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几个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承明 时间:2010-06-25
    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五十年代曾有热烈讨论,近年来又深入一步,论著甚丰。作者因参加《中国资本主义史》一书的工作,晚近才开始研究这个问题,自属初学,所见甚短。谨将学习中的一些个人看法,求教于前辈和专家。

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

生于萌芽状态的东西,本来不易辨识,也不容苛求。不过,资本主义萌芽是一种社会现象,不仅要从微观上研究,还要从宏观上考察,才能定性。这里,我想提两点意见。

第一,资本主义萌芽指的是一种生产关系,而不是一厂一店,因而不能用举例子的方法来论证。它指的是一种社会关系,而不是个别人之间的关系,因而不能孤立地看待。这种生产关系,是在封建社会晚期,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时产生的。在这以前,象在和社会史中许多事物一样,它会有一些偶发的、先现的现象,但不能因此认为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

这就是说,在考察资本主义萌芽时,必须把考察的对象放在一定的条件之中,看这个地方、这个行业有没有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和气候。同时,考察的对象必须有一定的量,不能相信孤证。必然性是存在于偶然性之中,社会性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所以,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总是具有多发性,是可以重复观察到的。

唐代何明远的丝织厂,仙君册的茶园,即使《太平广记》是可信的话,也只是一种偶发的、先现的现象。因为那时的社会经济条件还不允许新的生产关系出现。宋代经济有很大发展,当时的中国,在农业、基本手和技术的许多部门,都居于世界先进水平。我想,单从生产力来看,宋代已经有了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物质基础。但是,从生产关系和社会条件来看,租佃关系、徭役赋税和工商业等方面的封建束缚,还未见松弛,上的专制主义和意识形态的僵硬,较唐代尤甚。因而,它只能说是资本主义萌芽的准备阶段。

第二,资本主义萌芽是封建社会内部的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它具有新生事物的生命力。它一旦产生,除非有不可抗原因,是不会中途夭折的,而是引导向新的生产方式。因而,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应具有延续性和导向性。

这就是说,我们考察资本主义萌芽,是要探讨它的历史作用。如果只是一段插曲,也就不花那么大力气去研究了。任何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不会突然发生,也不会蓦地消灭,必有它的继承性和发展阶段性。如果我们瞻前顾后,不满足于就事论事,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史,只能从明代后期,或者说从十六世纪写起。这以前,确也有些个别事例,如徐州利国监的冶铁,徐一夔《织工对》中的丝织工场,但都后不见来者,不能成为一种新的生产关系的起点。我们所考察的后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都延续到清代鸦片战争前,并有发展,看出明显的阶段性。清代前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也要在鸦片战争后有个交代,看出它们的历史作用;这一点,后面将论及。

生 产 力

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前提,不能用一句话回答。但归根到底,还是要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力。“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资本论》第3卷,第885页)

我国农业,从生产技术来说,大约宋代达于高峰。江南(这个近代中国最富庶地区)水田的开发,引起绿色革命。耕犁制造的多用途化,可锻铸铁之应用于农具,早熟稻的引进以及农艺学的进步,使传统农业达于成熟。

明清两代,我国人口和粮食产量都增加约五倍。农产品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和扩大耕地面积所致,属于量的变化。农具和耕作技术,基本上还是宋代水平。不过,先进地区耕作方法向落后地区传播,稻麦间作和双季稻的种植,以及玉米、番薯的引进和经济作物的显著发展,引起一定的地域性分工,这些也都有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总之,这期间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是适应人口增加而来的量的扩大,甚少质的变化。因而还不足以突破耕织结合的、小农经营的封建经济结构,也不足以使农业经营利润从封建地租中解放出来。这大约是我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迟缓的根本原因之一。

明清两代,尽管在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上的封建束缚有了松弛,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却极稀微。据我们看,主要是在某些经济作物中、在新垦区以及在富裕棚民中,有了一些雇工经营。力农致富的人家曾不断涌出,但他们也不断地转化为新的地主和旧式富农。这种旧式富农以至佃富农,我看恐怕还不能算是资本主义,或者只是小业主经济。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于工业,只是到后来才使农业从属于自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三册,第443页)手工业和农业不同,须分行业来逐一考察它们的生产力状况。晚近发展经济学认为,影响一国经济发展最大的,往往不是总的生产水平,而是当时起主导作用的工业部门,如十八世纪末的纺织业,十九世纪末的钢铁业,后来的汽车、工业等。

我们考察明清以来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十几个手工行业,它们的生产技术,大部分是在宋代水平上有所改进。这种改进,很多也只是在量的方面,如冶炉加大容积,榨车加大滚轴,坑道加深进尺等,但主要不是依靠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往往还能减轻人力。它们的改进,又很少是在生产工具方面,而多半是在工艺学和专业化分工方面。大约只有四川的井盐业在工具和设备上有比较显著的革新,这一业的资本主义也最为完备。

不过,对手工业来说,工艺方面的改进是很重要的。例如丝织业,明清所用织机,大约仍不外宋末薛景石的《梓人遗制》。但是,织机专用化了,织造工艺进步了,原料范围也扩大了;品种多样化,有的趋向坚实耐用,有的增强效果,有的适于特殊用途,这都能增大产品的市场价值,推动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在其他行业中,或则扩大专业分工,或则缩短工艺流程,也都有一定经济效果。生产力毕竟是最活泼的因素。

然而,总的说来,明后期,尤其是入清以来,我国工业的生产技术已是日益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了。乾隆中叶,西欧已开始使用蒸汽动力。我国矿产资源的利用,受到人工排水的限制;而水力动力的使用,似乎还不如往昔。尤其是当时具有主导作用的一个工业部门,即棉纺织业,落后愈甚。当西方出现16锭纺车时,我们还是单锭。它一直停留在农家副业上,成为建立新生产关系的绊脚石。整个明清时代,棉纺织业中未发现资本主义萌芽。这一点,不可低估。

商 品 经 济

“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资本论》第1卷,第167页)

但是,不能从商品流通直接引伸出资本主义萌芽。商品流通不决定生产方式。这要看:第一,它是否能为资本主义生产准备大市场;第二,它是否能积累大量的货币资本。最后还要看,它是否有助于改变自然经济结构。在这些条件下,小商品生产才能向资本主义生产过渡。

我国由于较早地废除领主制割据,贸易一向比较发达。但是,对史不绝书的商贾盛况,须按不同性质的市场区别不同性质的流通。

第一,地方小市场,如墟集贸易。作为小生产者品种调剂的场所,它原是自然经济的内容之一。只是在资本主义性的商业兴起后,它才具有某些商品的集散市场的作用。

第二,城市市场。和西方中世纪城市不同,我国的城市原来都是封建政权的各级统治中心,消费人口大量集中,所以零售商业以及饮食、服务等业一向比较发达。但是,这种商业(在近代消费社会兴起以前)并不是执行流通任务的职能商业资本,而是一种“不执行职能或半执行职能”的“杂种”商业。(《资本论》第3卷,第320、347页)象《东京梦华录》《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繁荣景象,只不过反映封建经济的高度发达而已。其后,沿要道工商业城市的兴起,才真正反映商品流通的扩大。这主要是在明清两代。而县以下的工商业镇市的兴起,尤具重要意义。

第三,区域市场,如通常“岭南”“淮北”这些要领以及一般省区范围内的市场。它们是由同一自然条件和共同生活习惯形成的,一般不反映生产的地域分工,而可视为自然经济的延伸。原来所谓自然经济,并不是一家一户的自给自足(那从来是不可能的),而是指氏族、村社、封建领地这种“单一的经济单位”(《列宁选集》第1卷,第161页),因为绝大部分经济条件可以“直接从本经济单们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资本论》第3卷,第896页)不过,就一个省区范围来说,究竟它已为商品交换所补充了,尤其是区域内城乡之间的交换,反映一定的社会分工。但反过来,区域内自给自足的发展,有时也可招致封建性割据,而不利于商品流通。

第四,突破区域界限的大市场,亦可称为全国性市场,相当于西欧的民族市场。这种市场的流通,也就是长距离贩运贸易,包括海外贸易。这种贸易才是资本主义产生的最重要的前提。不过,我国从来不是个海上国家,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基本上依靠国内市场。

我国很早就有了比较发达的长距离贩运贸易。但在宋以前,主要是香料宝货等奢侈品贸易和土贡式的地方特产贸易。这两种贸易,其对象是已生产出来的东西,不因商业的有无而影响生产方式;其消费又限于皇室和贵族,纵有影响亦微不足道。明中叶以后,贩运贸易才逐渐以民生用品为主了。

我国几条千公里以上的贸易路线,除从闽、浙出海的南洋航线开通较早外,南北大运河是明初才全部开通,从上海到华北、东北的北洋商运(非指官漕)到明后期才居重要地位,而长江航运是清代才畅达上游,汉水和西南水运也是清代发展起来的。

商人资本的大规模货币积累,也要靠长距离贸易。小地区内的剥削可以积累财富,但不能积累资本。所谓里有人君之尊,邑有公侯之富,但出不了资本家,资本家的腿要长些。即使是封建性的大商人资本,如徽商、山西商、陕西商、海商等,也都是在明后期才显赫,是在、茶、布、木等长距离贩运贸易中发展起来的。据我们考察,这些所谓大商人的资本,在明后期还是50-100万银两的规模,到清中叶以后,有些就可以1,000万两计了。

尽管如此,总的看来,明清两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仍然是相当薄弱的,自然经济仍占统治地位。试分析一下鸦片战争前的国内市场。

直到鸦片战争前,我国市场上占第一位的商品是粮食,占第二位的是棉布。但如除去农民在地方小市场上的粮食调剂,也除去非商品性的田赋和返销粮,则粮食的市场价值略与棉布相等。粮食的商品量约有220亿斤,占产量的10%,价值约1.4亿两。其中绝大部分是在区域市场销给非农业人口,进入长距离运销的,主要是运往江浙和闽广的经济作物区,不过30-35亿斤。棉布的商品量约有3亿匹(按土布第匹3.633平方码计),占产量的50%左右,价值约1.5亿两。它是分散在全国近半数的农民家庭生产的,因而其销售也主要是在区域市场和地方市场,进入长距离运销的,不过3,000万匹,价值较粮食为小。

市场上最大量的商品是粮和布,国民经济中最大量的交换也就是粮和布的交换。这种交换,看来是工农业产品的交换,而实际是农民之间的劳动交换。可以设想这样一幅图景:几乎每两家农户中即有一家织布,他织的布,除自用外,拿去换取邻人的余粮。这实际是我国“耕织结合”的自然经济的基本状态,也是这种状态下市场结构的基本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双方都是小生产者,朝阳 把自给有余的东西拿去交换,都是为了谋生,而不是为了牟利。因而,尽管他们有的已是小商品生产者,也不能过渡到资本主义生产。

我国很早就存在着盐民、渔民、樵户、猎户,他们也是小商品生产者,但不如把他们叫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经济。他们是因为盐不能当饭吃才进入交换的。纺织农户也有类似之处,因土地不足,或租税过重,以织代耕,概属常见。马克思论封建时代的城市手工业说,虽然他们是为交换而生产的,但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持生活,“因而是使用价值,不是发财致富,不是作为交换价值的交换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516页)

当然,这是就市场主要部分说的。粮和布已有了一些长距离贩运,但还不能改变生产方式(尤其遗憾的是没有能在棉纺织业中引起资本主义萌芽),但它有力地支持了经济作物的发展。在经济作物的加工中,长距离贸易的作用就十分明显了。如茶、烟、甘蔗的加工,以及竹、楮造纸,商品量都不大,在市场上所占比重甚小,但都有商人长途运销,并都有海运,茶、糖还出口外洋;在生产上,它们都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反之,如酒,酿造量很大,但和西方葡萄酿酒不同,随地可以生产,没有远销,也未见资本主义萌芽。
自由雇佣劳动

自由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但是,不能从自由雇佣劳动直接引伸出资本主义萌芽来。

我国历代都有大量的流民,他们已摆脱土地束缚,并且是“无族姓之联缀,无礼教之防维”,除乞讨寇盗外,就形成自由的雇工。当资本主义出现时,就遇到这种雇工的“现成形式”。

对于封建社会的这种自由雇工,马克思曾讲过三种情况。(1)他们不是被用于生产劳动,而是用于增加雇主享受的服务。(2)他们已被用于生产劳动,但是为了生产使用价值,而不是生产价值。(3)雇主也出卖产品,“因而自由劳动者为他创造了价值”,但出卖的只是多余的产品,以换取奢侈的消费,因而只是“伪装的”劳动力购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68页)在这三种情况下,支付给雇工的都不是垫支资本,而是雇主的收入,因而不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

到清代,雇工已多半是“无主仆名分”“同座共食”了,但上述三种情况,尤其是在农业雇工上,都还值得考虑。

郭老(沫若)说了研究奴隶制和封建制,先看劳动者,分不很清,因为奴隶和农奴都很苦,史料记载差不多。后来看奴隶主和地方,倒比较容易辨别。我想研究资本主义萌芽也是这样。不能单看劳动者是否人身自由,还要看雇主。“资本以雇佣劳动为前提,而雇佣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雇佣劳动与资本》第29页)就是说,要看他们是受雇于资本呢,还是受雇于别的东西。

资本的古老形式是商人资本,它作为货币财产,在上是与地产权力相对立的。所以,如果雇主是商人,问题比较简单。如果是地主,就麻烦了。凭土地权力雇工,无论工人自由与否,都与资本主义不沾边。原则上讲,地主作为地主,不能变为资本家。因为土地不是资本,也不能转化为资本,只能转化为虚拟资本。马克思讲产生资本主义的二个途径、三重过渡,都没有地主变资本家一条。地主变资本家,比他们进天堂还难。

然而,我们所遇到的,往往不是单凭土地权力,而是凭他们积累的财富来雇工的。这就涉及到史上的国民积累与消费的问题。近来国外颇有人研究,有人认为,到乾嘉时代,我国的国民积累已趋于零;有人则认为,乾嘉以来,积累增至国民收入的22%。据我看,关键在于他们都没能区别不同性质的积累:(1)封建积累-地租及其转化形态;(2)货币积累-主要是商人资本;(3)资本的原始积累-马克思称为真正的积累。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萌芽不同,它不是一个渐进过程,而一个爆发过程,在鸦片战争前,这个过程还没有开始。资本主义萌芽主要依靠货币积累,而封建积累是使用价值,很难转化为资本。

鸦片战争后我国资本主义初步时期,确有不少地主投资于近代,我们考察到的有113人。但是,其中没有一个是土地主,他们大都与洋务、税政、通商有关,并有某种官衔,他们的投资也主要不是来自地租,而带有原始积累性质。

农业资本家并不是把地租转化为资本,而是依靠货币积累,其条件是地租之外,出现经营利润。地租转化为资本(经营地主),也需要同一条件,而这个条件直到二十世纪还很微弱。前面我说旧式富农不是资本主义,就因为他们的财富(和新式富农不同)大半还未转化为资本。不仅在农业上,在采矿业、山林业以至四川井盐业中,有些人的投资也是不能作资本看待的。乃在农产品加工中,也有这个考虑,如甘蔗制糖,有富户开设的“头家廓”,广东有上农开设的“一人一寮”,未详,只好存疑。

在富户以及小生产者分化出来的富裕户雇工中,还有个雇工数量问题。过去我们常把自己参加劳动、雇工不多的小业主,即所谓上层小资产阶级,划入资产阶级,这是不的。1980年才把他们划出来,“资产阶级”一下子少了四、五十万人。最近,又有雇用师傅一人、学徒三人、帮工二人都不算资本主义的规定。在考察资本主义萌芽时更要注意,因为当时的手工劳动中剩余价值率是很低的。史料往往不分业主、家属和雇工,笼统提若干人,我想如所讲在十人以下,可以不去考虑它。

在小生产者分化的场合,还有一种情况。有个大家熟悉的材料,即苏州丝织业中,“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每晨起,小户数百人,嗷嗷相聚玄庙口,听大户呼织,日取分金为饔飧计。”(蒋从化:《西台漫记》卷四)这些小户,虽出卖劳动力,仍然是机户,不过是失业户。大户也是机户。大小户之间的关系是临时性的,今天你呼我织,明天另走他家。“在那里也存在着对资本的依附和雇佣劳动,但还未形成任何牢固的形式”,“业主同工人之间的差别较小”。(《列宁全集》第3卷,第393页)这种雇佣劳动,我看不能算资本主义。这是明代的事。依此,元末《织工对》中的织工竟那样来去自由,也就不足为怪了。自由,自由,正因为他们还未牢固地依附于资本。

另一方面,也有雇工不很自由以至很不自由的情况。其一是许多雇工并没有脱离土地,有些还是一到耕种季节就要回家去种地。“因为简单协作和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没有使工人完全离开土地,可是,它丝毫也不因此就不成其为资本主义。”(《列宁全集》第1卷,第189页)事实上,直到二十世纪,我国许多近代产业工人仍然没有完全脱离土地。其二是行帮的束缚。不入帮的不能就业,入了帮的又不能自由就业。行帮以清代为盛。它当然有封建性质。但它是由雇工组织的,是因有雇佣劳动制度才产生的,只能说是资本主义中的封建主义。后来,在民族资本的大机器工业中,以至在外国资本的大机器工业中,也都存在。其三是把头制,走到极端的如煤矿业的关门锅伙,“一经诓入,即同黑狱”。这也延续到后来的外资和华资企业中。它不仅是封建性的东西,还有奴隶制的东西。这只能依靠具体分析。如清前期北京西部的煤矿,有关门锅伙,有开门锅伙,也有自由雇工。就我们所见材料,自由雇工还是主要的,总的说,仍然可算是资本主义萌芽。但是别的地方的煤矿,就不能一概而论。

资本主义萌芽的形式

撇开农业上经营地主和富农,我国资本主义萌芽大体可归结为两种形式,一是商人支配生产,一是工场手工业。这实际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两个途径。

马克思称之为“商人直接支配生产”,直接一词未悉何意。不过,象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所列包买商的五种形式,其前三种我看不能算是资本主义萌芽。这里,商人是通过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交换关系来支配生产,尽管可以控制市场、价格以至原料供应,并没有改变小生产者的生产关系。否则,买青苗的情况非常普遍,亿万农民都进入资本主义了。其比较直接的,如江西纸坊的压槽,广东糖房的贷本,也还是停留在借贷关系上。以棉纺织业而论,明代嘉兴已有商人“以棉换布”之事,清代续有发展。但这种交换是“较其中幅以时估之”(《南浔镇志》卷二四记1809年左右事),即先估时价,只是成效时免除秤银找钱手续而已。并且布产区多在棉产区,商人亦无垄断作用。大约在棉纺织业中,“以棉换布”不能形成资本主义萌芽,到“放纱收布”阶段,才产生真正的包买主;而“放纱收布”和“放机”是在二十世纪有了洋纱(机纱)之后才出现的,土纱不能放(甚至在洋经土纬时还不能放机)。这也是我国棉纺织业未能出现萌芽的一个重要原因。

清代丝织业中的帐房可称为包买主的典型。它不仅支配织绸的机户,而且支配染坊、掉经娘、络纬工,牵经接头工等,并且大多是计发工资形式。因而掌握全部生产过程,是相当完备的资本主义。这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丝织业在明后期已有工场手工业出现,而到清前期反而基本消失;它被较完备的包买主制所代替了。和过去我们的想法不同,在资本主义萌芽中,并没有一条由商人支配生产向工场手工业发展的。

善于包买主的言论虽然很多,但作为资本主义萌芽,我产还只是在丝织业中看到;另外,佛山的铁钉、土针业,景德镇和石湾的红炉业(釉上彩)中有一些,只不过是冶铁、瓷器中工场手工业的附属物。在农业和农家副业中的包买主制,主要还是在鸦片战争以后发展起来的,我们不作萌芽讨论。这大约和明清两代的牙行制度有关,商人不能和小生产者直接打交道,也就无由产生包买主。

在资本主义萌芽中所见的商人支配生产,主要不是包买主制,而是商人雇主制,即商人雇工生产。

商人雇工生产,在农产品加工中最为普遍,从砻、磨直到油、酒、酱、醋。它们多半是前店后厂,也有的是附设作坊。按说既是商人雇工,即是受雇于资本,为市场而生产。但是,要确定它资本主义性质,还必须有雇工规模和生产关系的具体材料。据我们考察,还只有某些地方的制茶、刨烟二项比较肯定。此外,棉布加工中的踹房,虽已独立出来,但实际是布商发工资,仍可视作商人支配生产。至于商人开设的纸槽、糖房,则多半已独立成为工场手工业了。

商人投资设厂和商人雇主制的区别,在于他们的投资是否转化为产业资本。例如商人在陕南开设的园木厂、枋板厂,投资颇巨,但所产木料,一般仍是由该商人运出山来,以至运往外省销售。这里,投于木厂的资本并未转化为产业资本,其利润也主要是运销利润,并由信在大城市的商号统一核算。反之,如京西煤矿,也是商人投资,而所产的煤大都是就地卖给贩运商,煤矿的资本也就转化为产业资本,它就不是商人支配生产,而工场手工业了。
商人支配生产,还有一种形式,即商人租地种植茶、果木、蔬菜,以及如在陕南所见的木耳厂、黄连厂之类,也都是雇工生产。并且,商人是把种植、加工、运销联合起来,统一经营,可说是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一种高级形式。它和经营地主不同的是,它已摆脱土地权力,单凭资本权力来经营的(也有商人购买茶园之例,但那也是资本购买生产资料)。

说商人支配生产不改变生产方式,那是指包买主而言,在商人雇工生产的场合,就多少改变生产方式了。不过,更多的革命作用,还是工场手工业。在我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中,也是以工场手工业为主。

工场手工业的一个特征是劳动分工,这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恐怕不能过于强调,不能和《资本论》中所述西方工场手工业时代(而非萌芽时期)的情况并论。有些行业,如采矿以至航运业,本来没有多少劳动分工。有些行业,如造纸,虽说“过手七十二”,实际一人可兼不同工种。而更多的是,由于场外分工发达,场内分工反而简化。如景德镇的瓷器业,即因过分专业化,窑、作、行、店林立,乃至一行只生产一种产品,其工场手工业的规模也就十分可怜。重型的如四川井盐业,轻巧的如苏州丝织业,都有类似情况。一方面,小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妨碍了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另方面,不能把场内分工多少作为工场手工业的标志。

恐怕最重要的还是看一个资本雇佣下的劳动者的数量。这需要具体分析。例如采矿业,史料记载,动辄几千人、数万人。若说一个矿场上,几千人几万人都有人给他们发工资,那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很可能是小生产者或从事副业的农民,矿商或冶坊主收购其矿砂而已。煤矿例外,因一般需开竖井,金属矿则多是挖窿或采散砂。又如冶铁业,常有“每炉聚集二三百人”,“一炉多至五七百人”的记载。哪会有那么大的资本家?这是把采矿、烧炭、运输的人夫都算进去了。矿砂和炭,很可能是向小生产者收购,运输可能是按件向个体劳动者付运价。一个冶铁炉,所需不过50人,这也够成为工场手工业了,但在铜、银、铅等冶炼上则未必。四川井盐业是工场手工业中规模最大的。但它用工最多的是“担盐之夫”、“盐船之夫”,其次是“挑水(卤)之夫”。前两种都可用按件或按程计价的办法解决;担水夫则史料有记载,都是临时工。一套井灶所雇用的固定工人大约不超过100人。富荣盐场头号资本家族王三畏堂雇用的固定工人共1,200余人,二号资本家族李四友堂三大灶共雇用固定工人500余人。这恐怕是当时最大的工场手工业主了。
结 论

本世纪初,曾有一种理论,认为的资本主义是鸦片战争后在外国资本主义的作用下产生的,即所谓外铄论或移植论。最初,这是因为,在《资本论》介绍到中国以前,人们并不理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含义,而以为资本主义就是那些有高大烟囱和机器隆隆作响的工厂。这样,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也就只能在精神上去找原因了。其后,人们了解到资本主义三阶段的,但是,中国并没有一个象西欧那样长达二、三百年的工场手阶段。因而,外铄论又助长了否定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错误论断,成为中国托洛茨基主义的一个理论根据。

1936年,吕振羽同志在所著《中国思想史》中首次提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工场手工业的原始形态)的概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中讨论到这个问题。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明确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的,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经过五十年代以来史学界和经济学界的努力,这个问题应当说已基本解决了。

历史上有移植的资本主义。《资本论》第一卷有一章《殖民理论》讲的就是这个。当时,欧洲殖民主义者要把机器、生活资料连同工人一起运到澳洲或美洲,才能建立工厂。而到那里后最大的苦恼是找不到工人,甚至带去的工人也离开工厂,去做拥有自己土地的独立农民去了。“这里说的是真正的殖民地,即自由移民所开拓的处女地。”

但中国不是这样一块“反抗资本迁入”的处女地。当西方侵略者来到中国时,他们遇到的是现成的工人,包括技术高超的熟炼工人。事实上,第一家外资工厂,即1845年广州的柯拜船坞,就是收买原来中国手工船厂的泥坞建立的。后来在上海建立的外资船厂也是这样,它们并通过行帮,利用中国技术工人,实行包工制。第一家洋务派的军工业,即1861年的安庆内军械所,也是在工场手工业的基础上建立的。第一家民族资本的近代工业,即上海发昌机器厂,原来也是一家工场手工业,1869年采用车床,就变成机器工业了。无论外商、洋务派或民族资本家,当他们建立丝厂、棉纺织厂时,都毫无困难地找到女工。因为妇女离家进厂,已由资本主义萌芽铺平了道路,并于光绪初清政府的一场廷议中解决了。

然而,理论斗争并没有结束。二次世界大战前,在国外,曾流行一种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理论。这种理论,多是基于西方资产阶级的偏见,也有的是出于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误解。其结果,都是把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和中国的近代化,寄望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随着中国革命的胜利,这种停滞论彻底破产了。但是,在六、七十年代,在国外,主要在美国,随着发展经济学的流行,又出现多种关于旧中国的“不发展经济学”。其中有些理论如“传统平衡”(Traditional equilibrium)的理论,“高度平衡制约”(High-level equilibrium trap)的理论,实际是停滞论的翻版。因“平衡”失去内部动力,中国经济的“起飞”或打破平衡,就只有依靠外国资本主义到来了。

这些理论,一般是只注意生产力,忽视生产关系的演变。但也启发我们,应当从生产力、积累与消费,以至人口与环境,特别是从计量分析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对于资本主义萌芽的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要有正确估计。我以为,过去是有些夸大了。总的看,我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迟缓,直到鸦片战争前仍是十分微弱的。农业和棉纺织业中缺乏资本主义萌芽,尤为致命伤。

近年来国外有一种理论,认为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是在不同地方几度出现,兔起鹘落,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并无直接关系。在中国,也有人认为,明清以来的资本主义萌芽,后来中断了;近代工业的建立是另起炉灶,并不是萌芽的继承和发展。这可称为中断论。
本文开始时说过,资本主义萌芽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具有延续性和导向性,除非有不可抗力量,它不会夭折。在西欧,地中海沿岸某些城市和北欧低地国家某些城市的资本主义萌芽,后来衰落了。这是因为东西方贸易的航路改变了,或是因为荷兰的舰队败绩,为英国所代替。对于这些城市的工商业来说,这都是不可抗力量,因为这些城市的资本主义萌芽,本来是在海外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中国,如佛山的冶铁业,后来衰落了,那是因为广东的铁矿枯竭了。云南的铜矿业也是这样,至今不能恢复。再如陕西南部的木材采伐业,由于只伐不植,老林砍尽,并由于生态破坏,连同当地的药厂、纸厂,一起衰亡了。这都是不可抗力量。

我国的传统手工业,在鸦片战争后,受到帝国主义商品入侵的破坏,原来的资本主义萌芽也同归于尽。但这一点,常是被夸大了。据我们考察,这种破坏,主要是在没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农民家庭手工业方面,尤其是手工棉纺业,而不是在独立手工业方面。有人考察了32个传统手工行业,鸦片战争后衰落的有7个,继续维持的有10个,发展并向机器工业过渡的有15个,另外还有新兴的手工行业1个。并且可以看出,在我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中,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大机器工业这一过程,同样是存在的,只是没有形成一个工场手工业时期而已。近代纱厂,是另起炉灶,面粉厂就不完全如此,机器厂大部分是继承来的,轮船业也有原来沙船业的资本。我们考察在清代前期已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十几个手工行业,它们在鸦片战争后,只有踹布和刨烟两业被外国商品所代替了,蓁都继续维持下来,并有9个向机器生产过渡,它们代表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主流。

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不仅是研究历史,也是一场理论斗争。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作用不容否定,但绝不能夸大。当前,应当重视我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迟缓的原因的研究,因为,这大半也就是近代中国经济落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