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房地产泡沫实证分析及对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冬琛 时间:2013-02-14

    摘要:本文引用最新的统计数据,运用泡沫测度理论,对我国2000年以来房地产业运行中是否存在泡沫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此期间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泡沫,且近年有加重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应对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实证分析;对策

     引言: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查尔斯P金德伯格曾把房地产泡沫解释为:房地产价格在一个连续的过程中的持续上涨,这种价格的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并不断吸引新的买者。随着价格的不断上涨与投机资本的持续增加,房地产的价格远远高于与之对应的实体价格,由此导致房地产泡沫。我们可以简单的将房地产泡沫定义为:房地产价格连续上涨而导致的价格远远高于房地产的内在价值。

    许多经济学家警告称,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2年,中国也开始面临房地产泡沫破裂的危险,如果不幸成为现实,将对全球经济造成不可预料的影响。近期,中国政府便连续出台了调控房地产系列政策,然而收效甚微,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仍然维持在同比10%左右的增速(如表1)。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泡沫程度如何以及如何应对房地产泡沫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最为关注的问题。

    表12010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1—7月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变动表

    一、我国房地产泡沫评价指标的选择本文在总结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根据房地产泡沫的涵义、成因及统计资料的可得性、可操作性并借鉴国际通用指标,主要选取房地产投资开发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房价收入比、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等五个指标来评价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现状。我们根据国际通用标准,结合我国房地产业是我国支柱产业的实际情况,研究文献,参考大部分专家的意见,确定了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判断标准(如表3),获得指标大于其警戒线,即为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现象。

    指标1:房地产投资开发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本指标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是否合理。该比值越大,说明房地产投资挤占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的比重越大。比值过大就会造成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泡沫经济严重。

    指标2: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该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相对实体经济(GDP)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可以衡量房地产行业扩张程度,显示房地产业与实体经济的偏离程度,进而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该指标值越大房地产饱沫的程度就越大。

    指标3: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贷款总额增长率。这个指标是用来衡量房地产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数值越大说明房地产业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越大。房地产过多地依赖于银行资金支持,则说明其泡沫越大,就应该提高警惕,严防由此引发的金融危机。

    指标4:房价收入比。该指标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该比值越高代表支付能力就越低。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并且没有存在市场萎缩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较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

    指标5: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这个指标衡量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情况。商品房施工与竣工面积分别代表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其比值用来反映商品房未来供求差异。指标值越大则说明供大于求,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可能性越大。

    二、我国房地产泡沫的综合测评

根据上文确定的房地产泡沫评价指标及其警戒线(如表3),利用统计数据(如表2),我们通过计算确定了2000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总体泡沫情况(如表3)。

    表2 2000—2009年有关评价房地产市场泡沫状况的基础数据


    注:指标4在计算过程中,用到的房屋面积为80,家庭成员个数为3人。

    通过表3和图1—1、图1—2,我们可以获得以下结论:(1)2000—2009年房地产投资开发总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值均超过了14%,这表明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严重的房地产泡沫,投资过度的向房地产业集中,房地产投资泡沫不容乐观;(2)2000—2008年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比值没有超过警戒线2,但是2009年突跃到了2.04,说明房地产业近期存在着泡沫现象;(3)2005—2006年房地产贷款增长率的贷款总额增长率比值超过了警戒线,实为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现象,2001—2003年、2007年和2009年该指标的数值虽然没有超过2,但是都超过了1.5,是潜在泡沫危机的表现;(4)2000—2009年该指标均超过了警戒线6这表明现阶段我国房价的涨幅已经超过了居民的承受能力,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相当的泡沫;(5)房屋施工面积和房屋竣工面积的比值仅在2000年和2001年没有超过警戒线3,其他年份都超过了警戒线,而且比值越来越大,可见已经存在相当程度的泡沫,并逐年加重。如上所述:2000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房地产泡沫,并近年有加重趋势。

    三、应对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对策建议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泡沫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它是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适度泡沫对经济的发展会起到一种润滑剂的作用,会有效地刺激经济的发展,但是,泡沫过度的膨胀会演变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裂,所造成的危害将是很大的。因此,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适度的泡沫,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一旦破裂必会对国民经济造成严重的破坏。通过对2000—2009年相关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泡沫现象已经出现,为了遏制房地产泡沫的继续膨胀,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从金融领域入手,建立高效有序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防范房地产泡沫最有效也是最容易操作的方法是从金融领域入手,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强信贷监管,抑制投机。金融机构是房地产市场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控制其供给是达到控制房价上涨目的的必要措施。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自身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金融监管部门应要不断完善信用制度、抵押制度、担保保险制度等,提高资本充足率,控制不良贷款率。商业银行特别要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合理控制和调控房地产信贷规模,防范金融风险。对开发贷款从严审批,严防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虚假按揭的行为,同时加强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审核,对多次购房的应实施抵押递减制度。另外,可以拓展房地产融资渠道和培育创新融资机制,从而解决房地产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现状,起到分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作用。

    (二)适时推进房产税征收,保证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发展著名经济学家樊纲曾表示我国房地产市场最大的制度缺陷就是没有房产税。房产税主要是针对商品房保有环节征税,在税费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房产税与购房成本有关。一旦开始征税,商品房的持有成本将从无到有,其投资属性将被大大削弱,这将从根本上打击投资与投资性购房,进而从长远角度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然而,全国推行难度较大,发改委应联合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项目组,进行广泛调研与论证,尽快出台房产税征收的实施细则,可以先在个别城市试点,逐步推向全国。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宅产品优化供给政府应该控制高档房屋建设,引导和鼓励开发商建设中低价位的小户型住宅,如限制部分土地仅造平民住宅,对招标土地建成后的住宅价格设置上限等。大规模地推出经济适用房,确保广大中低收入的家庭实际享受到真正的补贴。加强城镇廉租房建设,解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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