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矛盾之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郭劲松 时间:2010-08-16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 用人单位 就业市场 高等
  论文摘要: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是转型期里各种矛盾交织后突显出来特殊现象,它是我国计划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产生,是由于大学生的就业预期存在着标准偏高、结构失衡、理性程度不足;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认识存在误区;以及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存在弊端等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厘清存在于大学生就业问题中的各种矛盾应是解决好当前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的前提。
  作为劳动力市场上优势群体的大学毕业生不能够全部进入就业岗位,几乎存在于所有国家的进程中。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是当代一个全球性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经济现象。要解决好当前我国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我们必须充分了解存在于大学生就业问题中的各种矛盾。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统一于社会有机体里的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教育以及就业市场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构成了当前大学生就业的矛盾体系。其中,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间的各种具体矛盾直观地显示了大学生就业中矛盾之所在;高等教育与就业市场间的矛盾则是大学生就业中更深层次的矛盾显现。这两大矛盾,连同大学毕业生与高等教育之间,以及用人单位与就业市场之间等诸多矛盾的运动,推动了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产生与发展。
  一、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
  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是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预期与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意愿之间难以调和的产物,反映的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在双向选择中对于人才价值的认识差异。探析这一矛盾,我们可以从大学毕业生就业预期的水平、构成和理性程度,以及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状况这两个方面着手。
  大学生的就业预期,主要是指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对自身就业前景的一种估计和预测。涉及对就业的收入水平、就业地区和就业单位等方面的要求、预期和选择。显然,这种预期是大学生主观就业心理的客观反映,表现了学生对自身、对就业市场、对人力资本投资、对教育回报的认知。大学生的就业预期直接决定大学毕业生在就业选择过程中的理性程度,影响到他们的职业搜寻行为,成为他们判断职位好坏、确定接受与否的标准和底线。同时,还直接影响到整个市场的人才配置规模和人才配置质量,从而激化或缓解人才市场的供需矛盾。对此,笔者结合自己实证调查的结果,从大学生就业的收入预期、地区选择预期以及单位选择预期等三个方面分别予以说明。
  1.大学生就业的收入预期
        
  与上述调查进行的同时,笔者还对湖北省30家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给新录用的大学生的薪酬作了调查,结果显示:30家用人单位无一例外地表明,愿意支付给大学生毕业生的月基本工资不会超过1000元,全部收人也只在2000元以下。可见,大学生的收人预期与实际起薪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另外,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应用研究中心和高等教育研究所于2004年针对3200名大学生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半数的本科生的期望月薪与单位所给月薪较为相符,月薪水平在2000-3000元。调查中有39%的本科生认为自己应拿3000元以上的月薪,而只有11.6%的单位愿意提供这样的月薪水平。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应用研究中心和高等教育研究所的调查结果与笔者的调查结果虽然在大学生实际起薪上有所出人,但是符合两省总体工资水平状况,调查结果充分印证了大学生的收人预期与实际起薪的差距客观存在的事实,说明了当前我国大学生对于收人预期的高估是普遍存在的,我国高校毕业生尚未能对自身收人形成一种理性的预期。


    2.大学生就业的地区选择预期

  我们看到:近几年来,大学生就业的地区选择预期仍然过于集中于特大城市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人才短缺的西部地区几乎应者寥寥,就是经济发展不错的中部大中城市也只是部分大学生的第二选择。形成大学生就业地区选择预期共性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特大城市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大学生的主观收入预期,实现其教育回报的愿望。二是特大城市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人才招聘信息量在实际中的确高于中西部地区。但是,大学生就业地区的选择预期与实现之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特大城市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实际职位需求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大学生中预期到某一地区就业的人数越多,其预期值与实现值之间的比值就越大,就业的难度系数值就越大。同时,我们应看到,东西部人才招聘信息量的差异,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东部地区较之于西部地区发达的信息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到东部地区就业比西部地区或内地就业容易的假象。诸多因素的交织影响,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选择预期在地区结构上的失衡。

  3.大学生就业的单位选择预期
  以下的调查结果较为明显地反映了大学生就业中单位选择预期的特点和变化趋势。
  具体表现为:一、寻求稳定的工作依然是大多数学生的主要选择,但选择政府机关就业的比例明显下降,2005年,在中央、国家机关招考的8400余个职位中,甚至出现了400多个因为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要是招考职位数的3倍),出现空缺的情况。这种变化应与政府机构的精简调整,对学历要求的提高,相关职位的工作地域和性质较为艰苦有关。同时,选择国有的人数比例有较大幅度上升。这应该与国有企业改革初见成效有直接的关系。二、外资合资企业对大学生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大学生对外资合资企业的欲求平稳上:升。但是大学生对外资合资企业的选择预期明显远远高于现实需求,表明外资合资企业在人才市场上处于优势地位。三、私营企业在大学生眼里还很缺乏魅力,大学毕业生对私营企业人才需求的回应不强烈,且表现出对私营企业接受程度的下降,首选比例从2001年的5.2%下将到2005年的2.4%,这显然与我国就业市场总体发展趋势是相悖的。四、有自己创业欲望的学生还是极少数,且呈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3.1%下降到2005年的2%左右。综上所述,我们看到,稳定高薪是左右大学毕业生就业单位选择预期的主要因素,毕业生对就业单位的选择预期与现实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偏差。这也反映了毕业生在就业单位选择上的盲目和非理性。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大学生的就业预期存在着标准偏高、结构失衡、理性程度不足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心理调节、职业生涯规划能力等基本素质密切相关,是大学生单方面主观形成就业障碍的主要原因。
    观察用人单位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动态,我们看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深人,以及就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当前,用人单位无论是在结构组成,还是在对大学生的需求行为等方面,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就用人单位的结构组成而言,现今已呈现出国有、集体、私有三足鼎立的格局,以及各类产权主体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其中,私营企业的迅速发展与壮大,更使之成为了吸收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的主力军。这既是计划经济职能逐步分解,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结果,也是经济发展带来社会总资源总量增长,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对原有单一性的单位制必然冲击的结果。用人单位结构组成的变化,无疑给大学生就业提供了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机会。其次,从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需求行为来看,当前,由于市场机制的引进以及政府对用人单位直接管理权的退缩,各个单位的行为目标已经发生了变异。在市场化背景下,用人单位的行为目标不再是政府目标的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力需求行为也不再是计划配置的被动执行者,而是围绕组织战略,以“效益”为中心,以“工作说明书”为标准发布“岗位空缺”、“工资水平”等职位需求,在劳动力市场通过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进行用工搜寻,以劳动合同的形式规范双方的职责,在用工过程中通过“绩效测评”等手段对劳动者进行工作激励。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对于大学生的需求行为,不可能以大学毕业生的主观意愿为指导,只可能按照市场经济的,以单位的客观职位需要为目标。这无疑是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间产生矛盾的关键。同时,当大量大学毕业生将就业的预期地区指向特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或将就业的预期单位指向某几类行业时,必将造成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其工资水平势必难以达到预期。而当大学毕业生执意于自己的预期选择时,也就难免造成所谓的“人才高消费”局面。
    当然,在现有的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中,我们还必须看到,由于我国市场机制的运行还不完善,用人单位在招聘行为中往往以“买方市场”自居,形成不少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一、认为大学生应该是全才。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关心的不仅仅是大学生的专业、能力、学习情况,而且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有无相关工作经验等,于是招聘标准也就成了琳琅满目的证书。这种片面的理解给大学生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催化了校园内的“考证热”,造成了许多大学生为了学习求职所需要的知识,不惜荒废专业课学习的局面。二、要招就招高学历。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专科生能干的工作,非要本科生;本科生能干的工作,非要研究生。这不仅导致部分专、本科生不能正常就业,而且那些高学历者也往往感到大材小用。其原因,一是某些地区高校集中,毕业生资源丰富。二是工资制度不合理,聘用一个本科生与研究生的费用几乎相差无几。三、招聘的功利性。现在的许多企业单位,即使是效益较好的企业也往往不肯花财力、精力和时间去培训新人,待到急需用人时,就到外单位去“挖墙脚”,而对于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即便品学兼优也一概拒之门外。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不仅打击了企业有潜力的员工和大学生,同时也了导致整个社会人才储备的恶性循环。
    综上所述,大学毕业生就业预期的偏差与用人单位对大学生认识的误区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对立统一于现实的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构成了大学毕业生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对于此矛盾,笔者认为,大学毕业生应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要解决此矛盾,就必须从大学生自身出发。

    二、高等与就业市场之间的矛盾
    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直观而具体地说明了大学生就业问题之所在,同时也更深层次地体现了培养大学生的高等教育与所有用人单位组成的就业市场间的不和谐。探析高等教育与就业市场之间的矛盾,反思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弊端,可以使我们更全面而深刻地认识转型期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目前作为人才市场供给方的高等教育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影响着大学生的就业。
    1.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相对滞后,高校专业设置与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错位。当前,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调整的深人,就业市场中的职业、职位、岗位的需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才需求方对于劳动力的类型结构和层次结构有了更多更新的要求。而反观
  我国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学科结构和层次结构,我们看到:一方面,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的设置长期以来是供给导向型的,高校原有的专业结构具有一定的刚性,调整抑或削减现今社会并不十分需要的专业,必将导致该专业专用性的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的闲置,以及在不可预期时该专业可能重置等难题的出现。因此,高等教育的专业调整可谓进退维谷。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的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以及受就业市场对能力的要求不如对学历的要求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带有较大的盲目性。众多学校过分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甚至以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来应对社会变化多样的人才需求,争相提升自己的办学层次,轻率地否定自己的教育特色,追求上本科专业,申请硕士点、博士点,盲目追逐热门专业,致使专业趋同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一些所谓的热门专业的人才产出与岗位需求不成比例,供给严重大于需求。相反一些不属于热门但非常重要的基础学科,却由于人才稀少而面临人才严重不足的境地。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的市场需求状况不能有效地反馈到人力资源的培养中去,造成人才供给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错位,是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一个结构性和全局性的问题。

    2.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滞后,人才素质与市场需求脱节。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就业市场对于人才素质的要求,是检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成败的试金石,也是考察高等教育体系的价值观是否有利于社会需要的标准。这里,我们不妨以“用人单位对于大学毕业生素质的看法”的一些调查结果,来分析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就业市场之间存在的种种问题。
      
    以上调查数据表明,目前用人单位认为大学生最欠缺的是“敬业精神”,而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基本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承受压力、克服挫折能力”等指标的看重,实际上反映了就业市场对大学生作为社会人、单位人的基本要求。而用人单位对于已录用大学生的评价,则明显表现出了对大学生专业知识的认可,以及对大学生工作态度的不满和对大学生综合能力的高期望。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目前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是难以满足就业市场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的。这其中既有高等教育体系的天然滞后于就业市场的需求的原因,也有高等教育体系所固守的价值观不利于面向社会经济的需要的原因。因此,在就业市场日益看重毕业生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创新性的今天,全面检讨高等教育中重知识,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重固守,轻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为标准,才能真正造就出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综合性的,符合就业市场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3)高校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滞后,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契合度差。从供求匹配角度来看,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是联系大学生和劳动力市场的关键。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虽然呈现出认识趋于一致,机构比较健全,课程建设的研究和实践已全面展开的局面,并逐步形成了“思想教育一信息提供一择业指导一咨询服务一就业培训一跟踪调查”的就业指导体系,但总体上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依然比较薄弱,同时还存在着如:高校就业指导和服务机构不健全,就业指导和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程度低;就业指导的方法和手段比较简单,就业指导的功能与内容发挥不够等问题。为了更好地认识上述问题,笔者在2005年3月对武汉地区几所高校的450名毕业生进行了相关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对于学校就业指导机构的工作表示很满意的占1.78%;比较满意的占21.56%;认为一般的占57.1%;不太满意的占16.89%;很不满意的占2.67%。而在“学校的就业指导机构应给予大学生哪些帮助”的回答中,93.3%的学生认为“收集和发布职业需求信息”和“组织校内招聘活动”很重要;so%以上的学生认为“开展各种就业指导教育”和“帮助解决求职与就业中的其他问题“很重要。由此可见,大学生对于所在学校目前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很低,对于学校就业指导机构的依赖度很高。
   三、大学生就业中的其它矛盾
    大学生就业问题是当代一个全球性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经济现象。大学生就业中除了上述存在的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间的矛盾以及高等教育与就业市场间的矛盾以外,还存有其它诸多矛盾,如:现实中存在的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以及城市内部主要市场和次要市场的分割,导致的大学生择业取向与市场需要之间的矛盾;就业制度中劳动人事制度、户籍制度、就业服务制度、就业保险制度、劳动保障制度等相对滞后,带来的人才流动成本较大与大学生自由择业间的矛盾;高等教育收费制度带来的家庭与大学生预期工资刚性与市场调节工资间的矛盾;部分大学生的失信行为与市场经济要求遵循诚信原则间的矛盾;传统就业观与新型就业观间的矛盾;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存在的性别歧视,带来的女大学生与就业市场间的特殊矛盾,等等。这些矛盾各有其特殊性,相互交织于社会转型期里,促使了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扩大,对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产生了极大地冲击,迫使高等学校在许多方面无奈地屈从于尚欠缺规范的就业市场的指挥,盲目片面地追随市场意愿,破坏了高等学校对大学生教育的专注性,进而影响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而这一结果又无情地反作用于就业市场自身,形成了就业市场与高等教育间的恶性适应,进一步造成了大学生就业中矛盾的深化。因此,深刻检讨大学生就业中的问题,积极探寻高等教育与就业市场之间良性适应的路径,意义十分重大。
   转型期里我国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有着极其复杂的成因,但是就其本质而言,它应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出现的一种正常的阶段性问题。只要我们紧紧抓住当前存在于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对其进行系统而深人地分析,在广泛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不断我国现有经验的基础上,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地探寻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解决路径,并且扎扎实实地开展全面而细致工作,必将开创二个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