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影贷”看中国电影产业投融资体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家新 时间:2013-02-14
  成立专职政府机构。市场需求是构建我国电影产业投融资体系的出发点,但是在促进投融资体系建设中,政府的作用必不可少。专门政府机构的职责有:一是作为电影产业企业和资金提供方的中间人,并向双方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这对企业融资作用非常明显,而且也不是一般市场经济主体能够做到的;二是对融资企业提供必要的利息补贴,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通常做法,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必不可少;三是协助政府制定行业发展政策,作为参与市场较深的政府机构,专职政府机构对市场的了解深入全面,为制定电影产业行业政策提供基础素材,有利于行业发展;四是制定指导性的电影产业利益分享机制,为PE或者VC进入提供方便,当然这些指导性政策并不要求企业遵守,而是给了一个很好的参照作用。
  成立专业性的担保公司。电影产业公司和资金供给方缺乏对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资金供给方如银行、PE等对电影产业相关知识知之甚少,在这种情况下,成立专业性担保公司就显得非常必要。在这方面,一般性的担保公司并不能代劳。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很多一般性担保公司的担保条件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相差无几,如果企业从金融机构不能融到资,那么它也就很难从担保公司获得担保。
  专业性担保公司因为具有专业知识,对抵押品等方面的要求就会相应降低,这有利于企业获得担保,并最终更容易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
  鼓励银行业对企业提供贷款。影视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最大难处是缺乏抵押品,难以把握贷款风险。解决办法有:
  一是政府直接成立电影产业担保公司,对银行提供给影视公司的贷款进行担保。担保公司可以吸收对影视作品有较高评价鉴赏能力的专业人士进入,对影视作品的质量或商业前景进行评价。担保公司可主要针对中小影视公司展开业务,因为相比大的影视公司,小公司更难获得银行贷款。
  二是充分发挥保险公司作用。影视作品从获得制作许可到最后拍摄完成通过审查,中间过程不确定因素很多。保险公司可以针对中间某一环节开发出新的保险品种,减少影视作品制作过程中的风险,为引入银行贷款打下基础。另外,保险公司对影视公司海外版权收入提供担保,对影视公司获得银行贷款也很有帮助。
  另外还可以设立文化创意产业版权质押登记中心,方便影视公司影视作品进行版权质押。或是在文化产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城市设立地方性文化产业促进中心,作为银行与电影产业衔接的中间人。
  鼓励民间资本、企业投资电影。民间资本或企业参与电影产业的方式可以采用PE或者VC的方式。鼓励民间和企业投资电影最重要是要建立相对标准化的民间资本或企业对影视作品的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现在国家已经逐步放开产业投资基金。从影视制作方面看,可以考虑让一些有实力的投资机构成立电影产业风险投资基金,通过基金份额购买的方式让包括民间资本、企业在内的资金进入,具体操作由投资机构进行。利益分享机制上,可以考虑采取票房或者盈利分成的方式,从而增加投资机构参与宣传或者推广的积极性。当然,这种机制也可以引入到院线建设、影视作品发行环节。
  建立电影产业基金。电影产业基金与上述的电影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等不同。电影产业基金的主要目的不是盈利,而是对具有创意但是缺乏资金的影视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特别是对短期获得商业利润但很具文化价值的作品进行支持,保持影视作品的多样性,保证电影产业的长期发展。
  回顾过去30年中国电影的每一次飞跃,都与中国政府自发的变革和支持息息相关。建立完备的电影产业基金,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将成为中国从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迈进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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