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达国家城市环境治理的若干经验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欧盟及其所属成员国的环境保护在世界上起步较早。其中环境税收、排污收费和押金返还这三种有关环境的经济手段比较典型:1.环境税收。环境税是对有害环境的产品征收的费用,目的在于通过提高有害原料的成本,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使用对环境更为安全的产品。环境税除了具有筹资功能外,对改善环境资源有着显着的刺激作用。2.排污收费。排污收费是对向空气、水或土壤排放的污染物,或噪声征收的费用。这种收费设计通过使污染者偿付至少一部分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代价,来削减污染物数量并改善环境质量。3.押金返还。押金是对可能造成污染的产品的销售征收的附加费。当符合某些条件时,如把用过的或废弃的物品送到集中地,从而避免了污染,这笔费用就可退还。押金退款制有助于防止有毒物质从电池的处理、塑料的焚化或农药容器的残余物中释放到环境里,值得推广和提倡。中国较多运用行政命令手段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经济激励手段相对不足,目前以排污收费为主的经济手段标准太低,效果有限。所以,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注重利用经济激励方法来实施环境治理政策措施,当前除了进一步完善已有的排污收费(税)政策外,要引进和推广排污权交易、押金退款等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经济手段,来强化环境治理的成效。

     五、合理划分环境治理权限,建立权威性的管理机构
  1.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权限。在环境治理中,为解决跨地区或跨国环境问题以及保持全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标准的相对一致性,需要中央一级政府具有统一管理和协调的职能和权力。同时,许多环境问题同各地自然、经济和技术状况密切相关,具有地域性特征,这需要地方自主、灵活地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因此,在环境治理中,应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及各自发挥作用的空间,才能协调二者的行动,形成共同治理环境的合力。发达国家在环境治理中重视根据环境问题所涉及的范围和层次,来划分各级政府权限,实现中央统一管理和地方自主的有效结合。如在美国环境治理体制下,联邦机构制定污染控制基本政策和环境标准,各州负责实施,这种集中、强制的管理模式有利于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各地之间的分工合作,有利于对跨界污染问题进行统一整合治理。在中国,由于各级政府部门间的利益冲突,使得许多环境管理政策和目标不能顺利执行和实施,这是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原因,如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不惜以资源破坏和环境退化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不同地方政府对于跨界污染问题相互推诿,地方政府为财政收益放弃对污染严重企业的环境管理等等。因此,我国在环境治理中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的做法,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权限和职能,形成中央统管和地方政府自主管理的有机结合,避免地方为了局部的、短期的经济效益,而牺牲整体的、长期的环境效益。
  2.建立权威性的管理机构,进行行政直接干预。建立权威性的管理机构,进行行政直接干预是西方发达国家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经验。大多数国家环境管理体制都有一个从分散到集中、从松散到强化、从低级到高级,强化总体协调的过程,从而使环境监管体制逐步得到加强。日本在1960年就成立了“公害对策特别委员会”,但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它表现得软弱无力。为强化环境管理,日本政府于1970年取消了“公害对策特别委员会”,成立了由总理大臣直接领导的日本环境厅,对环境问题进行行政的直接干预,从而在投资量不多的情况下,使日本环境状况大为改善。美国于1970年12月成立了环境保护局,直属联邦政府。其他一些国家如法国、英国、加拿大也相继成立了相当于我国部一级的环境保护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发达国家中建立部一级环境管理机构的占85%。
     六、大力发展环境教育,通过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民族心理
  
  环境教育措施或手段是落实城市环境治理内容的思想保障。所谓环境教育就是使学习者认识和理解人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防止环境污染,将系统的环境科学知识予以大众化,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环境教育内容涉及到自然、社会、技术、管理、政法等多种学科的知识,各学科领域都与环境科学兼跨、包容,具有较强的综合性。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教育是环境发展过程的核心”,提出了“发展环境教育”的口号。环境教育由此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学科教育的重要主题。
  美国环境教育立法始于1970年,该年10月美国通过了《环境教育法》。《环境教育法》将环境教育定义为:围绕着人们的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解过程。其中包括人口、污染、资源分配和枯竭、自然保护、运输、技术、城市及乡村的开发计划、人类与环境具有怎样的关系等。环境教育涉及学习生态的概念以了解人类行为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并获得分析环境问题和找到解决方案的知识和能力。1990年美国重新制定了《环境教育法》,这部法律重申了国家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的责任和任务;确认了国家对教育和培养有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有环境保护责任感和正确的环境决策能力的高素质公民的迫切需求;对提高美国公众环境道德水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主要作用。
  中国应该制定专门的环境教育法规,用具有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来确保环境教育的开展。环境教育法规的内容,应当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应包含以下内容:设立专门的行政管理、监督机构,保障并监督环境教育法规的实施;设立环境教育基金,吸收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捐助,用以资助重点环境教育项目和环境教育科研活动;设置环境教育奖项,认可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的努力,调动全民投身环境教育的积极性;将环境教育设定为学校的必修课程。
     七、加大科技投入,注重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
  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提升离不开科技进步,环境问题的解决同样也离不开科技进步。发达国家在环境治理中也很重视通过技术研究,开发污染控制、节能、节水等新工艺和技术,在降低污染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使企业在经济和环境保护上实现“双赢”。而环保产业的兴起,不仅为发达国家经济注入活力,也成为发达国家经济的新增长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重视科技进步,加快环保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是治理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美国大约有700个联邦实验室,每年花费近206亿美元对专门的环境问题进行研究。同时,根据环境问题研究的进展,对机构及经费也不断地进行调整。此外,还有大量的民间环境科研机构,由于联邦政府对环境科研的支持,为其提供较为充足的经费来源。因此,几乎所有大学都设立了环境研究机构。1996年德国政府用于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领域的经费约为192亿马克,占GDP的1.8%。德国认为,应通过技术和立法促进环境质量的提高,而环境技术必须成为整个工商业的一部分,由市场带动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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