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品牌与审美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由于品牌本身所具有的人格化、精神化、情感化特征,它已经由单纯的商业领域逐渐渗透进入社会的各个领域,品牌甚至作为一种评估的标准、一种价值判断的观念全面进入我们的生活。这背后,是庞大的消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作为支撑的。正是整个社会空前的消费行为(物质的、精神的)将产生于商品领域的品牌意识、品牌观念、品牌思维泛化,而这一泛化过程与社会文化生活的互动更是直接地促使品牌成为一种在消费社会中相对独立的具有精神品格的观念。
  三、品牌美的创造和接受普遍是以文化的样式出现并发生作用的
  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总和。人们把许多问题都放到文化这个大背景下去做深层的思考和探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的客观趋势越来越明显。美国历史学家戴维·兰德斯在《国家的穷与富》一书中断言:“如果经济发展给了我们什么启示,那就是文化乃举足轻重的因素。”
  品牌与文化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品牌的生存和壮大也离不开文化的哺育。品牌通过所倡导或体现的文化来影响或迎合公众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等,从而使公众接受自己。借助文化,品牌具有了独特的魅力,品牌已成为我们生活中无所不在的一种文化现象,品牌意味着一种时尚、一种生活方式,意味着情感的回忆。品牌象征一种真实而多元的生活和文化,这种文化渗入商品、产品乃至一切市场行为中。
  品牌美的创造和接受普遍是以文化的样式出现并发生作用的,可以这样说,品牌是当代审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说品牌是一种文化现象,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一为物质文化,即体现“模式物化”的制品;二为精神文化,即较为抽象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这种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中与审美相联的那些方面我们称之为审美文化。所谓审美文化,“在一般意义上是指那些具有审美属性和价值的文化;在理想的意义上是指发展到比较高级阶段的文化,亦即包括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内的人类文化的审美化。”当代审美文化无微不至地渗透到所有社会领域和生活方式中去,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自然也成为审美文化的重要阵地。企业环境、企业形象、产品设计和包装,商品的流通、陈列、销售及其环境,都离不开审美文化。
  西方哲学家谢林说过:美学是哲学大厦的拱顶石。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所包容的,也意味着审美所包容的,且是人类文化的精华部分。也可以说,高层次的优秀文化是以审美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化创造的过程与审美过程紧密联系。从审美发生学角度看,民族审美文化是人类文化创造的最高表现形式,亦最充满魅力的部分,是人类自我价值实现的最高体验。因此,民族审美文化必然在最大限度内显现出一个时代文化创造的最高的价值和意义。各民族的审美创造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同民族的各种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审美创造都具有一种共同的审美理想贯穿其中,即人类的审美创造是对人自身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的占有。各民族的文化创造都包容着美的创造,换句话说,各民族的各种文化成果都包容着审美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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