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劳动价值论与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武奎 时间:2013-02-14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按劳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
  论文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时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紊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本文首先概括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其次分析了劳动价值论与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关系;接着指出了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紊分配并不矛质,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这是商品的二因素。商品的二因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劳动的二重性是指生产商品的劳动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两种属性,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由于劳动创造价值,所以商品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劳动量的多少,而劳动量只能用劳动时间来衡量,同时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的长短与当时的生产条件和劳动熟练程度密不可分,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其中心思想是活劳动决定、创造价值,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
  二、劳动价值论与我国现行分配制度中的按劳分配为主体
    马克思正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出发点来论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得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的科学结论的。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工人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因此工人应成为价值的享用者,但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却无偿占有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因此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合理的制度,无产阶级应推翻其统治。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社会的最终结果应该是价值的创造者成为价值的享用者,剩余产品最终满足它的创造者的需要,真正实现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制度为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统一奠定了制度基础。生产决定分配,“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同样,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范围内,要对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所谓按劳分配(亦称按劳取酬)是指按照每个劳动者向社会所提供的劳动量来分配劳动收入的收入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
    首先,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劳动产品分配关系的基础,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井洞所有,劳动者不为那些生产资料的私有者据为己有,而是属于全体劳动者所有,并在劳动者内部按照劳动者的共同利益分配。因此,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范围内,消灭了小部分人凭借他们掌握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广大劳动者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的制度,为实行按劳分配建立了前提,按劳分配是同公有制经济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它体现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特性和要求。
    其次,旧的社会分工的存在和劳动还是个人谋生的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论在经济、道德还是精神方面,旧社会的痕迹都可能完全摆脱,旧的社会分工还没有消失,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本质差别还依然存在,因而劳动者相社会提供的劳动也有明显的差别。有些人能够向社会提供质量较高的复杂劳动。有些人只能从事比较简单劳动。同时,在现阶段,劳动仍然是谋生的手段,还没有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在这样的条件下,劳动者不同等的工作能力、便成为一种“天然特权”,如果在分配个人消费品的时候,不承认这种“天然特权”,不考虑劳动者劳动差别,实行平均主义分配,就会挫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只有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孟,承认各个劳动者的劳动存在着差别,并把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同他可能获得的消费品的数量联系起来,实行按劳分配,才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进而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
    最后,实行按劳分配的根本条件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一个社会可供分配的产品数量的多少,恩格斯在谈到未来社会中“是按照劳动者分配呢,还是按照其他方式分配”的问题时,指出:“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逐。恩格斯还在产品的“数量”二字下面特别加了着重号。这段话我们认识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分配方式有着重要的启发性。生产量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产品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原始社会是平均分配,未来共产主义实行按需分配都是由生产量发展水平决定的,现阶段,在生产量没有达到高度发展以前,在旧的社会分工依然存在的条件下,不具有实行按需分配的物质条件,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综上可见,社会主义阶段在公有制范围内对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们必须遵循这个规律。

    三、劳动价值论与我国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一)我国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涵及其特征
    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在生产要素私人所有的基础之上,生产要素所有者根据其提供的生产要素的数量以及这些要素在产品生产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从经营中获得相应的报酬和收入。其具体形式包括按资本要素分配、按劳动力要素分配、按土地要素分配、按技术要素分配、按管理要素分配、按信息要素分配等,并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要素和新的分配形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具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它存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宪法制度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内,是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的按市场要素分配,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单一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其次,我国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建立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剩余产品价值来源于活劳动,这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而资本国家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则建立在要素价值的基础之上,认为除了活劳动以外,各种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也就是不变资本也会创造价值,从而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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