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特殊人群免疫规划工作策略浅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余林 时间:2013-02-14
        3针对特殊人群的策略
        3.1针对贫困人口免疫接种对象策略。
        3.1.1政府增加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投入,解决维持免疫规划冷链正常运转的基本费用,提高对边远贫困落后地方防保员的劳务报酬,避免因各种因素让适龄儿童失去免疫服务的机会,阻断因贫致病,因病返贫的恶性循环。
        3.1.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免疫规划服务体系,配齐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提供预防接种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加强对乡村防保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免疫规划工作的责任心和业务技术水平。
        3.1.3加大免疫规划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贫困地区民众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认识水平,强化贫困地区免疫对象家长或其监护人的主动参与意识。
        3.2针对计划外生育儿童的策略。
        3.2.1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与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基层村委会积极配合和协调,及时发现和登记计划外生育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并实施接种,同时纳入免疫规划常规管理。
        3.2.2利用各种新闻传播媒体,开展广泛的社会动员和宣传教育,做好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的思想动员工作,解除顾虑。如若隐匿不报,延误免疫,可因病致残或死亡。动员超生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主动报告并接受免疫服务。
        3.3针对流动人口中免疫接种对象的策略。
        3.3.1流动人口的管理必须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公安、工商、劳动、计生、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协调完成,应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力度,争取全社会齐抓共管,要利用现有的免疫规划管理体系,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中免疫对象的登记和管理。
        3.3.2充分发挥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中免疫对象的登记、报告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登记并按时向防保组或防疫员报告,防保组或防疫员应负责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和实施接种。
        3.3.3卫生部门强化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对居住本辖区内3个月及以上的流动人口中的免疫接种对象要纳入免疫规划常规管理,而对居住3个月以内的流动对象应查验预防接种卡(证),对无卡(证)的要劝告其到指定地点上卡上证并接受免疫,对有卡(证)的要根据其接种记录,按免疫程序按时完成免疫;必要时在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集中的地方增设临时固定接种点或巡回接种点,如可利用各乡镇赶场天对集贸市场适龄儿童进行调查询问并予以免疫,也可利用流动人口中免疫对象到医院就诊的机会,给予一次性或联合免疫。
        3.3.4卫生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所服务辖区内进行调查,掌握特殊人群中免疫接种对象的变化规律,制订相应的免疫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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