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公平视角探析高校贫困资助工作创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贺鹏 时间:2010-08-16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大众化的迅速,高等学校贫困生人数增长很快,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成了广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也制约了我国高等教育进一步健康发展。高校贫困资助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本文主要阐述教育公平的内涵和保障措施,进而从教育公平角度探讨高校贫困资助工作的不足、及探讨改进贫困资助工作的措施与方法。
  【关键词】教育公平 贫困生 资助工作
  【中图分类号】G511 【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3-00-02
  
  教育公平是当代教育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也是人类自古以来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中外教育史上永恒的话题。党的十七大将“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写入报告,并指出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指示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弱势贫困群体的态度,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以及解决贫困生的具体举措,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学生资助制度,解决贫困生“上学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原则的实现。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已过三百万,2005年我国高校贫困生人数已经占到高校学生总数的20%,而且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1]。高校贫困生群体的存在必然妨碍了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制约了人的全面发展;而且日益频发的贫困生心理和精神问题,反映出了现阶段我国教育公平的缺失,容易诱发学校、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如何进一步有效完善贫困生的教育救助机制,掌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贫困大学生思想教育及帮扶工作,已成为高等教育重要而迫切的工作内容,这项工作不仅是和谐校园建设的基点,更是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维护教育公平的迫切要求。
  
  1 教育公平的内涵
  
  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阐述了教育公平的含义:第一,公平的教育必须提供相同的教育机会,使每个人特有的能力得到发展,而且这种机会不应该受种族、地域、家庭背景、状况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同时强调所有儿童应该接受机会均等的公共教育;第二,个人的能力应该以有益于整个国家的方式去发展。当今,中外教育家们大都认为,教育公平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人人享有均等的教育机会,其次是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具体来说,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3)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上的实质性公平及教育质量公平、目标层面上的平等。其中,“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是前提和基础,“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机会”是进一步的要求,也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相对均等”的前提。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2]。
  在我国,义务教育是教育的起点,目前随着免费义务教育的普及,家庭经济实力对起点上的教育公平的妨碍正在逐渐减少和消除;然而过程中的教育公平——非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却因家庭经济压力的妨碍不能完全兑现,使得相当一部分的贫困大学生面临着上学难的困境,进而影响到教育结果公平的实现[3]。
  
  2 当前高校贫困生教育公平的保障措施
  
  我国政府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制度早已有之。自1987年以来,国家教育、财政等行政部门就相继研究制定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逐步建立起以“奖、贷、助、勤、减”和“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救助体系,以解决贫困大学生的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问题。2005年度,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总金额约为176.58亿元,共资助近1500万人次。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约为33万人,占特困新生的93%,占家庭经济困难新生44%[4]。
  各高校也十分重视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基本建立了包括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如从所收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资助贫困生的制度正在形成;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积极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联系与沟通,扎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本科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绝大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也已全面启动[5]。截至2006年12月,全国累计审批贷款学生292万人,累计审批合同金额252亿元。我国现行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基本上保证了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近几年,凡到校报到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贫困家庭新生,没有一人因为经济困难被拒绝入学;在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没有一人因经济困难中止学业[6]。
  
  3 高校贫困生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
  
  3.1 高校贫困生资助经费不足
  首先,目前国家对高校贫困生的直接资助主要体现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项,兼顾奖优助困,但存在资金不足,资助面窄的问题,投入不足以满足贫困学生的经济需求,从资助面看,目前享受到资助的学生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人数不足3/5。平均资助金额为1500元,而目前学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最低为5500元,最高为12000元。
  3.2 国家助学贷款落实不够到位
  首先,目前我国助学贷款的发放主要由商业银行来运作,而商业银行对定性为商业贷款的助学贷款有着严格的风险管理机制。虽然风险补偿机制有利于银行提高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但银行在审查助学贷款申请时,存在较多“歧视”特困大学生,故意为难学生贷款的现象,只批准那些家庭经济能力相对较好、学习成绩比较突出、有潜在还贷能力的学生,而拒绝那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最需要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学生。助学贷款这种“低风险”特性必然使那些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很难获得贷款。
  其次,从学生实际出发,以目前的就业前景看,毕业后最多6年的还款期限,对学生来说压力过大。以一名学生在校期间贷款2万元为例,从毕业当月开始还款,每月至少要归还300元,这对一个刚刚毕业学生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也就会影响贷款的还款率,银行作为商业机构,也就没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3.3 贫困生认定标准难以界定
  目前学校认定贫困学生身份主要依据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的三级特困证明,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三级特困证明水分较大,很多地区只要学生考上大学,当地民政部门未做任何调查,就开具三级特困证明。虽然入学后,学校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进一步甄别贫困学生身份,但这些辅助措施不能做到真正有效和落实到位。学校很难对家庭经济情况的真实性给予正确判断、准确把握,现实中又不具备到学生家庭所在地进行实际考察的可能性,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致使资助难以有针对性地对贫困学生提供帮助[7]。
  3.4 对贫困学生教育力度不够
  贫困学生是我国资助体系的受益者,但他们在接受了国家、社会、学校的资助后,并没有形成应有的感恩意识和回馈社会的意识,感恩教育相对薄弱。肯德基“曙光基金”要求学生在受资助前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要每年拿出一定金额投入到基金当中,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受助学生却没有签下同意的签名;当“希望工程”希望受到捐助的寒门学子学有所成后贡献他们的微薄力量薪火相传,继续帮助需要资助的学生时,很多人都无声地拒绝了;当一个大学生用他有限的生命捐助100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在他患病需要他人帮助时,曾经受过他资助的学生却不肯回馈和帮助这位生命垂危的捐助者;这些个案给高校的教育者提出了严肃的命题,我们应该深入研究怎样更合理、更有效率地帮助贫困学生[8]。  4 积极探索改进高校贫困生公平问题的对策
  
  虽然目前高校贫困生教育公平问题难以得到一个根本的解决,但是结合这十几年的高校教育改革的政策实施情况以及随着国家、文化的,通过对现有教育体系的改进,以及对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相信这个问题是能够逐步解决的。
  首先,进一步以社会助学为突破点,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教育,关注贫困生教育的良好风气和局面,从而获得更多的社会资助。国外的很多大学,包括剑桥、牛津等世界级名校最初都是靠社会个人捐助而创立的,真正的国家创立的公立大学在国外占的比例反而不大。但反观我国的大学教育主要依靠的是国家财政拨款,相比较而言的社会捐款非常有限。因此,如果要想进一步解决高校贫困生的教育公平问题,社会助学的理念和风气就必须大力提倡和加强[9]。
  其次,进一步加大教育投资,合理降低教育收费。虽然我们提倡社会助学,但是国家对于教育的经费投入还是应当适当增加,而降低教育收费则是打破教育不平衡的重要手段[10]。这里将面临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国家鼓励高校创办自己的产业以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处在商业化之中的教育又可能失去教书育人的根本目的,而把外在的利益追求当作了办学目的,大学不应该是充满商业气息的公司,教授不应该当是充满铜臭味的商人,作为一个精神的、文化的家园,大学应当保持自己的高尚性和纯洁性,教师应当保持自己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崇高品德。
  再次,进一步对目前的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政策、措施进行优化和调整。比如说扩大奖学金的比例,尽量采用无息贷款,延长还贷期限等等。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提倡勤工俭学的优良品德宣传,不仅在学校内部,而且要在全社会范围内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脱贫,接受应当接受的良好教育。
  最后,进一步帮助学生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当前社会就业形势严峻,贫困生因为家庭背景及社会关系方面的劣势必然在就业创业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而教育公平不仅仅要体现在贫困生接受教育上,而且也同样要体现在接受公平教育的结果上,况且就业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绝不能小视和麻痹大意,高校也决不能把学生简单地不负责任地推向社会,似乎仅仅是为了完成生产任务一样。作为高校,在强化诚信教育的同时,还要为学生拓宽就业渠道,广泛收集就业信息,积极推荐就业,解决学生的实际工作问题。对高校贫困生来说,学校要多支持,多关爱,为他们毕业后尽快走上工作岗位创造机会和条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贫困生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11]。
  高校贫困生的教育公平问题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牵涉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性难题,在处理当前具体困难问题的同时要着眼长远的解决之道,因为高校贫困生的教育公平问题既是一个当下社会的问题,也是一个的问题,是一个属于历史范畴的将长期存在的问题,所以不能一步到位,不能指望一下子就将其完全解决。公平是社会存在的基础,教育公平是良好教育存在的基础,我们只有处理好理论与现实、个人与整体、当下与长期的关系才能真正解决好高校贫困生的教育公平问题。也惟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高校教育不至于成为某些权贵和富人的特权,而一直保持其为农民、为工人、为贫民等所有公民服务的公平本质。
  
  
  [1] 徐万里.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D].吉林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5-12.
  [2] 钱志刚,王雪.从教育公平视角看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J].当代教育,2007,(9).55-59.
  [3] 陈新,赖中平.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突出问题与对策探析[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9,(4),122-124.
  [4] 阮宇.高校贫困生新资助体系的创新构想[J].林业教育,2008,(3):22-36.
  [5] 庞丽娟,胡福贞,韩小雨.关注高校贫困生:问题、原因与对策[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4,(4):39-42.
  [6] 陈志刚,刘灵芝,依艳丽.高校贫困生存在的问题及教育救助对策[J].2007,(4).22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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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吴俊清,张林狮,侯铁虎,等.和谐社会视野中的高等教育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 70.
  [9] 阮宇.高校贫困生新资助体系的创新构想[J].中国林业教育,2008,(3),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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