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成为德育主体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润柳 时间:2010-08-17

【摘要】不应止于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而应以形成完整的人格为最终目的。让学生成为德育主体,提高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和明辩是非能力,力求学生在接受教育的同时懂得进行自我教育,培养学生道德教育的自我享用功能,并尊重德育主体的“个性”,因人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达到“教是为了不教”的德育最高境界。

【关键词】德育;自我教育;个性教育;主体

前言: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关键。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是教师。” 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育的关键是要将学生成为德育主体。

学生不是被动的德育对象,教育的任何作用必须通过学生的理性选择才能实现,教师是学生灵魂的塑造者,学生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许多道德知识学生虽能理解,但并未真正进行内化,得到认同,不能成为学生在生活中真正奉行的行为准则,更不能体会到一种精神的愉悦。有鉴于此,必须让学生成为德育的主体。

一、发展学生的道德判断和明辨是非能力,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

德育往往是旗帜鲜明地提倡或反对某种观念或行为。学生生活环境除学校还有社会和家庭。在很多时候,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学校的教育不可能完全预想和控制,支配学生行为的是其道德的判断能力。道德判断的发展是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基础。因此,德育要把发展学生的道德判断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作为首要任务。

但是,在德育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往往会走入另外一个误区,就是没有将学生当成德育教育的主体,用革命先烈、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等对学生进行标榜式德育教育,让学生以这些人物事例为标本,按照这种模式来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检验自己的思想品质,这种方式不仅使学生产生距离感,也难于使学生准确理解,难于接受。尤其对小学生而言,那些革命先烈、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太遥远,太虚,太大,不可能在自己身边发生,自己无法学习、无法体验,就起不到教育效果。所以我在这方面的教学过程中,采用小学生自己身边发生的个案,将他们作为主体,让他们自己去讨论、、学习,使学生能多方位、多角度思考,能够明辨是非,作出道德判断,去发展他们的理性思维,从中受到德育教育。

比如,我利用每周一节的班队活动课,创设情境,创设问题,引导学生提出解决难题的办法,并展开讨论,各抒已见。如我在一节班会课提出:“你看见自己的好朋友拿了别人的铅笔,你会怎么办?”“你看到别的同学在吵架或打架,你该怎么去做?”“操场前的水龙头没有关,你会怎么做?”等问题,让学生发言、争论,达到共识。因为这些事情确确实实会每天都在他们身边发生,结果学生们反映很强烈,踊跃发言,作出是非判断。他们从而得到教育,这样就达到了德育的预定目的。

二、要重视受教育者的自主性,力求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

德育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参与的教育活动,是教育者的活动和受教育者的自我活动相统一的过程,任何外在的教育都必须经过受教育者的内化才能发生作用。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只有“促进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学生对班主任所提出的德育要求,并不是机械地、全部予以接受,而是根据自己已有的思想水平、知识水平以及各种需要有选择地接受,接受的部分会逐步转化为品德意识,并指导自己的道德判断。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学生的自我教育过程。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就是要发展受教育者的自主意识,激发其自我教育的要求。如果没有做好这一点,学生就会出现我们通常说的“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有得到真正的教育,没有达到教育的目的。

如此看来,如何激发学生自我教育是德育教育的关键所在。

我认为,要激发学生自我教育,首先要让学生成为德育教育的主体,要使他们在德育教育的过程中获得一种愉快的精神体验。

在德育过程中,如果学生通过道德行为而得到赞许、表扬和肯定,产生积极快乐的情绪,他今后会主动重复这些行为。在学生履行道德的行为后,要及时地表扬,以增强学生思想行为的积极方面,抑制消极方面。

很多老师都会在学生履行道德的行为后对他进行表扬、奖励,但他们往往会忽视将学生作为德育主体进行教育,没有让其他学生参与讨论受表扬、奖励的学生为什么会受到表扬、奖励,包括受表扬、奖励的学生自己也没有更深一步的得到自我教育。

例如,当我发现一件好人好事时,我往往不急于给他表扬、奖励,甚至不判断他的行为得失,而是先集中所有的同学,将事件告诉他们,让他们去判断、评价,也让这个道德行为的主体学生自我评价,这样不仅让所有的学生都同时接受教育,也会使受表扬的同学更有荣誉感,获得一种愉快的精神体验,更能使他在今后的学习中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

这时作为老师所要做的只是从提高认识入手,讲明为什么要表扬,以增强受表扬者的荣誉感、上进心,促使其他学生学有榜样,使之产生带动他人的作用。
三、培养学生道德教育的自我享用功能。

在传统的观念中,道德教育是使做好事的学生得到表扬和奖励,这固然是德育教育的重要一环,但仅仅是这样,会使学生产生功利观念,就好像有学生将自己的钱当成捡到的钱交给警察一样,目的是为了得到表扬和奖励,这就有悖德育教育的目的。

因此我觉得要培养学生道德教育的自我享用功能。要使学生从道德理想、道德信念的现实中获得一种崇高感,体验到一种幸福,感受到一种享受,才能使学生对各种道德规范的遵从逐渐从他律变成自律,使他们不是把各种道德规范视为约束与限制,而是作为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需要,成为自身的主动要求,只有这样,道德教育才能成为一种人们乐于接受的教育。如果学生不断深化提高对道德享用价值的内心体验,在接受教育时就会更具主动性。

比如,有时我发现某位同学帮助了另外一位同学,我并没有大张旗鼓去表扬这位同学,而是私下找受帮助的同学和其他同学,要他们以各种形式去肯定这位帮助人的同学的行为,要他们去感激甚至是回报那位同学,让那位同学从中获得一种崇高感、幸福感、享受感。

在我进行的德育教育过程中,我常常会让学生自己去列举、总结哪些是应该去做、值得去做的事,加以引导,使他们明白哪些才算是好人好事,再让他们去做,并要求他们做完后去体会感受。这样,学生就会乐于去做自己认为该去做的事,才会从中获得一种享受感。

四、要注重德育主体的“个性”。

坚持“个性”就是指在德育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成为德育工作中一个重要的、与老师同等地位的特殊的主体。

当今学生的越来越有个性,尊重他们的个性也就越来越重要。前不久有报道称,某大学为了资助贫困学生,特地购置了大批军大衣免费发放给贫困学生,但几乎没有贫困学生去领、穿这种军大衣,原因是穿上了军大衣就等于你时时刻刻向其他同学暗示你是贫困生,这就是当今学生个性的体现。

在我们传统的德育中,过分强调了课本的重要性、老师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其实坚持个性是主体与客体相互转化的正确关系的体现。坚持德育工作的个性又是培养创造性人才的逻辑起点与内在要求。坚持德育工作的个性,要求发挥人的主动性,给思想上“松绑”,正是培养创造性人才的起点。

 所以我在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时会针对每个学生的个性来制定不同的教育方式,能够充分发挥他们各自个性的同时又使他们能得到教育。

总而言之,将学生成为德育主体就是要教给学生自我教育的方法,这就是自我认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监督、自我控制、自我评价、自觉进行思想转化,有了缺点要自尊、自重,遇到困难要自信、自强,犯了错误要自督、自制,日常生活要自立、自理。不能光凭规章制度和抽象的说教,必须有生动活泼、丰富多样适合少年特点的活动,使学生乐于接受教育而收到实效;另一方面,从学生来看,也只有在多种活动中才能提高认识,增长才干,陶冶情感、磨练意志、锤炼性格,实行在教育者指导下的自我管理。让学生为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行而向自己提出要求和任务,进行自觉的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方法。只有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教育才能在学生的成长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教是为了不教,教是为了使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这才是德育的最高境界。

【】

[1]卢秀安.《心纲要》广州出版社   1994/7

[2]李方,叶瑞祥. 《教学与班主任技能训练》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4/9

[3]华南师大教育系.《现代教育学》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