以计划为核心的学历教育管理模式.建立适应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培训项目管理制度:打破重成果、轻应用的科研评价模式.把先进教育理论转化为教师教学行为作为科研的重点: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充分利用各方面优势.广泛整合资源,吸引人才;发展教育信息服务,全方位服务基层学校和教师。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巩固发展了教师在职培训.建立了非学历教育的在职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体系.不但开展培训.也进行培训的规划、组织和管理,成为政府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的主渠道和主阵地。问题是.体制性、制度性发展障碍一时难以解决。
  笔者认为.应当把教育学院纳入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系列,在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下.成为从事教育工作的干部和教师终身教育的专门学院
  总之.在我国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教育学院因地制宜地进行多种模式的探索是有益的.应该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有的鼓励和支持。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丰富资源、搭建平台、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