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劳动价值论与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武奎 时间:2013-02-14
    (二)我国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依据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依据有以下几点:
    第一,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决定多种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除作为主体的公有制以外,还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按劳分配只是公有制范围内个人收入的分配方式。在公有制以外的经济成分中,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不同,存在不同的分配方式。在各种生产要素,如资本、技术、劳动力、信息、房地产等不同个体所有的情况下,它们在生产经营中的投入,其所有者必然要求取得相应的收入,从而存在着按生产要素获取收入的个人收入分配方式。
    第二,多种经营方式也是决定多种分配方式的重要条件。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和技术特点,分别实行国家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制经营等经营方式。在这些不同的经营方式中,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的职能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存在着差别,因此,它们获得收入的方式也会不同。
    第三,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生产要素对使用价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马克思也十分赞同配第的说法:“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我们认为,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和实现中也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1.劳动本身是主客体的统一。一个完整的劳动过程必须依靠劳动主体(劳动者)和劳动客体(劳动力以外的生产要素,表现为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密切配合才能够顺利进行并创造出价值。马克思也注意到劳动的这种特性,他明确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过程。强调了劳动是人和自然界的统一。因此,我们在注重劳动主体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时,也必须承认劳动客体的作用,不要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曲解为劳动主体论。
    2.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因素,缺一不可。有价值的东西必然具有使用价值,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就没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因此,从使用价值和价值相互依承的角度出发,生产要素对价值的创造是发挥了重要作用。
    3.生产要素将直接影响价值的实现。就商品的二因素而言,商品生产者需要的是价值,商品购买者需要的是使用价值,如果生产者不能让渡使用价值,实现价值,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造价值。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出,生产要素对价值的创造和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分配价值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考虑生产要素所有者的作用,让他们参与价值分配过程,以反映生产要素的作用。
    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社会资源的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而通过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意味着各种生产要素的流通及其在生产经营中的投入,都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向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支付代价,或为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带来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按生产要素分配。
    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共同富裕,但它是一个理想的目标,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不承认这个过程,那就肯定做不到按劳分配原则,同时又丢掉多种分配形式,从而很自然地滑向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最终导致共同贫穷。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一方面要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另一方面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加速经济的增长,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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