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胡绵娓 时间:2010-08-16
 摘 要: 实践教学是培养职业经验和职业综合能力的最主要途径和手段,在整个高职教学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高职院校应当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在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即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培养、职业资格的培训与认证等方面进行摸索、改革,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关键词: 高职教育;实践教学体系 
   

   
   自2002年国务院组织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颁布《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的决定》后,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迅速发展,到2004年,高职(专科)院校达1047所,占普通高校总数(1731所)的60%;高职(专科)在校生数达595.65万人,占普通高校总数(1333.5万人)的45%。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推进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主要力量。对高职教育的探讨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高职教育的重要特色是: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特定职业岗位群对人才的需求,突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而应用能力的培养主要通过实践教学来实现,因此,实践教学是突出高职特色的关键环节。但由于种种原因,高职教育中存在着对实践教学的认识不到位、缺乏系统性的研究、经费投入不足、师资力量匮乏等多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着高职教育的发展。为改变这一局面,高职院校应当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在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即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培养、职业资格的培训与认证等方面进行摸索、改革,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一、实践教学在高职人才培养中的地位 
   
  高职的人才目标是以实践能力与职业素质为本位,兼具创新精神的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这种特殊的人才目标定位,必须有特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而这种体现高职特色的、特定的模式与方式,其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创造性和实践性。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正是靠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在高职教育中,实践教学是不可替代的,是高职教学体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培养高职人才目标中处于关键性地位。 
  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占主体地位基于200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实践教学要改变过分依附理论教学的状况,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在教学计划中应占有较大的比重”。《意见》强调了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为突出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指明了方向。可见,实践教学在高职教育中的地位是高职教育的内涵和目标决定的。高职教育不是造就学术精英,而是以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为培养目标。因此在其培养过程中,必须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是培养职业经验和职业综合能力的最主要途径和手段,在整个高职教育教学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高职教育的主体教学。 
  职业教育强调的是“做”,理论教学应当服从并服务于以“做”为主线的实践教学。因此从目标、内容、管理、支撑几个方面出发,建立起来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应成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主体。 
   
   二、实践教学体系的特点 
   
  1.实践教学的能力体系 
  高职教学的特色就是以实训为主,其目的主要是:掌握实训方法,培养实训技能,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而不是验证原理和课题研究。高职院校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为特色,实训课、实践课应占教学时数比重的40%—50%。从某种意义上说,实践教学的成败是能否办出高职特色的关键。 
  按照高职培养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循序渐进和遵循教学的原则,应当确立实践教学的三级制能力体系。第一级为基本能力培养,要求学生必须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操作能力和技能。第二级为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技术知识处理实际问题,形成专业技能。第三级为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处理较复杂的生产和管理实际问题,形成综合技能。通过三级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毕业时即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同时兼具自学、创新、合作及心理承受能力。 
  2.实践教学的特点 
  实践教学的特点体现为:第一,实践教学用最直接的方式使受者获得最实用、最现实、最贴近岗位的职业技能。第二,实践教学把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放在重要地位。第三,实践教学更注重引入先进的行之有效地教学方法,采用最直接、最真实、最贴近生产及管理实际的教学模式。第四,实践教学是将获取职业资格为目的的职业资格培训,与职业资格认证融入一体。 
   
   三、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1.建立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培养学生专业技能 
  高职教学工作的最大特点是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的任务繁重,仅仅靠校外实习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首先搞好校内实践教学,这是培养高职学生能力的主渠道。尤其是一些基本的、专业的实践教学任务必须在校内完成。因此,高职院校应当建设具有模拟行业及对口单位、仿真效果明显、特色鲜明的校内实训基地,将贴近生产工艺、贴近技术与实务流程的实训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将标准与行业规范引入教学。校内实践性教学具有基础性、单一性和虚拟性。校内实践教学的开展应当通过建立专业实验室(实训实践基地)的方式,使教师根据实践教学计划的安排,依据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岗位综合能力的培养要求,结合专业知识的特点,直接在学生动手操作时开展具体、生动的教学。这样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在虚拟而逼真的职业环境中得到切实的培养。如我院正在建立的文秘实训室,计划使学生通过实训,培养其化办公、速录、秘书电话礼仪、传真及摄影摄像等技能。 
  2.建立校外实践基地,训练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 
  校外实践、实习基地作为高职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载体,能够为高职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训练。校外实训基地建立在正常运转的企业、单位,学生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的。顶岗实习的工作、执行的规范、各种职业实训的项目均是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岗位所要求的。在这一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不仅能培养解决管理、服务等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还能陶冶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同时,实训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等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使学生在实训期间便能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养成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和员工素质。学生的管理意识、协作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得到培养和提高。通过实训,学生能够真正领悟到现代企业管理必须倡导团结协作的群体精神,培养了较为过硬的职业素质。因此,高职教育应通过产学合作教育,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实施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作为实践教学必不可少的手段。如我院针对狱政管理专业的特点,在本市六个监狱及劳教所建立了实习基地,学校统一安排集中实习,专门聘请本监狱及劳教部门的高级管理人才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使学生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中,在指导教师的专门指导下,开展具体的狱政管理工作,院领导及辅导员定期进行实习检查、督促,大家协同作战,配合默契,使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通过实习,学生培养了较强的实践能力及职业素质,一毕业就能适应工作需要,直接上岗。
3.采取各种措施,培养实践教师队伍 
  德国的“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它的每所高职院校里都有一批出色的“双师型”教师。“双师型”素质教师应当是:具有现代的职教理念;能够讲授两门以上的专业理论课;能够熟练运用实验实训设备;开设两门以上的专业实验、实训课;能够指导高职学生完成高质量的企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能够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开设现代应用技术短训班;能够很好地胜任校企合作工作,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能够指导新教师完成上岗实习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能够进行不断地学习和进修,具有可持续的能力。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大部分教师是从传统的职大、电大或类似学校中转型而来,因此,多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的理论型教师。因此,为适应现代高职教育特别是实训教学的需要,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可采用以下措施来解决:第一,要求专业课教师除取得教师资格证外,还应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我院对法律文秘专业教师提出以下要求:法律专业教师须通过全国司法,取得律师资格证。教师讲授法学理论时以“够用”、“实用”为原则,更侧重于用办案的实际经验进行案例分析。秘书学专业教师通过全国秘书资格考试,获得高级秘书资格证。教师讲授秘书学及相关课程时加强秘书实际工作训练及实习的比例。第二,强化专任老师职业技能的培训,加大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的工作力度。学校应当明确规定每位教师至少掌握一项职业技能。定期选送一批中青年教师到实际部门和科研院所参加锻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第三,加强对现有专任老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学历水平。第四,按一定比例聘请行业领域具有多年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技术人员担任实训兼职教师。按照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双师型教师缺乏的问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过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兼职授课。他们熟悉专业工作岗位的情况,讲授的内容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既可满足教学需要,又能弥补专任老师的教学缺陷。 
  4.加强职业资格培训,将职业资格培训与资格认证融为一体 
  社会人才市场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求职人员职业能力强、上岗快,“一凭多证”制度就是为高职生在校期间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培训,使之具有独立的某种职业岗位工作的能力。为实现就业导向,必须实现职业院校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互通。《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改革与的决定》明确提出:“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中专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因此,高职院校应当确立参照职业技能鉴定的公众标准确定实训教学内容。在学生经过技能训练与综合能力的培养后,对学生进行技能考核或者组织技能鉴定,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须通过与本专业技能相适应的全国职业资格并获合格证书。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与普通大学本科教育不同的是,由于高职特定的能力培养要求,应当将职业资格证书(至少一种)与毕业证书挂钩。使毕业生真正成为既有高等学历证书,又有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职业技术应用性人才。 
  我国高职起步较晚,从整体上看实践教学还是一个薄弱环节,需要经过长期的探索和研究。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社会需求也在变化,只有针对社会对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要求,不断修订完善实践教学计划,编写实训教材,制定职业资格考核标准,建立应用性及技术含量较高的校内外实践基地、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尽快形成、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才能办出高职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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